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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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木 斯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佳木斯调查队

2022年3月25日

2021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运行呈现出稳中有进、整体向好的发展态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经初步核算,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16.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5%。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71.7亿元,增长6.0%;第二产业增加值115.1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329.4亿元,增长7.7%。三次产业结构为45.5:14.1:40.4。

外贸进出口总额99.5亿元,比上年增长56.1%。其中,出口总额22.3亿元,比上年增长6.1%;进口总额77.2亿元,比上年增长80.8%。

全面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对全市户籍人口实行殡葬四项基本服务免费政策,为11676人免除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831.88万元。

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50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54元,比上年增长10.2%。 5个国贫县全部摘帽,27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施农业“三减”面积1472.9万亩,实现柳树岛退耕还林还草5114亩。市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53936户,完成棚户区改造16388户。绿化覆盖面积4237.11公顷,绿地面积3844.96公顷。全市供热面积3441.17万平方米,供热管道长度594公里。燃气储气能力46.10万立方米,供气管道长度1158公里。实施棚改4.5万户、旧改8.2万户。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治理项目26个,完成造林绿化4.05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1.07万亩、十五度以上坡地退耕还林还草294.89公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绿化美化32条街路和67个街路节点,改造提升6个综合性公园,新建15个口袋公园,完成543栋楼体牌匾改造。

二、农业和农村

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77.5亿元,比上年增长6.0%。实现总产值660.1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种植业实现产值485.4亿元,比上年增长6.8%;牧业实现产值128.8亿元,比上年增长6.4 %;林业实现产值15.4亿元,比上年增长5.1%;渔业实现产值19.8 亿元,比上年增长6.4%;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实现产值10.7亿元,比上年增长6.9%。

大牲畜存栏26.9208万头,比上年下降12.3%;猪存栏133.89万头,比上年下降5.06%;羊存栏43.52万只,比上年下降9.15%;家禽存栏1490.94万只,比上年增长24.92%。大牲畜出栏22.3万头,猪201.14万头、羊47.94万只、家禽1864.07万只,分别比上年增长16.65%、17.95%、10.92%和31.65%。肉类总产量23.2317万吨,比上年增长19.76%。生牛奶产量2.17万吨,比上年下降29.05%。禽蛋产量10.26万吨,比上年增长18.97%。渔类产量10.1万吨,比上年增长18.8%。

粮食总产量225.88亿斤,实现“十八连丰”。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示范村。全市累计农村室内改厕29894户;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和城乡一体化运营模式实现100%全覆盖;110个行政村达到实现污水有效治理;集中打造133个省级示范村建设,带动菜园利用率70%;抓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佳木斯大米”授权企业33家,“佳木斯木耳”授权企业3家,“佳木斯大豆”授权企业2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537.9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实现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4.8%。

六个主导产业有五个产业保持正增长态势。医药行业、建材行业、食品工业、石化行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分别增长54.2%、30.4%、29.7%、17%和1.8%。能源行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3.8%。

全市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企业实现总产值62.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实现竣工产值30.5亿元,比上年增长5.5%;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3.9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0.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7.8%,提高16.8个百分点。其中:项目投资比上年增长9.2%,下降3.1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114.1%,提高108.5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投资均保持增长态势。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76.9%;第二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7.7 %;第三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4.3 %。三次产业占投资比重为:6.6:27.3:66.1。

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36.9 %,提高45.4 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53.2 %。大项目对投资支撑作用增强。亿元以上项目213个,比上年增长9.8%;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比上年增长34.4%,占投资比重72.5%。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114.1%,占投资比重29.7%,比上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

五、国内贸易和实际利用内资

消费市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1.8%。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1.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3.6%,乡村发展增速略高于城镇2.0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比上年增长10.3%,餐饮收入比上年增长32.0%。

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持续较快增长,商品结构优化升级。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吃、穿、用类商品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4%,饮料类增长5.9%,烟酒类增长37.8%,中西药品类增长31.5%;居民商品消费升级态势明显,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书报杂志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汽车类等商品零售分别比上年增长9.9%、29.3%、12.8%、44.6%和34.7%。

利用内资。全市新签约项目204个,较去年同期增长1.1倍。其中,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94个,占全市新签约项目总数的46.1%。

实际利用内资193.9亿元,比上年增长3.8倍。其中,制造业106.4亿元,占全市实际利用内资总额的54.9%;农、林、牧、渔业11.8亿元,占6.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5亿元,占5.9% ;批发和零售业11.1亿元,占5.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0亿元,占5.7%。

六、交通、邮政电信

交通。全年主要运输方式完成货运量为5055.3万吨。其中,铁路245.2万吨,公路4456万吨,航空1294.4吨,水运354万吨。全年主要运输方式完成客运量1132.9万人次,其中,铁路422.3万人次,公路530万人次,航空80.6万人次,水运100万人次。全市营运客车1005辆,营运货车12563辆。

邮政电信。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完成电信业务总量15.3亿元,其中,移动业务总量8.4亿元,联通业务总量4.9亿元,电信业务总量2亿元。移动电话用户266.5万户,其中,移动162万户,联通65万户,电信39.5万户。互联网用户77.6万户,其中,移动32万户,联通29.3万户,电信16.3万户。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1亿元,比上年增长18.0%。其中,税收收入3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的54.8%,比上年增长8.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6亿元,比上年下降2.3%,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6.0亿元,比上年增长4.1%。

金融。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871.2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其中,住户存款1560亿元,比上年增长16.1%。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961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住户贷款3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3%;短期贷款114亿元,比上年下降3.2%。

保险。全市41家保险机构共实现保费收入74.49亿元。其中,财险公司保费收入18.65亿元,赔款10.72亿元;寿险公司保费收入55.84亿元,赔付支出10.81亿元,给付退保金6.62亿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截止2021年末全市共有普通高校5所,招生15470人(不含成人),其中:博士生29人,硕士研究生896人,留学生6人,本科生7348人,大专生7191人。在校生52330人,其中:博士生120人,硕士研究生2393人,留学生127人,本科生27215人,大专生22475人。毕业生9659人,其中:博士生7人,硕士研究生527人,留学生31人,本科生6108人,大专生2986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5927人,在校生16814人,毕业生6461人。普通中学127所,招生32341人,在校生96198人,毕业生33183人。中等职业教育(市管)学校18所,招生5625人,在校生17067人,毕业生3669人。小学116所,招生12249人,在校生89386人,毕业生17725人。特殊教育学校5所,招生49人,在校生597人,毕业生51人。幼儿园399所,在园幼儿32973人,招收幼儿10568人,离园幼儿12564人。

科学技术。全市通过评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35家,比上年增长15.38%。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96户,比上年增长39.13%。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9.7亿元,比上年增长250.4%。科技招商项目14个,引进投资资金61.78亿元。大力推广秸秆炭化还田,生物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全市共有孵化器、众创空间21家,孵化面积达到28.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到548家。围绕“科研、教育、医疗”三个中心建设,开展校企对接24次,建立研发平台、转化中心3个,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5个,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11个,转化科技成果40多项,完成登记技术合同183项,成交金额9.70亿元。

九、文化、广播、旅游

文化。全市共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1个,图书馆7个,博物馆1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74个,中心村文化广场928个,全市群众业余文化团体335个。全市图书馆年末藏书102万册,全年共接待读者30万人次。

广播。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100%,全市通广播电视的乡镇和行政村达到100%。

旅游。全年共接待游客1245万人次,旅游收入71.59亿元。同江市八岔赫哲族乡八岔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郊区敖其镇赫哲村和郊区大来镇达勒沟村入选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村。桦南县完达山植物园、汤原县金星朝鲜民俗旅游区、桦川县新中国第一集体农庄星火旅游区、富锦市同城酒文化体验馆、同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抚远市滨江公园晋升国家3A级旅游景区。佳木斯三江杏花节、同江乌日贡大会被中国节事与旅游大会评为“中国优秀当代节事”荣誉称号。

十、卫生和体育

医疗卫生。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1971 个,其中,医院 103个,医院中公立医院 53 个,民营医院 50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17 个,其中,乡镇卫生院 9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4个,门诊部(所)651个,村卫生室 102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6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1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 1878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933人,注册护士8123 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1223 张,其中,医院16947 张,乡镇卫生院 1912张。全年总诊疗人次7060156人次,出院人数 321217人。

体育。全市运动员获省级以上赛事奖牌 122枚,其中,金牌39枚、银牌30枚、铜牌53枚。办理运动员等级二级证书35人,申报一级证书12人,运动健将4人,二级裁判员133人,完成首次注册和重新注册474名。全年申报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97人,新增协会1个,俱乐部2个,总数达69个。建设投用2个五人制笼式足球场地。全年体育彩票销量3.01亿元,比上年增长29.81%。

十一、人口、物价

人口。据公安部门户籍统计,2021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27.9万人,出生率3.05‰,死亡率6.27‰,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3.22‰。

               全市人口主要构成情况

指标名称

年末数(人)

比重(%)

全市总人口

2279164

100

其中:城镇人口

1186911

52.1

乡村人口

1092253

47.9

其中:男性

1144189

50.2

女性

1134975

49.8

其中:0-17岁

276439

12.13

18-34岁

422939

18.56

35-59岁

1031798

45.27

60岁及以上

547988

24.04

物价。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5%。构成佳木斯市居民消费的八大类价格呈“二涨五降一平”态势。二涨:居住类、交通和通信价格比上年分别上涨1.8%和3.6%。五降:衣着类、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比上年分别下降0.1%、0.4%、1.9%、1.6%和0.2%。食品和烟酒类持平。

十二、社会保障

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分别达到56.24万人、59.5万人、10.47万人、15.14万人和15.64万人,累计制发社会保障卡206.36万张。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5万人,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9%,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资115.97元和164.59元。

社会救助标准全面提高。农村低保提标增幅9.3%,城镇低保提标增幅5.4%。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6.1亿元,发放高龄津贴997.89万元,发放失能、半失能补贴资金172.82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377.28万元。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驿站)15个,可辐射10个县(市)区的44个社区、近7万名老年人。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2个。

十三、环境保护

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46天,优良比例94.8%,比上年增加4天。建立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名录,治理油烟污染饭店205家。机动车尾气治理实行闭环管理,治理超标车辆4050台。全市县级以上水源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县级以上饮用水达标率100%;完成全市1079个农村分散式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全市140家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建有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成村级散养粪污收集点76个。整改散乱垃圾堆放点238个。安全处置医疗垃圾1812.7吨。退耕还湿31525亩,治理恢复矿山102座。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造林绿化面积、湿地面积不含森工系统。

    3.人口数为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