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六提六再上”为工作抓手,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425.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1.02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285.58亿元,增长17.5%;第三产业增加值88.56亿元,下降2.9%。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2.0%、67.2%、20.8%。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5197元,比上年增长10.8%。


二、农业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3.78万公顷,粮食种植面积1.43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0.5万公顷,甘蔗种植面积7.35万公顷,蔬菜种植面积(含菜瓜)2.14万公顷,木薯种植面积0.12万公顷,瓜果面积2.03万公顷。
全年粮食产量6.06万吨,比上年增长0.4%;油料产量1.3万吨,增长5.9%;甘蔗产量627.14万吨,下降5.0%;蔬菜(含食用菌)产量70.45万吨,增长3.4%;园林水果产量42.77万吨,增长2.0%。
全年肉类总产量6.14万吨,增长7.0%,其中猪肉5.41万吨,增长8.9%;牛肉0.10万吨,下降7.9%;羊肉0.02万吨,下降3.2%;禽肉0.60万吨,下降4.6%。水产品1.89万吨,增长3.1%。
全年木材采伐量101.29万立方米,增长9.8%。
2024年全县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增速
|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量 | 比上年增长% |
| 粮食产量 | 万吨 | 6.06 | 0.4 |
| 谷物 | 万吨 | 5.88 | -0.1 |
| 其中:稻谷 | 万吨 | 4.37 | 1.1 |
| 玉米 | 万吨 | 1.51 | -3.5 |
| 豆类 | 万吨 | 0.07 | 6.1 |
| 薯类(折薯) | 万吨 | 0.11 | 34.3 |
| 蔬菜及食用菌 | 万吨 | 70.45 | 3.4 |
| 园林水果 | 万吨 | 42.77 | 2.0 |
| 柑 | 万吨 | 13.22 | 4.2 |
| 香蕉 | 万吨 | 10.59 | -0.9 |
| 甘蔗 | 万吨 | 627.14 | -5.0 |
| 糖蔗 | 万吨 | 626.98 | -5.0 |
|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量 | 比上年增长% |
| 油料 | 万吨 | 1.30 | 5.9 |
| 剑麻 | 万吨 | 1.08 | -2.0 |
| 肉类总产量 | 万吨 | 6.14 | 7.0 |
| 猪肉 | 万吨 | 5.41 | 8.9 |
| 牛肉 | 万吨 | 0.10 | -7.9 |
| 羊肉 | 万吨 | 0.02 | -3.2 |
| 禽肉 | 万吨 | 0.60 | -4.6 |
| 禽蛋产量 | 万吨 | 0.47 | 8.6 |
| 牛奶产量 | 万吨 | 2.37 | 26.9 |
| 蚕茧产量 | 万吨 | - | - |
| 水产品产量 | 万吨 | 1.89 | 3.1 |
| 猪存栏数 | 万头 | 75.08 | 30.8 |
| 牛存栏数 | 万头 | 4.43 | 3.5 |
| 山羊存栏数 | 万只 | 1.72 | -4.3 |
| 猪出栏数 | 万头 | 71.92 | 8.0 |
| 牛出栏数 | 万头 | 1.02 | -11.8 |
| 山羊出栏数 | 万只 | 1.10 | -7.6 |
| 家禽出栏数 | 万只 | 413.69 | -3.7 |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全部工业增加值254.12亿元,比上年增长18.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6%。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46.3%,制造业增长18.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0%,食品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6.8%,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增长25.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9.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7.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8%。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下降19.2%。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下降19.8%;股份制企业下降19.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20.1%;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下降19.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8.37元,比上年增加6.27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为8.1%,下降4.2个百分点。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7.0%,比上年末增长5.1个百分点。

全年全县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31.51亿元,比上年增长11.5%。
四、服务业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3.01亿元,比上年下降25.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75亿元,增长4.6%;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2.51亿元,增长6.4%;金融业增加值7.20亿元,增长2.3%;房地产业增加值14.52亿元,下降0.2%;其他服务业增加值43.11亿元,增长3.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5.8%。

全年公路水路客货运周转量107254.97万吨公里,同比增长5.0%,其中公路客货运周转量98920.77万吨公里,同比增长5.0%;水路客货运周转量8334.2万吨公里,同比增长4.6%。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0.51亿元,同比增长9.0%;电信业务总量3.88亿元,同比增长11.9%。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7.4%。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8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4.6%,其中工业投资增长4.6%;第三产业投资下降6.5%。民间投资下降0.6%,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长39.9%,建安投资增长14.0%。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0.77亿元,比上年下降51.1%。房屋施工面积404.85万平方米,下降21.0%。商品房销售面积22.29万平方米,下降28.4%。

六、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43亿元,比上年增长3.2%。

全年全县外贸进出口总额109.79亿元,比上年增长24.6%。其中,出口额为13.81亿元,增长53.8%;进口额为95.98万元,同比增长21.3%。
七、财政、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8亿元(自然增长口径),比上年增长3.2%。其中税收收入6.44亿元,下降4.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7亿元,增长10.4%。
全年金融业增加值7.20亿元,同比增长2.3%。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60.69亿元,同比增长7.1%;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60.02亿元,同比增长15.9%。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教育经费投入7.37亿元。全县普通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生731人;普通高中5所,在校生9742人;普通初中17所,在校生16803人;普通小学30所,在校生32834人;幼儿园59所,在园儿童10341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118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106.98%。
九、文化旅游、卫生
全县有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图书馆2024年底图书藏量14.31万册。剧场1个、电影院1个、体育馆1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乡镇文化站11个。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9.2%,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9.3%。
全县累计接待国内游客681.86万人次,同比增长13.2%,实现国内旅游收入(花费)69.78亿元,同比增长14.5%。年末全县共有A级及以上旅游景点4处。星级饭店3家。
年末全县有医疗卫生单位(机构)186家。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个,一级综合医院1个,中医医院1个,精神专科医院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7家(含乡镇(中心)卫生院12个、村卫生室118个、个体诊所4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个。全县床位共1746张,其中二级医疗机构1158张,基层医疗机构588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66人。执业医师678人,执业助理医师133人,注册护士1179人。
十、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40.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0.24万人,城镇化率为50.2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25元,同比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93元,同比增长6.8%。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053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515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07145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052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6616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7042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3025人。
年末全县提供住宿的养老机构数9个,床位数245张。全县共有3850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5322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892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年平均气温23.1℃,比上年高0℃;全年降雨量1607毫米,比上年多423.5毫米;日照时数1456.5小时;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5天。
全县林地面积204.61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1.1%。
全社会用电量258450.1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5%。
全县乡镇集镇建成区总面积11.32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面积60.55平方公里,乡(镇)域总面积2843.45平方公里,共有7个镇级污水处理厂、13个镇级垃圾中转站。
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24人,交通死亡事故直接经济财产损失额4.31万元。刑事案件立案数476件。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3.常住人口指在扶绥县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扶绥、外出扶绥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相关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口径计算。
6.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修订。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相关数据由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局、国家统计局扶绥调查队、县工信局、县服务业和商务局、人民银行崇左市分行、县文旅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提供。
红黑统计公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