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定位,凝心聚力、加压奋进,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综合
经市统计局统一核算,202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GDP)118.76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26亿元,同比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38.65亿元,同比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65.84亿元,同比增长3.6%。三次产业比由上年的11.7:32.4:55.9调整12.0:32.6:55.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9470元,增长5.4%。


| 表1 2024年广昌县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全市比重 | |||||
| 单位:亿元 | |||||
| 类别 | 江西省 | 抚州市 | 广昌县 | 占全省比重 | 占全市比重 |
| 地区生产总值 | 34202.5 | 2173.08 | 118.76 | 0.35% | 5.46% |
| 第一产业 | 2605.1 | 257.78 | 14.26 | 0.55% | 5.53% |
| 第二产业 | 13688.6 | 854.64 | 38.65 | 0.28% | 4.52% |
| #:工业 | 11254.2 | 626.10 | 30.71 | 0.27% | 4.90% |
| 第三产业 | 17908.8 | 1060.66 | 65.84 | 0.37% | 6.21% |
2024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1.61亿元,同比下降2.3%。其中,税收收入9.49亿元,同比下降1.4%,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4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地方税收收入4.12亿元,同比增长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6.0%。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1亿元,同比增长8.2%。

二、农业
2024年全县农业总产值25.4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2%。粮食种植面积26.01万亩,同比增长2.0%;实现粮食总产量11.5万吨,同比增长0.4%。蔬菜播种面积7.12万亩,同比增长2.7%;蔬菜总产量6.92万吨,同比增长4.2%;食用菌总产量7466.5吨,同比增长7.5%。白莲种植面积8.66万亩,同比下降12.4%;白莲总产量5253.8吨,同比下降11.6%。烟叶种植面积0.85万亩,同比下降19.8%;其中,烤烟种植面积0.82万亩,同比下降17.8%。
2024年全县肉类总产量10466.63吨。其中,猪肉产量7324.95吨,牛肉产量1721.64吨,羊肉产量101.26吨,禽肉产量1318.78吨。生猪出栏、存栏和母猪存栏分别达8.77万头、5.13万头、0.63万头。肉牛出栏、存栏分别1.25万头、1.68万头,羊出栏、存栏分别0.59万头、0.35万头。
2024年全县水产品产量7670吨,同比增长2.3%。水产品养殖面积2.13万亩,同比增长0.9%。
| 表2 2024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 ||
| 产品名称 | 产量(万吨) | 比上年增长(%) |
| 粮食 | 11.5 | 0.4 |
| 其中:稻谷 | 11.06 | -0.5 |
| 烟叶 | 0.12 | -17.5 |
| 其中:烤烟 | 0.11 | -15.2 |
| 园林水果 | 4.86 | -4.3 |
| 其中:桔 | 4.12 | -5.2 |
| 蔬菜 | 6.92 | 4.2 |
| 食用菌 | 0.75 | 7.5 |
| 白莲 | 0.53 | -11.6 |
| 肉类 | 1.05 | 5.5 |
| 其中:猪肉 | 0.73 | 4.5 |
| 水产品 | 0.77 | 2.3 |
| 表3 2024年广昌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 |||
| 项目 | 按现价计算 (万元) |
按可比价计算 (万元) |
|
| 1-本季 | 1-本季 | 增长(%) | |
| 甲 | 1 | 2 | 3 |
| 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 254924 | 247480 | 4.2 |
| (一)农业产值 | 162229 | 150612 | 2.8 |
| (二)林业产值 | 46963 | 50455 | 8.1 |
| (三)牧业产值 | 21339 | 21175 | 3.3 |
| (四)渔业产值 | 8372 | 9214 | 5.0 |
| (五)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 16020 | 16024 | 6.9 |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4年全县工业增加值30.71亿元,同比增长9.0%,占GDP的比重为25.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3]增加值同比增长1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6家,全年完成总产值118.06亿元,同比增长4.6%;实现营业收入114.66亿元,同比增长2.9%。

| 表4 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 |||
| 指标 | 单位 | 绝对值 | 增长(%) |
| 布 | 万米 | 6762 | -48.1 |
| 冷冻蔬菜 | 吨 | 3850 | -21.2 |
| 人造板 | 立方米 | 10839 | 6.9 |
| 电力电缆 | 千米 | 2075237 | 95.4 |
| 合成橡胶 | 吨 | 4809 | 59.6 |
| 锂离子电池 | 万只 | 5689 | 16.7 |
| 铜材 | 吨 | 32292 | -26.6 |
| 水泥混凝土电杆 | 根 | 17980 | 40.4 |
| 商品混凝土 | 万立方米 | 56 | 13.8 |
| 自来水 | 万立方米 | 1172 | 9.2 |
2024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7.95亿元,同比增长4.1%。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61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37家,三级资质企业22家;完成总产值27.56亿元,同比增长12.7%。
四、服务业
2024年全县服务业实现增加值64.87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9.59亿元,同比增长7.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8.82亿元,同比增长4.1%;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2.19亿元,同比增长4.0%;金融业增加值5.75亿元,同比增长1.3%;房地产业增加值7.89亿元,同比下降0.2%;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12.43亿元,同比增长6.9%;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18.20亿元,同比增长1.9%。

| 表5 2024年公路运输量 |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总计 |
| 一、客运量 | 万人 | 240 |
| 二、旅客周转量 | 万人公里 | 980 |
| 三、货运量 | 万吨 | 798 |
| 四、货物周转量 | 万吨公里 | 31490 |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4]企业营业收入18.04亿元,同比增长16.9%。分行业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同比下降4.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长9.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同比下降34.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增长7.6%。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2024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5]同比增长5.2%。按产业分类,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63.7%,占全部投资的1.2%;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74.4%,占全部投资的44.3%;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7.9%,占全部投资的54.5%。按经济类型分类,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6.0%,占全部投资比重50.9%。按建设领域分类,工业投资同比增长74.4%,占全部投资比重44.3%,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613.1%,占工业投资比重23.6%;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4.6%,占全部投资比重15.1%;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4.3%,占全部投资的14.1%。

| 表6 2024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及其构成 | ||
| 行业 | 比上年增长(%) | 构成(%) |
| (以投资额为100) | ||
| 总计 | 5.2 | 100 |
| 第一产业 | -63.7 | 1.2 |
| 第二产业 | 74.4 | 44.3 |
| 工业 | 74.4 | 44.3 |
| 制造业 | 43.3 | 35.1 |
| 第三产业 | -17.9 | 54.5 |
| 房地产业 | -26.9 | 17.1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 | 0.0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9 | 29.2 |
| 教育 | 101.6 | 1.9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42.3 | 3.5 |
2024年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13个,房屋施工面积60.1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5%;商品房销售面积15.1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7.5%。
六、国内贸易
2024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6.42亿元,同比增长6.0%。按行业分类,批发销售额16.77亿元,同比增长11.2%;零售业销售额30.90亿元,同比增长13.0%;住宿业营业额0.53亿元,同比增长12.3%;餐饮业营业额6.66亿元,同比增长7.6%。
七、开放型经济
2024年全县进出口总值6.31亿元,同比下降49.6%;其中,出口总值6.31亿元,同比下降48.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28.52万美元,同比增长72.6%,利用省外项目资金12.68亿元,同比下降63.2%。
八、金融存贷
2024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91.15亿元,同比增长6.56%,比年初增加11.77亿元;其中,住户存款163.74亿元。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61.97亿元,同比增长12.05%,比年初增加17.42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2024年全县现有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1967人,教职工135人;完全中学2所,在校学生9194人,教职工 570人;高级中学1所(民办),在校学生335人,教职工29人;普通初中5所,在校学生587人,教职工 341人;完全小学13所,在校学生6872人,教职工945人;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在校学生3072人,教职工455人;幼儿园28所,在园幼儿4831人,教职工 769人;特殊教育学校 1 所,特殊教育学生(含随班就读生)81人,教职工 20人。
| 表7 2024年各类学校招生、在校生和毕业生人数 | ||||
| 指标 | 单位 | 招生数 | 在校生数 | 毕业生数 |
|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 人 | 755 | 1967 | 598 |
| 普通高中 | 人 | 2033 | 5887 | 1893 |
| 初中学校 | 人 | 3210 | 10012 | 3403 |
| 普通小学 | 人 | 2193 | 16026 | 3110 |
2024年全县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3家,较上年新增22家,同比增长53.6%;高新技术企业19家,较上年新增5家,同比增长35.7%。潜在瞪羚企业1家。
2024年全县专利授权总量12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1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52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5件。
十、文化和卫生健康
2024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
2024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村级卫生室) 182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3家;县级民营医院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个;其他机构161个。卫生技术人员186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18人,注册护士756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746张,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632张,县级民营医院49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15张。
十一、人口、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县年末常住人口19.8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85万人,乡村人口8.04万人,城镇化率达59.59%。人口出生率6.16‰,死亡率7.23‰,自然增长率-1.06‰。
2024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49元,同比增长5.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40元,同比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98元,同比增长7.2%。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4:1,比上年缩小0.05。
2024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336元,同比增长5.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05元,同比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1元,同比增长7.1%。


2024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0.2398万人,完成目标的104.26%。
2024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5万人,同比增长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52万人,同比增长1.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75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8万人,同比增长1.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77万人,同比下降3.5%。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0万人,同比增长3.9%。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00万人,同比增长2.4%。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21万人,同比下降1.4%。
2024年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7094.0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952户1507人,月人均保障标准93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605元,发放城市低保金1035.46万元;农村低保7324户10038人,月人均保障标准71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480元,发放农村低保金6058.60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715.60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95人,城市特困生活供养标准1220元/月,发放城镇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148.33万元;农村特困人员480人,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供养标准1220元/月,自理人员生活供养标准930元/月,发放农村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567.28万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的合计数和相对数由于四舍五入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2]生产总值、各行业产值“绝对额”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行业分类”采用《国民经济分类(GB/T4754-2017)》。地区生产总值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
[3]规模以上工业:指工业法人单位或工业个体经营户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
[4]规模以上服务业:1.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2.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3.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城乡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含房地产开发投资)。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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