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扶绥县统计局
扶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崇左市人民政府和扶绥县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经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扶绥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40892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911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9803人,增长7.86%,年平均增长率为0.76%。
全县共有11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32337户,集体户10155户,家庭户人口为358117人,集体户人口为5080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9人减少0.48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0255人,占19.6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28666人,占80.37%,其中壮族人口为320804人,占78.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0480人,增长34.2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9323人,增长2.92%,其中壮族人口增加3384人,增长1.07%。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8086人,占53.33%;女性人口为190835人,占46.6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4.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25相比上升1.03。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80017人,占19.57%;15-59岁人口为260142人,占63.62%;60岁及以上人口为68762人,占16.8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0769人,占12.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5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6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04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016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8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80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973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506人上升为1226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781人上升为1170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444人下降为4177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849人下降为24389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6年提高至9.70年。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67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435人,文盲率[8]由3.19%下降为2.12%,下降1.07个百分点。
九、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2689人,占47.1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6232人,占52.8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5047人,乡村人口减少2524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8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85475人,16-59岁人口为254684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