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全县上下按照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持之以恒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数字化进程,落实落细增量和存量政策,全力以赴抓项目、帮企业、育产业,难中求进、干中求进、变中求进、稳中求进,推动生产需求持续改善、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发展质效不断提升。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4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50.40亿元,比2023年增长5.2%。

分季度看,1季度GDP同比增长8.0%,1-2季度GDP同比增长9.5%,1-3季度GDP同比增长7.3%,1-4季度GDP同比增长5.2%。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2.8:29.8:47.4调整为21.5:32.6:45.9,第一产业占比较2023年下降1.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较2023年提高2.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较2023年下降1.5个百分点。

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1888元,同比增长5.1%。

二、农业
2024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1.16亿元,比2023年增长1.1%(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7%)。其中:种植业产值达42.42亿元,增长0.4%;林业产值4.92亿元,增长8.7%;牧业产值35.64亿元,下降0.1%;渔业产值0.03亿元,增长11.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8.15亿元,增长6.0%。
全县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6.13亿元,同比增长2.6%。

全年粮食总产量21.76万吨,比2023年增长0.1%;油料产量0.50万吨,增长0.5%;烤烟产量1.66万吨,增长1.8%;蔬菜产量17.50万吨,增长9.5%;水果产量15.34万吨,增长5.2%;蚕茧产量0.60万吨,增长0.9%。

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向现代化、规模化转变,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6.20万吨,比2023年下降4.5%;禽蛋产量5.10万吨,增长5.4%;牛奶产量1.26万吨,下降45.6%。畜牧业生产有所回落,产量有所下降。猪肉产量4.12万吨,下降6.6%;年末生猪存栏29.61万头,下降8.2%;全年生猪出栏46.65万头,下降8.3%。牛肉产量0.26万吨,下降6.0%;羊肉产量0.07万吨,下降10.5%。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4年,全县全部工业增加值69.51亿元,同比增长24.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增加值同比下降46.2%,非金属矿采选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8.5%,纺织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7.0%,造纸和纸制品增加值同比下降9.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7.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加值同比下降48.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7.4%,通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72.8%,专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1.9%,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1.0%,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增加值同比下降7.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4.1%,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3%。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水泥熟料产量同比增长5.1%,水泥产量同比下降1.6%,硫酸产量同比增长33.1%,铁矿石原矿产量同比增长13.8%,饲料产量同比下降19.6%,锑产量同比下降43.2%,蚕丝产量同比下降12.6%,石灰产量同比增长26.8%,商品混泥土产量同比下降26.7%,单晶硅产量同比增长493.7%。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2.1亿元,同比下降6.9%;平均用工人数达7007人,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23人,同比增长4.8%;应交增值税完成5994万元,同比下降11.2%。

2024年,全县全部建筑业增加值12.50亿元,同比下降27.0%。

四、服务业

全年实现邮电业务总量3.71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71亿元,增长9.9%;电信业务总量3.00亿元,增长8.7%。
2024年末,全县固定电话用户数1.40万户,比上年减少5.9%。移动电话用户数达48.77万户,比上年增长15.0%。因特网用户数达6.68万户,比上年增长12.4%。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2024年,全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含房地产投资)完成51.92亿元,比上年下降28.0%。其中,旅游投资比上年下降53.0%,数字经济投资比上年下降40.2%。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7.9%;第二产业投资下降22.8%;第三产业投资下降35.9%。

主要行业投资完成情况:工业投资比上年下降22.8%,其中:非电工业投资下降13.9%,电力工业投资下降4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下降72.6%,其中:道路运输投资下降80.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下降45.1%;教育行业投资下降67.4%;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56.9%。
2024年末,全县有房地产开发项目11个,全年完成投资2.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9.2%。其中:住宅投资2.20亿元,增长175.0%。全年房屋施工面积161.79万平方米,增长6.6%;商品房销售面积6.73万平方米,增长30.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6.69万平方米,增长32.4%;商品房销售额3.27亿元,增长16.0%,其中住宅销售额3.22亿元,增长21.5%。
六、国内贸易
2024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1%。

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71.99亿元,增长11.0%;餐饮收入7.21亿元,增长12.4%。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2.6%,饮料类增长1.9%,烟酒类增长18.9%,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6.8%,化妆品类下降22.6%,日用品类下降4.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87.1%,中西药品类增长3.8%,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100.0%,通讯器材类增长33.0%,石油及制品类增长36.9%,汽车类下降26.2%。
七、旅游业
2024年,持续开展“大理有风·祥云有云”系列文旅活动,举办禾甸大营“哑巴节”、新兴苴“桃花节”、普淜“天峰山歌会”等传统民族节会活动,全力打造培育祥云文旅融合示范品牌,七宣村乡村旅居案例入选全省旅居业发展典型案例。全年接待旅客553.10万人次,同比增长15.0%;旅游总花费80.26亿元,同比增长6.7%。
八、财政和金融保险
2024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4亿元,比2023年增长3.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52亿元,增长0.8%;非税收入完成4.13亿元,增长6.2%。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7%。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39亿元,同比增长17.7%。

2024年,全县金融业实现增加值7.76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货币金融业服务实现增加值7.11亿元,同比增长4.3%;资本市场服务实现增加值0.01亿元,同比增长14.4%;保险业实现增加值0.64亿元,同比增长5.2%。

2024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64.82亿元,比年初增加12.49亿元,同比增长5.0%。其中,住户存款219.74亿元,比年初增加18.86亿元,增长9.4%。

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18.37亿元,比年初增加4.81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住户贷款92.22亿元,比年初增加9.75亿元,增长11.8%;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26.14亿元,比年初减少4.94亿元,下降3.8%。

九、教育、卫生
2024-2025学年,全县拥有完全中学3所(其中民办1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100所。全县职业高中在校学生1802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9037人,初中在校学生14114人,小学在校学生23910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80人(初中阶段22人,小学阶段58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毛入学率为102.55%,初中辍学率为0。小学生均校舍面积为10.92平方米,中学生均校舍面积为17.55平方米;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为27.56平方米,中学生均占地面积为38.74平方米;小学生均图书31.88册,中学生均图书34.19册。
2024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20个,其中医院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个,其他卫生机构2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3049张。在岗职工共有404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371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282人,注册护士1551人,药师(士)115人,技师(士)231人。全县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在岗职工86人;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个,在岗职工25人;妇幼保健院1个,床位170张,在岗职工324人;卫生院11个,床位842张,在岗职工758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4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8.14万人,其中:男性24.28万人,女性23.8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9.58万人,占总人口的19.9%,其中:白族人口4.93万人,占总人口的10.2%;彝族人口4.03万人,占总人口的8.4%。
全县常住总人口40.41万人,其中:男性20.37万人,女性20.04万人;人口出生率8.65‰,人口死亡率8.1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49‰。全县城镇化率为49.22%。
2024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370元,同比增长4.8%。

按常驻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66元,同比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91元,同比增长6.5%。

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859元,同比增长5.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835元,同比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427元,同比增长7.3%。
2024年,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0.54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5.29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10万人(含离退休0.7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1.15万人(含离退休0.36万人)。全县参加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3.05万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0.62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4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保障对象0.95万户1.56万人,城市低保保障对象0.24万户0.26万人,特困供养对象0.10万户0.11万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5329.22万元,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1445.62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1251.05万元,共给予困难群众临时救助0.10万户次0.41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8.31万元。
备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实际统计数据以《祥云统计年鉴(2024年)》为准。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历史数据(包括图1、图2、图3、图4、图5、图6、图7、图9、图12)进行了修订。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包括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通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取得的,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7]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住户在调查期间内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根据来源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现金消费支出、实物消费支出(含自产自用、来自单位、来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