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面对外部和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品质城市突破年”工作主题,大力弘扬“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主旋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一、综合经济
2024年,初步核算,溧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708.3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6.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64.09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923.16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721.14亿元,增长8.0%。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3.8:54.0:42.2。
二、农业
2024年,溧阳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8.3亿元,增长6.6%。其中:农业59.52亿元,林业2.56亿元,牧业3.71亿元,渔业31.69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10.83亿元。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71.14亿元,可比价增长6.0%。其中:农业43.6亿元,林业1.14亿元,牧业1.56亿元,渔业17.81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7.05亿元。全年粮食播种面积82.96万亩,粮食总产量41.19万吨。农机总动力59.31万千瓦,农机专业合作社185家。
三、工业
2024年,溧阳市实现工业总产值3534.19亿元,下降1.0%;营业收入4450.71亿元,增长2.0%;利税总额291.28亿元,下降10.2%;利润总额223.11亿元,下降4.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416.47亿元,下降0.4%;营业收入4333.92亿元,增长2.5%;利税总额280.88亿元,下降10.1%;利润总额215.62亿元,下降4.2%。
“2+2+X”主导产业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991.8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87.6%。4家企业上榜“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4家企业入围国家(光伏、特钢)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家、重点“小巨人”企业2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9家;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各入选1人,其中第一层次填补常州历史空白;江苏时代获评工业4.0奖,系全省首家。
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品产量 | 增速% |
服装 | 万件 | 2080.91 | -19.8 |
啤酒 | 万千升 | 20.41 | 1.8 |
初级形态塑料 | 吨 | 71050.00 | 7.4 |
锂离子电池 | 万只(自然只) | 18938.91 | 4.5 |
钢材 | 万吨 | 689.91 | 26.1 |
铜材 | 万吨 | 1.73 | -84.2 |
水泥 | 万吨 | 1837.12 | -5.0 |
电力电缆 | 万千米 | 352.58 | 10.3 |
塑料制品 | 吨 | 34326.93 | -28.5 |
变压器 | 万千伏安 | 14190.21 | 11.6 |
滚动轴承 | 万套 | 532.00 | 11.8 |
充电桩 | 个 | 7002.00 | -22.9 |
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与房地产业
2024年,溧阳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其中:工业投资下降5.3%,服务业投资增长17.7%。5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额占比95.8%,高技术投资占比11.3%。计划总投资十亿元以上项目(不含房地产)63个,完成投资下降3%,占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42.3%。
2024年,溧阳市拥有建筑业资质企业691家,其中:特级企业3家,一级企业74家,二级企业394家。全年完成施工总产值1175.5亿元,增长3.9%。
2024年,溧阳市房地产施工面积444.55平方米,增长4.4%;本年新开工面积36.07万平方米,下降1.7%,商品房销售面积76.66万平方米,下降4.8%,商品房销售额48.11亿元,下降29.9%,商品房待售面积56.08万平方米,增长37.1%。
五、国内贸易与开放型经济
2024年,溧阳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4.03亿元,增长5.3%。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37亿元,增长8.0%。分行业看,限上批发和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86亿元,增长8.4%;限上住宿和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1亿元,增长5.3%。
2024年,溧阳市外贸进出口总额199.10亿元,增长14.1%。其中:出口134.10亿元,下降5.7%;进口65.0亿元,增长100.8%。实际到账注册外资1.45亿美元,下降57.9%。
六、财政与金融
2024年,溧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收5.38亿元,增长5.1%,税收占比为82.5%。财政总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上划中央四税)完成387.66亿元,下降10.5%。
截至12月末,全辖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850.93亿元,比年初增加145.23亿元,增长5.4%;其中住户存款1448.41亿元,比年初增加174.99亿元,增长13.7%。全辖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547.17亿元,比年初增加456.84亿元,增长21.9%。年末共有银行21家。全年保费收入29.76亿元,增长4.4%。
七、科技、教育与卫生
2024年,溧阳市科技企业培育成效突出,申报认定省级潜在独角兽5家、瞪羚企业14家。创新平台建设加速,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获批江苏省先进动力和储能电池技术创新中心;毛明院士工作站顺利通过省级院士工作站验收,并成功获评江苏省新型装备关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天目湖先进储能研究院、重庆大学溧阳智慧研究院获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市联合创新中心总数达6家。
2024年,溧阳市共有各类学校163所,学生数98540人(含幼儿),专任教师7738人(含编外)。高中7所(含民办1所),在校学生11785人;初中29所,在校学生20751人;小学45所,在校学生44849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92人;中专2所,在校学生4631人;幼儿园79所,其中民办22所,在园幼儿16065人。另有青少年活动中心1所。
2024年,溧阳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43家,其中市级三级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17家,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167家,民营医院11家,福利中心医务室13家,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133家(含口腔、医美,中医、内外科、眼科门诊部诊所)。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家,三级中医医院1家,二级甲等基层医疗机构2家。全系统卫健从业人员6931人,其中卫技人员6093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32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7.75人,每千人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17张。
八、文化、体育与旅游
2024年,精准实施文化三送,充分发挥乡镇文体中心、18家“溧书房”等基层文体设施支撑作用,配套图书、演出、培训等公共文化服务,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桂林村玛雅书房”“溧书房古县馆”入选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打造对象;“溧阳市广场舞健身运动协会”入选省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培育对象。方所文化村入选第七批常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24年,成功举办“利百文”斯诺克大师邀请赛、天目湖马拉松、霞路相逢商学院越野赛、中国射箭大众运动水平等级达标赛暨溧阳曹山射箭精英赛等系列大型体育活动赛事。新建体育公园2个、健身步道52.56公里,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2024年,全市共接待游客3002.75万人次,增长10.8%;实现旅游收入345亿元,增长6.3%。全年推进重点文旅项目54个,年度计划投资额34.22亿元。开展“乡村旅居 田园康养”品牌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引进文旅业态40个。
九、环境保护
2024年,溧阳市PM2.5年均浓度为30.6微克/立方米,达历史最优水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82%。全市10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面推动国土绿化行动,完成净增造林422亩、低效林改造2202亩、封山育林4027亩、森林抚育6000亩、湿地修复499.95亩,建设绿美村庄8个,新建森林步道2条。
2024年,溧阳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68.4万吨标煤,同比下降3.7%。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能耗为0.1078标煤/万元,同比下降3.3%。
十、人口与就业
2024年,溧阳市户籍人口77.35万人,总户数26.96万户。年内出生3569人,人口出生率为4.604‰,死亡人口6053人,死亡率为7.808‰,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04‰。男女性别比为99.87(以女性为100)。溧阳市常住人口80.6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3.72万人,城镇化率66.58%。
2024年,溧阳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19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77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979人,支持成功自主创业1367人,引领大学生创业人数230人。
十一、社会保障与人民生活
2024年,溧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均超98%。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1.39万人,新增参保人数2.1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参保8.43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1.9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8.9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2.4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5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3.14万人。全市共有农村特困对象1691人,其中集中供养328人,分散供养1363人。
2024年,溧阳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484元,增长5.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191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42元,增长5.6%。城乡居民收入比1.74,较去年缩小0.01。
注:1.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除注明按可比价格计算外,均按现行价格计算。
2.公报中数据均为快报数,数据来源于各相关部门,实际引用请以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