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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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祥云县统计局

祥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406642人。10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有1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2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5个,少于1万人的有1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祥城镇、云南驿镇、下庄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61.97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126801户,集体户3417户,家庭户人口为386590人,集体户人口为200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9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30729人,占总人口的81.33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5913人,占总人口的18.67%。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少数民族为白族36254人占8.92%,彝族34457人占8.47%,傈僳族1451人占0.36%。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5995人,占总人口的50.66%;女性人口为200647人,占总人口的49.3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6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84下降0.17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4500人,占总人口的15.86%;15-59岁人口为265614人,占总人口的65.32%;60岁及以上人口为76528人,占总人口的18.8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8958人,占总人口的14.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5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5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4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87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2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505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337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87人上升为808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401人上升为866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4585人上升为2829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9049人下降为42637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96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7932人,文盲率由8.83%下降为4.91%,下降3.92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85948人,占总人口的45.7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0694人,占总人口的54.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187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92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69984人,16-59岁人口260130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