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高质量发展主要任务,真抓实干、戮力攻坚,深入实施推进“三个年”活动和“一五六八”发展战略,全年经济平稳向好,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4.3%。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2.1:57.3:30.6。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8733元。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1%。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8.27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农业产值35.35亿元,牧业产值18.53亿元,林业产值1.46亿元,渔业产值0.47亿元。全年粮食总产量22.99万吨,增长0.6%。其中,夏粮产量15.01万吨,下降0.04%;秋粮产量7.98万吨,增长1.8%。蔬菜产量25.27万吨,增长8.8%。水果产量7.77万吨,增长6.2%。肉类产量2.97万吨,下降0.5%。禽蛋产量1.40万吨,增长0.7%。奶类产量1.88万吨,下降5.5%。
表1 2023年主要种植业产品产量 | ||
指 标 | 产量(万吨) | 增速(%) |
粮食 | 22.99 | 0.6 |
夏粮 | 15.01 | -0.04 |
秋粮 | 7.98 | 1.8 |
蔬菜及食用菌 | 25.27 | 8.8 |
园林水果 | 7.77 | 6.2 |
其中:苹果 | 3.57 | 12.7 |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9.3%。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产值增长34.0%;集体企业产值增长61.7%;股份合作企业产值增长42.4%;股份制企业产值增长42.0%;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产值增长36.8%;其它经济类型企业产值下降14.2%。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产值下降79.2%;重工业产值增长30.8%。按控股情况分,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增长8.6%;非公有工业产值增长50.7%。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24.81亿元,同比下降15.2%。全区27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全年签订合同额56.17亿元,下降46.0%;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7.34亿元,下降46.4%;竣工产值13.79亿元,下降6.6%;房屋施工面积85.46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65.62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8%。其中,民间投资下降3.3%,工业投资下降19.8%,工业技改投资下降11.3%。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4.60亿元,同比下降55.5%。商品房施工面积121.84万平方米,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11.11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10.59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2.76万平方米,下降32.5%。
五、贸易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36亿元,同比下降8.1%。其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9.2%。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5.87亿元,下降3.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49亿元,下降27.1%。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81.58亿元,下降5.4%;餐饮收入7.78亿元,下降29.3%。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06亿元,同比增长112.5%。
全年共接待游客1043.26万人,同比增长157.6%,实现综合收入46.63亿元,增长86.8%。现有旅游自然景区7个,其中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5个。西镇吴山景区创建为国家3A景区,东关街道西秦村创建为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
六、交通和邮电
年末全区共有客运公司2家,客运线路43条,运营车67辆;公交线路15条,公交车55辆;旅游车23辆。出租车公司2家,出租车189辆;二级客运站1个、五级客运站14个;危货物流业务公司3家,危化品运输车756辆;驾校4家,驾校车147辆;维修企业34家。公路总里程2195.39公里,其中县道203.61公里,乡道192.99公里,村道1798.79公里。境内高速公路68.83公里(含高新区),国道65.89公里,省道177.15公里(含代管省道),“四纵三横”公路主骨架基本建成。区内行政村及30户以上的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通畅率达到100%。
全年邮电业务总收入4.10亿元,增长0.9%。其中,邮政业务收入0.88亿元,增长11.8%;通讯业务收入3.22亿元,下降1.6%。年末全区移动电话47.61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20.87万户。
七、财政和金融
全区地方财政收入4.57亿元,比上年增长35.2%。其中,税收收入4.06亿元,增长38.9%;非税收入0.51亿元,增长11.5%。
全区财政支出29.62亿元,比上年增长2.5%。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51.84亿元,同比增加27.42亿元,增长8.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05.59亿元,增长10.4%。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72.63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住户贷款69.21亿元,增长7.9%;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03.42亿元,增长20.5%。
八、教育和科技
全区共有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3所,毕业学生944人,招生988人,在校学生2971人;普通高中4所,毕业学生1794人,招生2298人,在校学生5040人;普通初中18所,毕业学生3370人,招生4406人,在校学生12388人;普通小学36所,毕业学生3973人,招生3690人,在校学生21619人;幼儿园59所,离园幼儿3643人,入园幼儿2403人,在园幼儿8494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毕业学生20人,招生16人,在校学生110人;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5006人,其中专任教师3910人。
全年规上企业研发投入4.3亿元,同比增长92.8%;技术合同交易额4.34亿元,同比增长20.6%。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户、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户、陕西省隐形冠军企业3户、陕西省瞪羚企业1户、完成48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成功认定省级星创天地1家,市级星创天地1家。荣获202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荣获2023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陈仓区科技开发中心被认定为宝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秦创原“两链”融合促进器获批1家,2023年度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1家。入选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34项;获批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揭榜挂帅”科研项目1项、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2项;陈仓区先进材料创新研发中心获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首位产业项目支持。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文化馆(国家一级)1个,图书馆(国家二级)1个,博物馆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1个,电视台1个,镇(街)综合文化站14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73个。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国家级1个、省级10个、市级18个、区(县)级8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80人,其中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2人。被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命名为2021-2023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顺利通过第一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验收。建成187个图书馆分馆及服务点,其中14个镇(街)分馆、169个村(社区)服务点、1个景区分馆、2个自助分馆、1个社会合作分馆。“公益电影放映”3320场;“月月有秦腔”12场;“公益性送戏下乡”演出160场。
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39所。其中,医院8所,卫生院19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所,村卫生室215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1所,单位卫生所、门诊部、个体诊所共87所。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3184张。年末共有卫生人员348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866人,执业(助理)医师1072人,注册护士1148人。全年总诊疗量190.14万人次,出院7.86万人次。
全年组织举办陕西省首届“延长石油杯”三人篮球联赛(陈仓赛区)、2023“晶珀莱”陕西宝鸡·陈仓九龙山生态半程马拉松赛、第十三届“工会杯”周末篮球联赛、2023年陈仓区“益升杯”社区三人篮球赛、2023年宝鸡市陈仓区社区运动会、2023年宝鸡市陈仓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等群体赛事活动。协办陕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组)暨第三届妇女运动会,区教体局被陕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评为“先进单位”。组建680人参加市学生(青少年)运动会,参加17个大项比赛,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三名。先后举办陈仓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片区赛、陈仓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区级决赛、陈仓区第七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陈仓区中小学生乒乓球公开赛,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年末电脑型彩票销售4061万元,即开型销售588万元,共4649万元。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总户数17.01万户,户籍总人口59.43万人。年末常住人口46.11万人,城镇化率53.17%。全年出生人口3599人,出生率6.05‰;死亡人口3605人,死亡率6.06‰;人口自然增长率-0.01‰。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03元,增长6.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04元,比上年增加1859元,增长4.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545元,增长3.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26元,比上年增加1376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233元,增长10.7%。
全区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6:1,比上年缩小0.07。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8672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24002人。门诊统筹享受待遇291537人次,统筹基金支付1180.61万元。城乡居民住院63144人次,医疗费26775.79万元,核报16842.6万元;审核城镇职工定点医院住院10003人次,医疗费5533.77万元,核报3890.84万元。职工门诊慢特病结算17789人次,基金支付851.33元;居民门诊慢特病结算80359人次,基金支付2169.63万元;门诊两病结算4964人次,基金支付24.58万元。职工定点药店购药163757人次,报销835.31万元;受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126人次,核报209.57万元;受理医疗救助6人次,补报报销3.37万元。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00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9%,农民工外出务工13.93万人,脱贫人口转移就业4.2万人。为313户企业降费451.05万元,为214户企业“免申即享”返还失业保险金209.77万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4人5.1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416.3万元,其中企业28户8094.3万元,个体贷款17户322万元。安排高校毕业生见习上岗232人,发放见习补贴182.22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47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1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效参保18.5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7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25万人。
年末共有敬老院2个,床位320张,入住279人。救助站1个,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2人次,发放救助金62.8万元;为16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32.18万元;为2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30.84万元;资助困难大学新生14人7.4万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213人50.1万元;殡葬救助2人0.19万元;办理婚姻登记3989对,收养登记4例。年末共有城市社区服务站20个,社会组织206个。
全区有497户767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城市低保金617.09万元;5998户13524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金8012.37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699户722人得到供养救济,全年拨付特困供养金878.13万元;实施临时救助780户2758人次,救助金额391.87万元;为10528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发放资金908.346万元。
积极落实优抚政策,为3377名各类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费3012.76万元;为96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住院医疗补助五批次105.85万元;为274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089.74万元;为14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811万元资金;全年累计向1236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生活救助40余万元;关爱基金援助退役军人帮扶33人6.3万元;为76名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家庭发放慰问金8.2万元。
十一、城市建设
年末建成区面积14.8平方公里,城区道路长度103公里,路灯5114盏;城区供热管网12.9公里,供热面积458万平方米;城镇居民用气总户数11.32万户,燃气普及率98.6%;建城区绿地率34.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06平方米。
十二、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达到242天,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66.3%。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8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均值49微克/立方米。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为1000吨、50吨、30吨。辖区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目标,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区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全年平均气温10.5~15.3℃,较常年偏高0.4℃~0.9℃。年极端最高气温:川塬区36.9~40.4℃,西山地区35.8~39.5℃;极端最低气温:川塬区-12.3~-7.8℃,西山地区-14.2~-10.0℃。全年总降水量520.3~796.4mm。
全年用水量9969.67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量2451.9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1030.28万立方米,农业用水量6199.93万立方米,人工生态补水量287.50万立方米。
全年完成人工造林866.7公顷,森林抚育267公顷。林业生产总产值突破18亿元,同比增长5.9%。
全年全区耕地面积29614.65公顷,林地面积为135568.06公顷。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受伤1人,为生产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66.7%和75%,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释:
1.本资料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此公报数据若与上年公报数据有不衔接之处,系按2022年统计年报最终核准数据或普查相关资料调整。
数据来源:本公报外贸数据来自区商务局;交通数据来自区交通运输局;邮电数据来自陈仓邮政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陈仓支行;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区教体局;科技数据来自区工信局;文化、旅游、文物数据来自区文化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区卫计局;两项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陈仓调查队;医疗保障数据来自区医保局;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区人社局;社会服务、低保和五保供养数据来自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陈仓生态环境分局;气象数据来自区气象局;用水量数据来自区水利局;林业、森林旅游等数据来自区林业局;耕地数据来自陈仓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