弥勒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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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难中求进、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市经济顶压前行,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进中提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524.7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5亿元,同比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273.93亿元,同比增长2.6%; 第三产业增加值201.31亿元,同比增长3.1%。

三次产业结构9.4:52.2:38.4,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17.6%、43.2%、39.2%,分别拉动GDP增长0.55、1.34、1.21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人均GDP)达97319元。

全市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217.73亿元,同比增长4.6%,占GDP的比重达41.5%。

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累计上涨101.1%。

二、农业

全市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84.37亿元,同比增长6.0%。其中:农业产值34.34亿元,同比增长5.9%;林业产值3.41亿元,同比增长4.5%;畜牧业产值43.02亿元,同比增长6.4%;渔业产值1.06亿元,同比增长3.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54亿元,同比增长6.6%。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278.43亿元,同比下降1.7%。其中:轻工业产值209.36亿元,同比下降3.0%;重工业产值69.07亿元,同比增长2.7%。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其中:烟草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扣除烟草外其他行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0.5%。

主要产品产量:复烤烟叶同比下降1.9%;纸箱同比下降17.3%;葡萄酒同比下降27.4%;白酒同比增长6.3%;软饮料同比下降25.1%;黄磷同比增长14.9%。

全市本地建筑业总产值81.24亿元,同比增长18.0%。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其中:城镇投资同比增长10.5%;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39.0%。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同比增长57.4%;第二产业同比增长48.4%;第三产业同比下降18.4%。

从重点行业投资看:综合交通运输同比下降73.3%,房地产业同比下降33.6%,工业投资同比下降20.3%,水利同比下降43.6%,教育同比下降14.9%,农林牧渔业同比增长57.4%,旅游投资同比增长47.0%,卫生同比增长9.3%。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2.29亿元,同比下降39.0%,其中,住宅投资25.09亿元,同比下降21.6%;商业营业用房投资0.33亿元,同比下降96.8%;其他投资6.87亿元,同比下降35.6%。

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341.9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7%。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58.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8%。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18亿元,同比增长1.4%。从地域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5.74亿元,同比增长1.5%;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5.44亿元,同比增长1.4%。

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4502万元,同比增长52.5%。其中:出口总额4386万元,同比增长67.0%;进口总额116万元,同比下降64.4%。

六、交通和旅游

全市境内公路里程4051.8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149.4公里;境内铁路营业里程125.2公里,境内火车站3个。全市公路货物运输周转量229488万吨公里,同比下降29.6%;公路货物运输总量1281.8万吨,同比下降32.7%。全市旅客运输周转量7397万人公里,同比下降36%;旅客运输总量67.75万人,同比下降33.8%。

年末,全市共有汽车8.65万辆,同比增长6.0%;摩托车7.92万辆,同比下降1.7%;汽车驾驶员16.77万人,同比增长5.3%。

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1173万人次,同比增长17.1%;实现旅游总收入127.28亿元,同比增长4.6%。

七、财政和金融

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27.37亿元,同比下降4.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3亿元,同比下降10.0%,其中:税收收入10.05亿元,同比下降15.2%;非税收入8.18亿元,同比下降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7亿元,同比下降11.7%。

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22.19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住户存款211.4亿元,同比增长13.8%。各项贷款余额296.22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住户贷款122.46元,同比增长14.3%;企事业单位贷款173.76万元,同比增长12.9%。

八、文化、教育、卫生事业

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9.59%,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9.5%。年末全市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 1个。

全市幼儿园214所,在园(班)幼儿20946人,专任教师1190人;普通小学81所,在校学生41019人,专任教师2528人;普通中学20所,在校学生32527人(初中21186人、高中11341人);专任教师2363人(初中1542人、高中821人);职业教育学校5所,在校学生1464人,专任教师107人;特殊学校1所,在校生188人,专任教师19人。

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2%,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4.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35%,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98.5%。

全市共有卫生机构309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编制2422张,实有4101张,其中:医院编制1992张、实有3174张;卫生院编制430张,实有927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152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406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55.3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69万人,乡村人口29.66万人;男性28.29万人,女性27.06万人。

全年人口出生率5.83‰,死亡率5.54‰,自然增长率0.29‰。

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08元,同比增长4.5%,按常住地分: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25元,同比增长2.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70元,同比增长7.1%。

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7%。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39.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6.58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32.5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为5.4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2.57万人。

全市敬老院12个,全年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090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达1150.6万元;全年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4336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达5435万元。

注释:本公报数据为年快报统计数,实际统计数据以《弥勒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023)》及相关部门正式年报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