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统计局
玉溪市红塔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区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区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区总人口(常住人口)为588738人。11个乡(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7万人的有3个,在2万人至7万人之间的有6个,在0.5万人至1万人之间的有2个。
各乡(街道)人口
乡(街道) | 总人口(人) | 占全区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红塔区 | 588738 | 100.00 | 100.00 |
玉兴街道 | 77133 | 13.10 | 15.27 |
凤凰街道 | 97392 | 16.54 | 15.38 |
玉带街道 | 77429 | 13.15 | 10.65 |
北城街道 | 59077 | 10.03 | 12.00 |
春和街道 | 69110 | 11.74 | 12.05 |
李棋街道 | 69384 | 11.79 | 7.43 |
大营街街道 | 51678 | 8.78 | 9.96 |
研和街道 | 51131 | 8.68 | 9.69 |
高仓街道 | 24230 | 4.12 | 4.44 |
小石桥乡 | 5047 | 0.86 | 1.13 |
洛河乡 | 7127 | 1.21 | 2.00 |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188712户,集体户15103户,家庭户人口为521863人,集体户人口为6687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了0.35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94119人,占总人口的49.96%;女性人口为294619人,占总人口的50.0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69下降为99.83。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87326人,占总人口的14.83%;15—59岁的人口为408100人,占总人口的69.32%;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93312人,占总人口的15.85%,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70910人,占总人口的12.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5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14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171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50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1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422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699人上升为2067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322人上升为1741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610人下降为2889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744人下降为22798人。
全区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21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肓人口减少2490人,文盲率由4.38%下降为3.26%,下降了1.12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26993人,占总人口的72.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1745人,占27.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41799人,乡村人口减少了4819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4.93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区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93893人,16-59岁人口为401533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