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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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468172人,其中: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人口为398591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为67150人、居住在本(镇、街道),户口待定人口为2259人,原住在本乡镇街道,现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学习人口为172人,其中,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85.1%。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128947户,集体户2319户,家庭户人口为455920人,集体户人口为122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5减少0.91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5417人,占总人口的52.4%;女性人口为222755人,占总人口的4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1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05减少1.88。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8724人,占总人口的27.5%;15-59岁人口为282553人,占总人口的60.4%;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895人,占总人口的12.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344人,占总人口的9%。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0.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4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10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56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345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996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508人上升为557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607人上升为717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2918人上升为3277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0552人下降为38440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443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153人,文盲率由8.1%下降为5.2%,下降2.9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3079人,占总人口的26.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45093人,占总人口的73.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6614人,乡村人口减少4588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8.2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省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135970人,16-59岁人口为275307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