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南丹县统计局
南丹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我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
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27555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835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796人,下降1.00%,年平均下降率为0.10%。
全县共有11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4]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县 |
275554 |
100.00 |
100.00 |
城关镇 |
95930 |
34.81 |
24.36 |
大厂镇 |
18513 |
6.72 |
10.10 |
车河镇 |
13841 |
5.02 |
7.39 |
芒场镇 |
6.59 |
8.33 |
|
六寨镇 |
29767 |
10.80 |
13.21 |
月里镇 |
15377 |
5.60 |
6.40 |
吾隘镇 |
12762 |
4.63 |
5.37 |
罗富镇 |
17013 |
6.17 |
7.40 |
中堡乡 |
4504 |
1.63 |
2.32 |
八圩乡 |
24999 |
9.07 |
7.97 |
里湖乡 |
24687 |
8.96 |
7.15 |
-
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91285户,集体户2587户,家庭户人口为263993人,集体户人口为1156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5人减少0.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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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0314人,占25.5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5240人,占74.48%;其中壮族人口为137367人,占66.93%;瑶族人口45884人,占16.6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5589人,下降7.3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793人,增长1.38%,其中壮族人口减少6958人,下降4.82%;瑶族人口增加10794人,增长30.76%。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3871人,占52.21%;女性人口为131683人,占47.7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2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11相比下降2.85。
表2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
男 |
女 |
||
全 县 |
52.21 |
47.79 |
109.26 |
城关镇 |
50.47 |
49.53 |
101.90 |
大厂镇 |
54.36 |
45.64 |
119.09 |
车河镇 |
57.89 |
42.11 |
137.49 |
芒场镇 |
52.74 |
47.26 |
111.59 |
六寨镇 |
53.40 |
46.60 |
114.60 |
月里镇 |
52.85 |
47.15 |
112.10 |
吾隘镇 |
52.57 |
47.43 |
110.84 |
罗富镇 |
54.31 |
45.69 |
118.87 |
中堡乡 |
51.75 |
48.25 |
107.27 |
八圩乡 |
52.04 |
47.96 |
108.50 |
里湖乡 |
50.59 |
49.41 |
102.37 |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71679人,占26.01%;15-59岁人口为164030人,占59.53%;60岁及以上人口为39845人,占14.4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9787人,占10.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0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0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0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0个百分点。
表3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
全 县 |
26.01 |
59.53 |
14.46 |
10.81 |
城关镇 |
24.32 |
63.54 |
12.14 |
8.74 |
大厂镇 |
17.24 |
65.05 |
17.71 |
13.23 |
车河镇 |
17.40 |
67.72 |
14.88 |
10.78 |
芒场镇 |
26.89 |
56.45 |
16.66 |
12.88 |
六寨镇 |
25.66 |
57.87 |
16.47 |
12.47 |
月里镇 |
27.72 |
53.89 |
18.39 |
14.57 |
吾隘镇 |
23.17 |
57.45 |
19.38 |
14.42 |
罗富镇 |
21.35 |
58.89 |
19.76 |
14.69 |
中堡乡 |
31.68 |
50.71 |
17.61 |
13.57 |
八圩乡 |
35.07 |
53.10 |
11.83 |
9.07 |
里湖乡 |
37.19 |
52.61 |
10.20 |
7.89 |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80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82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16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79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47人上升为646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305人上升为937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297人上升为3308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812人下降为34765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97年提高至8.36年。
表4各乡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
2020年 |
全 县 |
8.36 |
城关镇 |
9.89 |
大厂镇 |
9.11 |
车河镇 |
9.29 |
芒场镇 |
7.56 |
六寨镇 |
7.59 |
月里镇 |
7.09 |
吾隘镇 |
7.53 |
罗富镇 |
7.79 |
中堡乡 |
6.51 |
八圩乡 |
6.76 |
里湖乡 |
5.54 |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81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3145人,文盲率[8]由4.91%上升为6.10%,上升1.19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8640人,占50.3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6914人,占49.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2812人,乡村人口减少3560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2.2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76381人,16-59岁人口为159328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