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川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宜川县统计局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遭遇严重冻灾和百年不遇的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城乡统筹、文旅兴业、果畜富民、能源强县”战略,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一、综合
初步测算,201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207800万元,按可比价计算较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4720万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3680万元,增长13.4%,第三产业增加值89400万元,增长7.5%。一、二、三产业比例为50.4:6.6:43,分别拉动经济增长2.1、0.8、3.6个百分点,对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为32%、13.0%、55.0%。人均生产总值17573元。
二、农业
2013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含服务业)181592万元,较上年增长11.9%,其中:农业产值165700万元,增长11.9%;林业产值2832万元,增长21.5%;牧业产值8956万元,增长8.7%;渔业产值204万元,增长20.0%;服务业产值3900万元,增长14.7%。
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138291亩,比上年减少1357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02057亩,比上年增加191亩,棉花种植面积233亩,减少80亩,油料种植面积8538亩,减少390亩,烟叶种植面积10450亩,减少75亩,水果面积292206亩,减少58亩,其中苹果265084亩,增加2148亩。
全年粮食产量36614吨,减少1.2%;棉花产量7吨,减少36%;油料产量1029吨,增长2.9%;烟叶产量2075吨,减少1.2%。水果产量413408吨,增长0.7%,其中苹果403078吨,增长0.8%。
2013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单位:吨
产品名称 |
产量 |
较上年增长(%) |
粮食 |
36614 |
-1.2 |
棉花 |
7 |
-36 |
油料 |
1029 |
2.9 |
烟叶 |
2075 |
-1.2 |
水果 |
413408 |
0.7 |
#苹果 |
403078 |
0.8 |
蔬菜 |
42845 |
-0.4 |
全年肉类总产量2490吨,增长2.3%,禽蛋产量1390吨,增长5.1%。
2013年,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258334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47台,小型拖拉机7413台,农用运输车9407辆,全县有效灌溉面积1000亩。全年化肥施用量40976吨,折纯量14991吨。温室大棚1729座。
三、工业
2013年,全县全部工业增加值10700万元,增长15.1%,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0965万元,增长38.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980万元,增长19.3%。生产原油1.45万吨。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3年,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1101万元,增长46.5%。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50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单位82个,自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53331万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96876万元,施工房屋建筑面积58.72万平方米,竣工房屋建筑面积52.2万平方米。
五、交通、邮电
2013年,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1557.2公里,其中干线公路229.4公里,二级公路224.5公里,三级公路164.9公里。2013年,完成货运量187.9万吨,货运周转量5486.68万吨公里,客运量212.9万人次,客运周转量8856.56万人公里。
2013年,电信业务收入5628万元,邮政业务收入834.5万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3998户,其中住宅电话10224户。国际互联网用户11226户。
六、国内贸易和市场物价
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5071万元,较上年增长13.2%,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6074.8万元,增长15.8%;限额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8995.7万元,增长12.2%。批发业零售额2604.2万元,增长11.1%,零售业零售额35635.4万元,增长15.3%,住宿业零售额1041.8万元,下降9.8%,餐饮业零售额5789.1万元,增长7.1%。
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2.4%,其中食品类上涨5.2%、烟酒类持平、衣着类上涨1.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持平、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下降0.1%、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1.7%、居住类上涨1.9%。
2013年各类物价指数(以上年为100)
指标名称 |
指数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102.4 |
1、食品类 |
105.2 |
2、烟酒及用品 |
100.0 |
3、衣着 |
101.7 |
4、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 |
100.0 |
5、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
99.9 |
6、交通和通信 |
99.5 |
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
101.7 |
8、居住 |
101.9 |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201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3121万元,增长16 %,地方财政收入9505万元,增长1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431万元,增长20.1%,非税收收入完成5074万元,增长11.1%。全县财政总支出113693万元,增长1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55万元,增长12.7%;教育支出28115万元,增长9.3%;医疗卫生支出9767万元,增长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0万元,增长25%;科学技术支出1326万元,增长11.4%;农林水事务支出17811万元,增长21.1%。
2013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07862万元,增长10.8%,其中储蓄存款197131万元,增长15.2%,各项贷款余额85711万元,增长31.4%,其中:中长期贷款73710万元,增长22.8%,短期贷款12001万元,下降130.2%。
2013年,全县保险费收入3869万元,增长11.3%,其中财产保险费收入766万元,寿险保险费收入3103万元。
八、教育、广播电视、卫生、旅游
2013年,全县各类中小学、幼儿园35所,其中中学10所,小学12所,幼儿园13所。全县在校中小学生21927人,其中高中7612人,初中3263人,小学6386人。在园幼儿4666人。2013年,全县各类教职工1402人,其中专任教师1218人。
2013年,全县有线电视入网16569户,《宜川新闻》编播148期1184条,各类专题片3部,系列报道42期,宜川通讯16期,《飞瀑》发行4期。
2013年,全县卫生机构19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5个,乡镇卫生院12个,床位350张,卫生机构人员37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23人。
2013年,壶口景区接待游客87万人次,增长16.1%,门票收入5916万元,下降16.5%,旅游综合收入35496万元。
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201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6起,死亡10人。2013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54吨,比上年削减1.0 %;二氧化硫排放量268吨,比上年削减7.9%,氨氮排放量141吨,比上年削减0.7 %,氮氧化物排放量91 吨,比上年削减9.9%。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67元,净增2895元,增长12.6%。其中工资性收入17150元,增长14.1%,经营性收入2091元,增长12.8%,财产性收入1760元,增长8.7%,转移性收入5988元,增长13.3%。
201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8496元,净增931元,增长12.3%,其中工资性收入1998.7元,增长14.0 %,家庭经营收入5875.5元,增长10.7 %,财产性收入292.4元,增长21.9%,转移性收入329.4元,增长25.1%。
2013年,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817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5443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914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3951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8558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人数28141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人数76513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农民人数62062人。年末纳入城市低保1993人,农村低保5986人。
十一、人口
201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1.86万人,出生率10.96‰,人口自然增长率4.76‰。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通常被用作反映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的程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得到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人均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人均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
注:
1、本公报数据为统计部门及有关单位2013年年报数据;
2、本公报中生产总值、行业增加值均为现价,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
3、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5、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常住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为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