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选择区域:>>

珲春市 202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珲春市统计局

珲春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珲春市统计局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稳定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全力推动珲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7.20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22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58.93亿元,增长12.7%;第三产业增加值70.04亿元,增长5.1%。一、二、三产业占全部的比重分别为6.0%、45.6%、48.4%。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1.90万人,比上年减少1120人。其中,城镇人口17.20万人,占占总人口的78.6%;乡村人口4.70万人,占21.4%。全市出生人口783人,出生率3.6‰;死亡人口1227人,死亡率5.6‰,自然增长率为-2.0‰。在总人口中,汉族11.84万人,占总人口的54.1%;朝鲜族7.70万人,占总人口的35.2%;满族2.20万人,占总人口的10.1%,其他民族0.16万人,占总人口的0.8%。

表1:2024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年末数(人) 比重(%)
全市人口数 218983 100.0
其中:城镇 172041 78.6
乡村 46942 21.4
其中:男性 108355 49.5
女性 110628 50.5
其中:0—17岁 27632 12.6
18—59岁 128172 58.5
60岁及以上 63179 28.9

二、农业

全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5.4%。其中,农业产值增长1.3%;林业产值增长48.1%;牧业产值增长2.4%;渔业产值增长39.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增长3.1%。 全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3.42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7%,粮食总产量19.6万吨,比上年增长2.1%;单产达到5731公斤/公顷,比上年增长3.0%。 全年全市肉类总产量6672.0吨。其中,猪肉产量3368.5吨;牛肉产量1599.2吨;羊肉产量57.1吨;禽肉产量1584.7吨。禽蛋产量5416.5吨。年末生猪存栏2.7万头,全年生猪出栏4.1万头。 年末全市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0.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2%。机耕面积3.6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2.5%。全年化肥施用量(实物)1.5万吨,比上年下降2.9%。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2.8%,利润总额9.73亿元,比上年下降22.7%。分门类看,采矿业比上年下降1.6%;制造业下降50.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43.4%。全年工业产品销售率9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9%。

全年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企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9.0%。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1.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84.5%;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02.3%,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02.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2%。

全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9.0%。房屋施工面积下降0.9%,其中住宅面积下降7.5%。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3.5%,商品房销售额下降26.6%。

五、国内贸易

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05亿元,比上年增长4.6%。按消费类型统计,批发业零售额9.10亿元,增长4.4%;零售业零售额23.81亿元,增长4.2%;住宿业零售额0.26亿元,增长6.6%;餐饮业零售额3.88亿元,增长7.9%。按经营地统计,城镇零售额33.05亿元,增长2.4%;乡村零售额4.00亿元,增长28.1%。

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44.8%;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4.6%;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1.4%;汽车类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0.2%。

六、对外经济

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10.30亿元,比上年下降4.1%。其中:出口总额99.54亿元,下降7.8%;进口总额110.76亿元,下降0.5%。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

全年全市旅客运输量122.75万人,比上年增长1.0%;旅客运输周转量17703.39万人公里,增长9.8%;货物运输量272.76万吨,增长2.8%;货物周转量77878.49万吨公里,下降0.7%。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68564辆。其中,小型汽车保有量55999辆,大型汽车保有量2613辆,摩托车保有量8936辆,低速汽车保有量4辆,挂车保有量1012辆。

全年实现邮政业务总量6373.43万元,比上年增长1.9%。全年完成邮政函件业务3.99万件,比上年增长210.3%。包件业务1.20万件,比上年增长18.7%。汇票0.01万件,比上年增长2.1%。特快业务9.8万件,比上年增长19.2%。

年末全市电话用户总数31.57万户,比上年下降1.1%。其中固定电话用户4.1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7.39万户。互联网用户数11.19万户,比上年增长5.6%。

八、财政金融

全年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24.10亿元,比上年增长2.1%。地方级财政收入15.87亿元,增长1.8%。税收收入5.20亿元下降0.2%。全年财政总支出48.3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06亿元,占全部支出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亿元,占全部支出的%;教育支出4.29亿元,占全部支出的%;卫生健康支出2.45亿元,占全部支出的%;住房保障支出1.88亿元,占全部支出的%。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29.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64.34亿元,增长7.8%;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7.55亿元,增长28.2%。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35.1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其中:住户贷款54.85亿元,增长2.3%;企(事)业单位贷款180.24亿元,增长21.8%。

全市拥有各类保险公司家,全年实现保费收入4.74 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全年理赔支付2.11亿元,比上年增长78.0%。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共申报国家、省、州科技计划项目11项,已有3个项目立项,到位资金17万元。专利授权57件,其中:发明专利12件;实用新型专利31件;外观设计专利14件。

全市拥有普通中学14所。初中共招生1881人,在校生5426人。高中共招生1073人,在校生3225人。小学13所,共招生1613人,在校学生11036人。高校招生1325人,在校生5132人。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全市拥有文化馆1个,文化馆分馆 5 个,文化站14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分馆 5 个,公共体育场馆 1个。广播电台3座,广播节目24套;电视台1座,电视节目16套。广播综合覆盖率100%;电视综合覆盖率100%。

年末全市拥有星级宾馆1家。旅行社总社20家,分社13家,营业网点 14 个。全市拥有国家4A级景区1家,3A级景区2家。全市全口径接待游客 800.86 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3.6% 。实现旅游收入86.932亿元,比上年增长33.5%。

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300个。其中,医院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其他卫生机构273个。执业(助理)医师974人,注册护士1212人。卫生机构拥有病床835张,医院诊疗人次120.40万人。

全年组织参加全州运动会学生组7次,获得各类比赛项目第一名52个。

十一、人民收入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98元,比上年增长2.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1元,增长5.3%。

年末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5.32万人,比上年增加0.1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8.55万人,比上年减少0.2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5万人,比上年增加0.0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3.01万人,与上年相比减少0.2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93万人,比上年减少798人;失业保险参保2.29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268人。

全市共拥有社会福利机构20家。其中,公办福利机构6家,民办福利机构14家。全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818户、4923人,已发放低保资金3665.5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277户、2985人,发放低保金1520.94万元。

十二、城市建设、环境、能源消耗和应急管理

年末城市道路总长度273.08公里,较上年增加2.70公里。城市道路总面积351.05万平方米,较上年增加9.15万平方米。道路照明灯总盏数14129盏,比上年增加26盏。城市综合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日;供水管道总长度 326.16公里。天然气供气管道总长度 221.83公里,与去年相比增加15.71公里;供气总量521.00万立方米。污水排放总量1570.46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5.04万立方米;排水管道长度340.07公里,比上年增加41.14公里。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54.14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6.13万吨。

市区绿化覆盖面积1457.78公顷,绿地面积1277.19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18.41公顷。

全年全市空气质量达到优的天数为283天;良的天数78天;轻度污染的天数为4天。全市空气质量良好,优良天数为361天,占总比98.9%。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为7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33μg/m3;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为8μg/m3;细粒颗物(PM2.5)浓度均值为16μg/m3;一氧化碳(CO)浓度均值为1.4mg/m3;臭氧(O3-8h)浓度均值为102μg/m3。

全市3个国控断面年均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Ⅲ类标准。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为22.3%。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2.54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0.5%。第一产业用电0.10亿千瓦时,增长21.7%;第二产业用电7.78亿千瓦时,下降4.3%,其中工业用电7.69亿千瓦时,下降4.3%;第三产业用电2.62亿千瓦时,增长9.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0亿千瓦时,下降8.5%。

全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亦为零。交通事故死亡14人,下降17.65%。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外贸进出口数据来自市商务局;公路客货运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车辆保有量数据来自市交警大队;邮政数据来自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珲春市分公司;电信数据来自中国联通珲春分公司、中国移动珲春分公司、中国电信珲春分公司;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珲春市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延边州保险协会;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延边大学珲春校区;科技数据来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旅游、文化、体育数据来自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用电量数据来自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珲春市供电公司;救灾、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市交警大队;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