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陈仓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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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和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在经济发展、产业转型、民生保障等多领域收获显著成果,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7.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5.4%。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0.7:43.9:45.4。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2061元。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2.15%。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2.11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农业增加值19.29亿元,畜牧业增加值10.11亿元,林业增加值0.79亿元,渔业增加值0.15亿元。

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23.28万吨,增长1.3%,其中:夏粮产量15.09万吨,增长0.5%;秋粮产量8.19万吨,增长2.7%。蔬菜全年产量26.47万吨,增长4.7%。水果产量8.28万吨,增长6.6%。肉类总产量2.96万吨,下降0.5%;禽蛋产量0.19万吨,下降0.1%;奶类产量1.66万吨,下降11.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2%。按门类分,采矿业增加值下降15.4%,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下降2.6%。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7.2%,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2.3%,金属制品业增长19.9%,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8.7%,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4.4%。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23.64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全区25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全年签订合同额52.59亿元,下降6.4%;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8.16亿元,增长1.7%;竣工产值5.27亿元,下降61.8%;房屋施工面积34.31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1.2%。其中,社会资本投资增长33.7%,民间投资增速63.2%,工业投资增长33.3%。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76亿元,比上年下降40.0%。商品房施工面积52.79万平方米,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0.74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14.0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4.21万平方米,增长11.4%。

五、贸易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7.4%。其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4.6%。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2%。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增长7.9%,餐饮收入下降2.5%。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21亿元,比上年增长5.2%。

全年共接待游客736.71万人,比上年下降26.38%,实现综合收入29.46亿元,下降36.8%。现有旅游自然景区8个,其中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6个。县功镇翟家坡乡村游景区创建为国家3A景区。

六、交通和邮电

年末全区共有客运公司2家,客运线路43条,运营车67辆;公交线路15条,公交车55辆;旅游车23辆。出租车公司2家,出租车189辆;二级客运站1个、五级客运站14个;危货运输公司3家,危货运输车辆756辆;驾校4家,驾校车辆147辆;维修企业34家。公路总里程2497.67公里,其中县道227.05公里,乡道194.99公里,村道2075.63公里。境内高速公路68.83公里(含高新区),国道65.89公里,省道173.55公里(含代管省道),“四纵三横”公路主骨架基本建成。区内行政村及30户以上的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通畅率达到100%。

全年邮电业务总收入4.1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邮政业务收入0.80亿元,下降9.1%;通信业务收入3.38亿元,增长5.0%。年末全区移动电话53.38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22.71万户。

七、财政和金融

全区地方财政收入4.75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税收收入3.89亿元,下降4.3%;非税收入0.87亿元,增长70.0%。

全区财政支出28.39亿元,比上年下降4.2%。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77.91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36.86亿元,增长10.2%。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96.18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住户贷款73.38亿元,增长6.0%;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22.80亿元,增长18.7%。

八、教育和科技

全区共有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2所,毕业学生944人,招生1154人,在校学生3131人;普通高中4所,毕业学生1728人,招生1932人,在校学生5240人;普通初中18所,毕业学生3854人,招生4239人,在校学生12789人;普通小学36所,毕业学生3916人,招生3186人,在校学生21068人;幼儿园57所,离园幼儿3181人,入园幼儿1892人,在园幼儿7313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毕业学生22人,招生23人,在校学生122人。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4822人,其中专任教师3804人。

全年规上企业研发投入5.1亿元,同比增长18.6%;技术合同交易额5.19亿元,同比增长19.6%。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3户,科技型中小企业72户,科技成果转化企业7户。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户,陕西省瞪羚企业2户,推荐培育库入库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户。成功认定农业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3户,申报省市科技项目4个,创新平台2家,市级星创天地1家,市级“科学家+工程师”队伍1支。获批省、市级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8支,“新双创”队伍6支,科技经纪人队伍15支。申报陕西省级重点新产品开发名录36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2个,省“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项目2个,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揭榜挂帅”科研项目3个。获批省级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16户,宝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家。新建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6个。开展农业技术培训30余次,成功举办宝鸡市科技特派员“擂台大比武”,促进科技特派员相互学习,提升综合实力。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文化馆(国家一级)1个,图书馆(国家一级)1个,博物馆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1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4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73个。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省级9个、市级17个、区(县)级8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80人,其中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2人。全区建成188个图书馆分馆及服务点,其中14个镇(街道)分馆、169个村(社区)服务点、1个景区分馆、3个自助分馆、1个社会合作分馆。“公益电影放映”3320场,“月月有秦腔”12场,“公益性送戏下乡”演出160场。

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344所,其中:医院9所,卫生院19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所,村卫生室215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1所,单位卫生所、门诊部、个体诊所共92所。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3119张。年末共有卫生人员352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818人,执业(助理)医师1100人,注册护士1104人。

全年组织开展了陈仓区迎新春·展风采“村BA”篮球联赛、“大窑杯”2024陕西宝鸡·陈仓九龙山生态半程马拉松赛、陈仓区第十四届“育才杯”周末篮球联赛、陈仓区“地中海杯”健身舞大赛、“全民健身运动三秦”2024年陕西省社区运动会(宝鸡陈仓赛区)。承办并参加2024年宝鸡市学生(青少年)运动会武术散打、武术套路、排球三项目比赛。组建613人的陈仓区代表团参加宝鸡市学生(青少年)运动会18个大项比赛,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承办并参加了2024年宝鸡市中学生游泳比赛和2024年宝鸡市中学生排球比赛;组队参加了2024年宝鸡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市级决赛、中学生篮球锦标赛、中小学生乒乓球锦标赛、小学生三跳运动会等。先后举办了陈仓区中学生(初中组)排球比赛、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区级决赛、中小学生围棋和象棋比赛、中小学生篮球比赛区级决赛、小学生三跳运动会。通过丰富多彩的比赛为我区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加强了我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总户数17.01万户,户籍总人口59.17万人。年末常住人口45.83万人,城镇化率54.57%。全年出生人口3760人,出生率6.34‰;死亡人口3605人,死亡率6.08‰;人口自然增长率-1.54‰。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73元,比上年增长5.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309元,比上年增加1905元,增长4.6%;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182元,增长2.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45元,比上年增加1319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254元,增长6.7%。

全区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0:1,比上年缩小0.06。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9074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13306人。城镇职工门诊统筹结算 402014人次,总医疗费用3991.33万元,医保基金报销支付1417.42万元;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结算 215707人次,总医疗费用1545.13万元,医保基金报销支付598.58万元。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结算68319人次,总医疗费用26872.22万元,医保基金报销支付12706.06万元;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城镇职工住院结算9020人次,总医疗费用4408.01万元,医保基金报销支付2492万元。职工门诊慢特病结算32840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019.18万元;居民门诊慢特病结算103701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656.3万元;居民门诊两病结算9875人次,医保基金支付40.47万元。城镇职工定点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药结算296851人次,总医疗费1604.8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549.03万元;受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113人次,医保核报172.16万元。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00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16%,农民工外出务工13.96万人,脱贫人口转移就业4.1万人。267户企业“免申即享”返还失业保险金293.4万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51人7.6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181.2万元,其中企业19户6252.2万元,个体贷款44户929万元。安排高校毕业生见习上岗200人,发放见习补贴150.17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 4.5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效参保17.4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7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25万人。

年末共有敬老院2个,床位320张,入住273人。救助站1个,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4人次。为16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5.33万元;为3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33.37万元;资助困难大学新生9人4.5万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205人48.4万元;办理婚姻登记2175对,收养登记4例。年末共有城市社区服务站14个,社会组织180个。

全区有460户694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城市低保金640.34万元;6260户13814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金8812.04万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707户727人得到供养救济,全年拨付特困供养金942.46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595户5304人次,救助金额772.53万元;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43699人3312.48万元。为10948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发放资金1210.04万元。

积极落实优抚政策,为3466名各类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费2971.63万元;为1273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住院医疗补助五批次115.75万元;为全区24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003.14万元;落实退役军人省市区三级关爱基金叠加帮扶政策,援助帮扶21人2.2万元;为全区103人4类军队退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缴费,合计缴费176.58万元;按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877.3万元;先后为44名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家庭和93人获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军官)庆送立功喜报,并发放慰问金4.4万元。

十一、城市建设

年末建成区面积14.8平方公里,城区道路长度103公里,路灯5206盏;城区供热管网13.6公里,供热面积482万平方米;城镇居民用气总户数11.71万户,燃气普及率98.8%;建城区绿地率35.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1平方米。

十二、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达到278天,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76.2%。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均值43微克/立方米。辖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Ⅲ类目标。全区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全年平均气温8.9~14.9℃,较常年偏低1.2℃~2.0℃。全年总降水量493.3~739.7mm,较常年偏多2~3成。全年日照时数1872.6小时,较常年偏少44.3小时。

全年用水量10023.91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量2581.85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930.57万立方米,农业用水量6112.55万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398.94万立方。

2024年全区完成森林抚育1666.7公顷,全年育种育苗400公顷,新增酸枣仁产业示范园2000亩、培育酸枣苗20万株,种植连翘2000余亩。

全区耕地面积28434.15公顷,林地面积为135284.86公顷。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受伤1人,为生产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持平,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释:

1.本资料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此公报数据若与上年公报数据有不衔接之处,系按2023年统计年报最终核准数据或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资料调整。

数据来源:

本公报外贸数据来自区商务局;交通数据来自区交通运输局;邮电数据来自陈仓邮政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陈仓金融监管支局;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区教体局;科技数据来自区工信局;文化、旅游、文物数据来自区文化和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区卫健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区公安分局;两项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陈仓调查队;医疗保障数据来自区医保局;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区人社局;社会服务、低保和五保供养数据来自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区生态环境分局;气象数据来自区气象局;用水量数据来自区水利局;林业、森林旅游等数据来自区林业局;耕地数据来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