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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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人口[2]为2188436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44697人相比,10年共减少256261人,减少10.48%,年平均增长率为-1.10%。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904495户,集体户24289户,家庭户人口为2092042人,集体户人口为963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7人减少0.56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丹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全市6个县(市)区中,有1个地区的人口超过50万人,有2个地区的人口在40万人至50万人之间,有2个地区的人口在20万人至40万人之间,有1个地区的人口少于20万人。其中,东港和凤城两地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47.43%。

表 1     各地区人口

地区 人口数(人)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2020年 2010年
全市 2188436 2444697 100.00 100.00
元宝区 202325 215905 9.25 8.83
振兴区 423538 466343 19.35 19.08
振安区 189995 183328 8.68 7.50
宽甸满族自治县 334636 407713 15.29 16.68
东港市 568566 627475 25.98 25.67
凤城市 469376 543933 21.45 22.25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个县(市)区中,仅有振安区人口增加,10年共增加6667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地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丹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088067人,占49.72%;女性人口为1100369人,占50.28%。总人口性别比[3]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90下降为98.88。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6个县(市)区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地区有3个,在100以上的地区有3个。

表 1     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男性 女性
全市 49.72 50.28 98.88
元宝区 47.97 52.03 92.19
振兴区 48.90 51.10 95.71
振安区 49.33 50.67 97.37
宽甸满族自治县 50.36 49.64 101.46
东港市 50.38 49.62 101.54
凤城市 50.10 49.90 100.41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性别比是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丹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214285人,占9.79%;15-59岁人口为1338580人,占61.17%;60岁及以上人口为635571人,占29.0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37576人,占19.9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4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2.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27个百分点。

表 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年龄 人口数(人) 比重(%)
总计 2188436 100.00
0-14岁 214285 9.79
15-59岁 1338580 61.17
60岁及以上 635571 29.04
其中:65岁及以上 437576 19.99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6个县(市)区中,0-14岁人口比重在10%以上的地区有2个;15-59岁人口比重在61%以上的地区有2个,在60%-61%之间的地区有4个;1个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30%;5个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0%。

表 2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市 9.79 61.17 29.04 19.99
元宝区 8.65 60.39 30.96 20.86
振兴区 10.09 60.26 29.66 20.33
振安区 9.37 61.33 29.30 20.06
宽甸满族自治县 10.20 60.80 29.00 20.03
东港市 9.80 62.68 27.52 19.06
凤城市 9.88 60.69 29.43 20.41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231848人;16-59岁人口为1321017人。

丹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8320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82835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989711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51524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8351人上升为12941人;拥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2622人上升为12924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45634人下降为45225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26776人下降为23544人。

表 1     各地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的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指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市 12941 12924 45225 23544
元宝区 20531 17842 44011 12823
振兴区 21985 18961 40473 13641
振安区 14188 14387 44577 21429
宽甸满族自治县 7843 10054 44016 31903
东港市 9508 10058 47880 26855
凤城市 8797 10282 47944 27986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7年提高至9.64年。

全市6个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地区有2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地区有3个,在9年以下的地区有1个。

表 2     各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2010年
全市 9.64 9.07
元宝区 10.75 10.33
振兴区 10.95 10.48
振安区 9.85 9.08
宽甸满族自治县 8.79 8.25
东港市 9.16 8.54
凤城市 9.09 8.53

三、文盲人口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63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8335人,文盲率[4]由2.98%下降为1.34%,下降1.6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丹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07471人,占68.8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80965人,占31.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2353人,乡村人口减少28861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5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65589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79152人,流动人口为476746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人口是指全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