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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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统计局

扬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扬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01
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4559797人,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6006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9731人,增长了2.24%,年平均增长率为0.22%。

02
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606252户,集体户84481户,家庭户人口为4128033人,集体户人口为4317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7人,比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人减少0.43人。

03
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70783人,占49.80%;女性人口为2289014人,占50.20%。总人口性别比为99.20%,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比,上升2.17个百分点。

04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27419人,占11.57%;15-59岁人口为2846179人,占62.4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86199人,占26.0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11673人,占19.99%。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56个百分点。

05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9638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0423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8643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297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542人增长为1746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648人降低为154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070人降低为3259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872人降低为24847人。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3年增加至9.73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1535人,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4.07%降低为3.98%,下降0.09个百分点。

06
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238904人,占71.0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20893人,占28.97%。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9个百分点。

 

07
流动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433750人,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长93.17%。

08
地区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 人口数 比重
全市 4559797 100%
市区 2635435 57.80%
广陵区 542305 11.89%
邗江区 726906 15.94%
江都区 926577 20.32%
经济技术开发区 238785 5.24%
生态科技新城 66355 1.46%
蜀冈—瘦西湖风景区 134507 2.95%
宝应县 682219 14.96%
仪征市 532571 11.68%
高邮市 709572 15.56%
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总人口性别比是指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5]0-15岁人口为565468人,16-59岁人口为2808130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0]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