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绥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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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刺之年,是绥德巩固脱贫摘帽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至关重要。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副中心城市建设、红色教育基地、从严管党治党五大中心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优环境、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抓机遇强优势,抓重点带全局,抓作风保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一、综  

全县完成生产总值90.55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非公有制增加值46.93亿元,占GDP比重51.8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98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2.38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57.19亿元,增长5.7%。三次产业结构来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3.2%,同比上升了2.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7%,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3.1%,同比下降了5.3个百分点。

 二、农  

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61亿元,同比增长6.4%,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1.56亿元,增长4.3%,农林牧渔业服务业增加值0.58亿元,增长8.4%。

全县粮食种植面积798130亩,比上年增加2211亩,油料种植面积225767亩,比上年减少1809亩;全年粮食产量243829吨,比上年增加535吨,同比增长0.22%,平均亩产306公斤。

全县肉类总产量12887.99吨,同比下降2.75%。其中:猪肉产量9222.8吨,同比下降3.75%;羊肉产量2886吨,同比下降0.52%;牛肉产量409.5吨,同比下降0.85%;生猪年末存栏96928头,同比下降4.54%;生猪出栏125757头,同比下降4.34%;奶类产量6463吨,同比增长0.12%;禽蛋产量5528吨,同比下降6.29%;活牲畜年末存栏8077头,同比下降0.52%;活家禽年末存栏65.9万只,同比增长2.04%。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有规上工业17户,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11.27亿元,同比下降8.98%,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8%;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长3.0%。全县有资质建筑企业10户,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28亿元,增长2.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施工项目个数102个,同比下降24.4%,其中亿元以上项目8个,年新开工85个。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4.5%其中本级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1%。

    五、贸  

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32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餐费收入2.64亿元,增长10.9%;商品零售收入14.67亿元,增长4.7%。分城乡看: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3亿元,增长6.1%,其中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8亿元,增长12.7%;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9亿元,增长4.8%。分行业看:批发销售额44.39亿元,增长8.8%;零售销售额42.02亿元,增长8.2%,住宿营业额0.49亿元,增长10.4%;餐饮营业额7.57亿元,增长9.3%。

 六、交通和邮电

全县完成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8.93亿元,同比增长3.0%。

全县营运汽车拥有量4526辆,其中营运货车4105辆,营运客车辆 421辆(大型客车23辆,中型客车73辆,小型客车54辆,出租车225辆,公交车46辆)。客运量321.6万人,客运周转量37787.6万人公里;货运量586.46万吨,货运周转量135051.5万吨公里;出租车客运量1024万人次,周转量2025472万人公里。县内公交线路5条,投放公交车46辆;客运班线76条,其中省际班线4条,市际班线4条,县际班线31条,县内班线37条。全县乡镇通班车率100%,行政村通班车率100%,客车、危运车辆北斗星安装率100%。辖区内有机动车维修企业74家,其中一类维修企业2家,二类维修企业10家,三类维修企业50家,摩托车维修12家。危险品运输企业9家,驾驶员培训学校3家。

2019年绥德县交通、服务业主要指标反馈表

单位:%

公路

铁路

民航

水运

邮政

其他营利服务业

电信

绥德

4.1

3.6

17.0

95.5

60.1

七、财政与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75928万元,同比增长86.9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4185万元,增长80.54%。其中:各项税收17737万元,增长81.10%,地方财政支出372000万元,同比下降11.3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55万元,增长1.43%。

 2019年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358481万元,同比增长1.78%。其中:住户存款余额976205万元,同比增长6.55%。年末各项贷款余额500986万元,同比增长9.58%。其中:境内贷款余额500984万元,增长9.58%,境外贷款余额2万元,负增长75%。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14所(职教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电大1所,聋哑学校1所,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制学校5所,小学26所,教学点9个,公办幼儿园44所,民办幼儿园17所);在校学生45467人(职业中学注册生1126人,在校高中生4956人,初中生8287人,小学生21108人,学前教育儿童9956人,特殊教育学生34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100%,初中阶段三年保留率96.7%,初中辍学率为0,义务阶段小学辍学率为0,学前一年毛入学率为100%,三年毛入学率为85%;全县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年(标准为12年),实现程度为92.5%;现有在编教职工4215人(幼儿1186人,小学1365人,初级中学585人,九年制137人,完全中学793人,特殊教育17人,职教132人);专任教师3559人(幼儿667人,小学1347人,初级中学540人,九年制学校137人,完全中学733人,特殊15人,职教120人)。

全县技术市场交易合同成交总金额完成908.7万元,完成比例100%,高新技术企业数量3个;年累计专利申请量4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3件,年累计专利授权量13件。

九、文化和卫生

全县体育场馆数1个,剧院数1个,电影院3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总藏量13.5万册。全年安排了40个村级文化阵地建设任务,累计建成323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为95%;全年旅游接待人数368万人次,同比增长19%,旅游收入21.31亿元,同比增长17%;2019年全县共有3家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1.148亿元,同比增长10.15%。县电影公司累计放映扶贫励志故事片2400场,科教片1200场;图书馆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共接待读者5.8万人次,对持有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现场赠书1000多册。

全县有医院、卫生院25个,共有床位数3170张;全县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412人,执业(助理)医师1115人,卫生防疫人员数60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乡镇个数15个。其中:建制镇个数15个,村民委员会个数339个,11个社区居委会;全县共有137799户,比上年末减少了146户;年末户籍总人口352579人,比上年末减少了1524人。其中:男性有185369人,占总人口的53%,女性有167210人,占总人口的47%,人口性别比为110:100;全年出生人口3386人,出生率为9.58‰,减少了2.68‰;死亡人口1709人,死亡率为4.8‰;自然增长了1677人。年底常住人口28.63万人,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口径)为44.4%。

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70元,同比增长9.2%。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89元,同比增长9.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62元,同比增长8.5%。

   全县实际营运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7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1357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726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675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27966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41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634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111 人,城镇已参加失业保险人数0.92万人。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行政区域土地面积1853.33平方公里,森林面积38900.95公顷,年末耕地面积53208.6公顷。污水处理厂数1座,垃圾处理站数1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59.96%,生活垃圾无公害化处理率98.6%;全年优良(二级)天数为26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4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上年度)3.15%;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8.7%,建成区面积1250公顷,绿化覆盖率31%;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46.8%。2019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次产业分类注释:

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国民经济行业。具体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五上企业标准注释:

“五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限额及以上企业的统称,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指辖区内具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即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批发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餐饮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等行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等行业。

 注:1.本资料人口数据依公安统计报表数据;

2.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依统计局公布为准;

3.文化、卫生等数据来自相关部门;

4.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