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统计局
(2025年4月)
2024年,楚雄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三大经济”为路径、“六个大抓”为抓手,着力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消费挖潜、经营主体引培、改革创新赋能、城乡一体共建、为民造福增福、防风化险维稳“七场主动仗”,全市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民生保障持续增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综 合
初步核算,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7082036万元,同比增长4.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84041万元,增长2.5%,拉动经济增长0.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3607673万元,增长4.8%,拉动经济增长2.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2890322万元,增长5.2%,拉动经济增长2.24个百分点。
表1 202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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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指 标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地区生产总值 | 7082036 | 4.8 |
第一产业 | 584041 | 2.5 |
第二产业 | 3607673 | 4.8 |
工业 | 2468222 | 3.7 |
建筑业 | 1147635 | 7.2 |
第三产业 | 2890322 | 5.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13547 | 13.0 |
批发和零售业 | 679383 | 2.3 |
住宿和餐饮业 | 98281 | 6.3 |
金融业 | 241281 | 2.0 |
房地产业 | 210795 | 4.6 |
其他服务业 | 1314169 | 5.4 |
营利性服务业 | 479908 | 9.0 |
非营利性服务业 | 834261 | 3.4 |
三次产业结构为8.3:50.9:40.8。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4%、49.0%和46.6%。其中,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5.2%。民营经济增加值3495302万元,增长5.5%,占GDP比重达49.4%,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图1 2024年全市生产总值构成情况
年末辖区有各类市场主体100959户,增长15.9%,其中:企业类30571户、增长30.2%;个体工商户69601户,增长10.8%;农民专业合作社787户,下降2.6%。年末全市城镇就业人员228446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77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6%。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下降1.1%。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0.1%,衣着类上涨1.3%,居住类下降4.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2%,交通和通信类下降4.2%,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8%,医疗保健类上涨0.8%,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2.2%。
农 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74662万元(现价),增长2.6%(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其中: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44754万元,增长4.4%,占总产值比重为5.1%。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961648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568935亩,粮经作物种植比例为59.2:40.8。全年生产粮食222551吨,增长0.6%,其中:秋粮172186吨,增长0.5%;夏粮50365 吨,增长0.9%。主要经济作物:油料产量15501吨,增长3.5%;蔬菜产量215944.9吨,增长3.7%;烤烟收购量15000吨,下降0.3%;青饲料产量2112.9吨,增长21.5%;野生菌类4569吨,增长3.7%,中药材种植11753.7吨,下降9.6%。
全年主要畜禽肉类总产量54308吨,下降4.1%;禽蛋产量2286吨,增长15.4%。
全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162亩,比上年下降58.4%。主要经济林产品产量:核桃19073.9吨,下降1.3%;板栗395.5吨,下降2.5%;茶叶187.1吨,下降3.5%;松籽56.6吨,增长1.1%;水果43244.7吨(含瓜果类),增长8.0%。
全年财政投入农林水支出65130万元,增长5.2%。年末有农机服务组织机构318户,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11户。全年农机作业完成机耕面积33777公顷,机播面积3526公顷,机电灌溉面积13450公顷,机械植保面积12760公顷,机收面积10901公顷。
工 业、建 筑 业
全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2468222万元,比上年增长3.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4.9%,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2.9%;股份制企业增长1.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5.5%;私营企业下降16.6%。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2.5%,制造业增长1.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8%。分行业看,全市22个行业大类中有12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其中:烟草制品业增长1.6%,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3.9%;医药制造业增长10.3%,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5%;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5.6%,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5.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6%,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2.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降6.3%,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2%。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8.6%,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表2 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主要指标 | 比上年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1.5 |
其中:轻工业 | 0.9 |
重工业 | 2.4 |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2.9 |
股份制企业 | 1.5 |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15.5 |
私营企业 | -16.6 |
其中:采矿业 | 2.5 |
制造业 | 1.1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4.8 |
其中:烟草制品业 | 1.6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6.0 |
医药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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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5.6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6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93.2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6.3 |
全市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47户,完成总产值2512942万元,比上年增长8.4%。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147635万元,比上年增长7.2%(可比价)。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25.1万平方米,增长83.8%,其中:新开工面积312.5万平方米,增长282.3%。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同)下降7.2%,其中:城镇投资下降3.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32.3%。按投资产业方向划分,第一产业投资增长93.4%,第二产业投资下降45.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9.9%。从投资结构看,工业投资下降44.7%;民间投资下降7.2%;产业投资下降15.5%。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51.19万平方米,增长6.9%;商品房销售额26.79亿元,增长12.9%。
交 通 运 输 和 电 力
年末辖区公路(包括乡村公路)总里程达7089.82公里,其中:省道公路130.44公里,县道公路1107.50公里,乡道公路1146.68公里,村道公路4477.96公里。县道硬化里程1091.80公里,硬化率98.58%;乡道硬化里程972.31公里,硬化率84.79%;村道硬化里程1252.66公里,硬化率27.97%。通客运乡镇(街道)16个,通车率100%,通客运行政村(含社区)154个,通车率100%。年末辖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册数3496户。全市道路客运汽车242辆;道路客运班线44条,其中:跨省1条,跨地州17条,跨县21条。全市农村客运线路13条,客运车辆82辆,平均日发52班次。年末城市公共交通公交车辆399辆,运行线路12条,公交车辆停站点(含临时招呼站)共计450个。
年末全市辖区拥有110千伏变电站8座,容量654500千伏安,输电线路527.32千米;35千伏变电站17座,容量181850千伏安,输电线路434.11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4335.12千米;辖区通电覆盖率100%。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31.69亿千瓦时,增长4.4%,其中:三次产业用电量增长6.3%,城乡居民用电量下降7.1%。在三次产业用电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用电量分别增长12.4%、8.0%、0.2%。
国 内 贸 易
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24543万元,增长3.7%。批发业商品销售额2581508.5万元,增长0.7%;零售业商品销售额2041993.8万元,增长1.7%;住宿业营业额135950.5万元,增长5.1%;餐饮业营业额417544万元,增长7.3%。
招 商 引 资 、 文 化 旅 游
全年辖区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288项(含高新区立项审批项目),当年实施项目中新签约项目119个、新开工项目119个,实际到位资金下降17.2%,其中:省外项目到位资金下降21.4%,产业项目到位资金下降17.2%。
全年共接待国内旅游者2966.59万人次,下降1.3%;海外旅游者8281人次,增长511.1%。实现旅游业总收入3054969万元,增长7.1%。文化旅游业增加值增长6.9%(按可比价计算)。
财 政 、金 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506万元,增长3.1%,其中:税收收入169682万元,增长8.9%;非税收入174824万元,下降2.0%。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5096万元,增长35.4%。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947万元,下降1.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21.2%,教育支出下降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降0.3%,卫生健康支出下降1.2%,交通运输支出增长36.1%。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0222万元,增长123.1%。
年末辖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7101402万元,增长2.8%,其中:住户存款4441574万元,增长10.7%。年末辖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197600万元,增长9.5%,其中:短期贷款1208907万元,增长7.1%;中长期贷款5787894万元,增长11.4%。
科 技 、教 育 、卫 生 和 文 体
全市共实施国家、省、州科技项目40项,争取扶持资金847万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4户。年末有科技型中小企业98户,创新型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3户。建成省级专家工作站15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众创空间5个,国家和省、州技术中心7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
全市有效注册商标1125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7083件,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授权专利502件,其中:发明专利34件,实用新型专利438件,外观设计专利30件。年末累计拥有授权专利3661件。
年末辖区拥有高等院校3所,专任教师1089人,在校学生34226人,分别增长7.3%和9.7%,毕业学生8398人,增长11.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3所(不含楚雄技工学校),专任教师247人,在校学生5147人,毕业学生3499人,分别下降46.4%、37.2%和5.0%;普通中学35所,专任教师3195人,在校学生44492人,毕业学生14079人,分别增长2.5%、2.0%和3.1%;小学108所,专任教师2439人,在校学生44292人,毕业学生6633人,分别增长2.6%、4.1%和15.1%;幼儿园(含民办)115所,在园幼儿教师1076人,入园幼儿5194人,在园幼儿17311人。2024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95%、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99.94%、初中阶段毕业生升学率98.58%。
年末辖区拥有营业执照医疗卫生机构468个,其中:医院31所、乡镇卫生院1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4所。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6636张,卫生技术人员8586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3190人,年末每千人拥有医生5.2名。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96.88%。
年末辖区拥有公共图书馆2个,藏书量68.22万册;文化馆2个,博物馆2个。拥有融媒体中心1个、广播电台2个、电视台2个,广播受众覆盖率100%、电视受众覆盖率99.2%。全年共组织“两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 16个乡镇(街道)文化站)群众活动2819场次(含线上)、参与人数达226.56万人次;开展送戏下乡120场次,观众人数51.98万人次;共放映公益数字电影1720场,观众人数11.49万人次。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户籍登记总户数185983户,其中,城镇户数123123户,农村户数62860户;户籍总人口555081人,比上年增加2865人,增长0.5%,其中:农村人口226208人,占户籍总人口的40.8%;城镇人口328873人,占户籍总人口的59.2%。年内出生人口3948人, 出生率为7.13‰;死亡人口3189人,死亡率为5.7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7‰;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1.2。户籍总人口中的少数民族人口为147296人,增长1.1%,占户籍总人口的26.5%,其中:彝族人口124084人,增长1.0%,占户籍总人口的22.4%,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4.2%。其他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有回族(9116人)、白族(5757人)、苗族(1884人)、傣族(1225人)、傈僳族(1115人)、哈尼族(958人)、壮族(655人)、纳西族(417人)、瑶族(417人)。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81元,增长4.5%。按常住地划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632元,增长4.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20元,增长6.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61,比上年缩小0.05个百分点。
全市154个行政村(包括社区居委会)全部实现通电话、通公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宽带接入。
全年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3077人,发放保障资金1798.53万元;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12438人,发放保障资金4650.65万元。
年末全市拥有社会福利机构81家,均正常开展运营活动。其中:有15家乡镇公办敬老院,6家民办养老院,拥有床位数1167张,从业人员239人。社会福利机构中,有14家幸福食堂、3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家日间照料中心和10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
年末辖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4万人(不含已领取养老金退养人员),增长4.8%;征缴保险基金161575.6万元,增长23.3%。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4.27万人,其中发放养老金6.92万人,增长6.1%。年末辖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25万人(不含已领取养老金退养人员),征缴保险基金52315.4万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9.51万人,筹集保费15012.1万元。
注释:
1.本公报涉及的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资料,均为初步统计上报或预计数,最终反馈数与公报数有出入的,以最终实际审定反馈数为准。
2.202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衔接统一核算初步数据。
3.每千人拥有医生指标数据按2023年平均常住人口测算。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统计范围不包括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统计范围不包括到达医保参保年限不需缴纳医保而享受医保待遇人员。
5.本公报资料涉及下列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医疗保障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鹿城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