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的夯基之年。面对繁重复杂的疫情防控任务和多重困难挑战叠加的经济发展环境,丘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发展的总遵循、总纲领、总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各项风险和挑战,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2]129.62亿元,比上年增长7.2%,两年平均增长[3]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54亿元,比上年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38.04亿元,增长11.5%;第三产业增加值59.04亿元,增长5.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25.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9.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6%。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7899元,比上年增长8.4%。非公经济增加值65.79亿元,比上年增长7.4%,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0.8%,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6.1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7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0.47万人,出生率为10.29‰;死亡人口0.38万人,死亡率为8.35‰;自然增长率为1.94‰。年末全县城镇常住人口12.32万人,乡村人口33.78万人,全县城镇化率26.72%。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707人,比上年增加507人,增长23.05%。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4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7%。
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7.93亿元,比上年增长5.4%。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5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税收收入3.33亿元,下降0.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5亿元,下降11.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亿元,下降19.9%;公共安全支出1.28亿元,增长21.2%;教育支出12.75亿元,增长0.1%;科学技术支出95万元,下降7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亿元,下降22.1%;卫生健康支出5.07亿元,下降17.3%;节能环保支出0.87亿元,下降36.3%;城乡社区支出2.08亿元,增长310.0%。
二、农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6.12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农业产值21.90亿元,增长13.2%;林业产值3.12亿元,增长14.9%;牧业产值28.48亿元,增长7.1%;渔业产值0.81亿元,下降19.3%;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1.81亿元,增长6.2%。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68886公顷,其中,稻谷种植面积7961公顷,小麦种植面积11387公顷,玉米种植面积41616公顷。油料种植面积8021公顷。烟叶种植面积8420公顷。三七种植面积2081公顷。万寿菊种植面积7305公顷。辣子种植面积31194公顷。
全年粮食产量27.52万吨,比上年增产2.6%。其中,夏粮产量2.45万吨,秋粮产量25.07万吨。稻谷产量5.11万吨;小麦产量1.71万吨;玉米产量19.36万吨。全年油料产量67655百公斤,比上年增产6.9%;烟叶产量151079百公斤,比上年增产8.8%;三七产量25662百公斤,比上年增产0.6%;辣椒产量549035百公斤,比上年减产26.8%;蔬菜及食用菌产量2653489百公斤,比上年增产24.4%;园林水果产量126330百公斤,比上年增产12.0%。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7.94万吨,比上年增长24%。其中,猪肉产量6.07万吨,增长34.9%;牛肉产量1.07万吨,增长1.7%;羊肉产量0.42万吨,下降8.7%;禽肉产量0.38万吨,下降3.6%。禽蛋产量0.16万吨,增长97.3%。年末生猪存栏54.36万头,比上年末增长14.4%;全年生猪出栏73.07万头,比上年增长34.7%。
全年水产品产量3855吨,比上年减产0.6%。淡水捕捞水产品产量300吨,减产3.2%。
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2.2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4.8%。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5%。
规模以上工业[4]增加值增长0.2%。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长19.5%,私营企业下降8.6%;分门类看,制造业下降-4.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0%;分行业看,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10.3%,食品制造业下降30.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0%。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03亿元,比上年下降9.5%。
年末全县发电装机容量53.08万千瓦,与上年持平。其中,水电装机容量16.35万千瓦;并网风电装机容量29.10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7.63万千瓦。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27.41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23.88亿元,比上年增长76.5%;实现利润0.23亿元,上缴税金0.65亿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比上年增长13.0%。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8.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75.6%,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0.5%。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10.1%,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42.9%。工业投资增长75.6%,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6.8%。基础设施投资增长62.9%,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70.1%。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8.49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商品住宅投资19.46亿元,下降18.0%;商业营业用房投资6.36亿元,增长138%;其他投资2.68,增长56.1%。
全年房屋施工面积186.1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6.7%,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41.78万平方米,增长74.6%;商品房销售面积31.05万平方米,下降33.1%。
五、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和招商引资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61亿元,比上年增长5.4%。分经营地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0.95亿元,增长4.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67亿元,增长7.7%。分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38.45亿元,增长5.5%;餐饮收入13.17亿元,增长5.1%。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7亿元,增长13.9%,占全县社零额比重为6.7%。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4160万元,比上年增长98.7%。其中,出口总额4160万元,增长98.7%;全年无进口。
丘北县统抓招商引资项目包装,深入开展外出招商和落地企业走访等工作,全年新增州外引进内资项目16个,比上年增长166.7%。新增累计到位资金68.32亿元,比上年增长79.7%。其中,省外到位资金65.02亿元,增长345.6%;省内州外到位资金3.30亿元,下降85.9%。
六、金融和保险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11.71亿元,增长10.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78.93亿元,增长11.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91.49亿元,增长8.9%,其中,住户短期消费贷款余额8.37亿元,增长11.3%;住户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30.55亿元,增长0.5%。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88亿元,比上年下降2.8%。其中,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0.27亿元,增长8.2%;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0.19亿元,增长208.9%;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0.43亿元,下降5.8%。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06亿元,比上年下降5.3%。
七、交通和邮电
全年公路运输总周转量40535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20.2%。全年货物运输总量105万吨,货物运输周转量35725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3.9%。全年旅客运输总量227万人,旅客运输周转量19827万人公里,比上年下降16.0%。
年末全县拥有大型汽车691辆,小型汽车57160辆,大型新能源汽车10辆,小型新能源汽车282辆,教练汽车204辆,挂车3辆,普通摩托车64076辆,轻便摩托车5012辆,低速车328辆。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6]3484万元,比上年增长17.7%。年末移动电话基站数462个,比上年增加7个,其中,4G基站144个,减少249个;5G基站318个,增加256个。年末移动电话用户44.54万户,比上年增加2.9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9.64万户,比上年增加0.07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14.34万户,比上年增加6.05万户。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共有300所学校,比上年增加13所,其中,中等职业教育3所,普通中学23所,普通小学120所,特殊教育1所,幼儿园153所,幼儿园比上年增加13所。
全年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招生1060人,在校生2483人,毕业生842人。普通中学招生13701人,在校生36941人,毕业生10462人。普通小学招生7985人,在校生55833人,毕业生9008人。幼儿园招收幼儿10498人,在园(班)幼儿25576人,完成学前教育的儿童7696人。
年末全县共有教职工7509人,其中,专任教师6763。中等职业教育教职工162人,专任教师143人;普通中学教职工2709人,专任教师2627人;普通小学教职工3011人,专任教师2965人;特殊教育教职工54人,专任教师54人;幼儿园教职工1573人,专任教师974人。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3.9%,小学学龄儿童毛入学率106.76%,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9.0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4.3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2.43%。
全年获专利授权18件;年末发明专利有效6件。
九、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公共图书馆1个,档案馆1个,文化馆1个,文化站12个。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都达到100.0%。
全年全县接待游客974.8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1.6%;实现旅游总收入81.67亿元,增长24.7%。其中,普者黑景区接待游客49.0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1%;实现旅游收入0.56亿元,增长35.8%。
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62个,其中,医院6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2个,民营医院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3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个,门诊部(所)35个,村卫生室8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保健院1个,皮肤防疫站1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2452张,其中,医院1579张,乡镇卫生院618张。卫生技术人员265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59人,注册护士1274人。全年总诊疗人次[7]182.6万人次,出院人数[8]10.74万人。全县累计报告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80.04万剂次。
全年运动员参加全省比赛获奖牌数6枚。全年销售体育彩票4808.8万元,位于全州第3位。
十、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8326人,比上年增加729人。其中,参保职工21644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68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6385人,增加5916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23234人,减少8252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101人,增加31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03133人,减少8564人。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265人,增加5255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3763人,减少2214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3250人,减少2435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4737人。
全年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5667人次,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58980人次,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433人次,临时救助5217人次,领取高龄津贴补助87748人次。全年国家抚恤、补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2248人。
年末全县养老服务机构3个,设施15个,投入使用养老床位144张。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679.24万元。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9762元,比上年增长10.7%。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3元,增长9.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98元,增长11.2%。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13805元,比上年增长12.0%。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815元,增长10.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873元,增长12.8%。
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37.8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5%。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3.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8%。
全社会用电量4282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3.3%。第一产业用电124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4.9%;第二产业用电621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8%;第三产业用电1455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5.2%。城乡居民用电2081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2%。
全年水资源总量19.20亿立方米,用水总量1.40亿立方米。全年降水量1065.1毫米。年末拥有水库34座,水库容量达到1.08亿立方米。
全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面积5702公顷,完成退耕还林7.63万亩,森林管护面积增至346.22万亩。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6万立方米,比上年末增长166.7%,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02%。全县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26%,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交通事故7479起,造成27人死亡。火灾事故129起,造成损失110.69万元。
注释: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部门最终确定数及《丘北县2021年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人均GDP、行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6] 2021年邮政业务完成总量为州邮政管理局提供的数据。
[7]总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包括门诊、急诊、出诊、预约诊疗、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不含健康讲座)人次。
[8]出院人数指报告期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通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取得的,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10]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住户在调查期间内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根据来源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现金消费支出、实物消费支出(含自产自用、来自单位、来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11]公报中财政、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水利、林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