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统计局
2025年4月1日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落实“五新四城”战略,大力实施“四强四新”举措,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236.31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0.42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1.57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14.32亿元,增长2.6%。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构成由上年的21.35%、27.92%和50.73%调整为21.34%、30.28%和48.38%。全县人均GDP为32395元,同比增长6.5%。
二、农林牧渔业
2024年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5.93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农业产值45.7亿元,同比增长4.4%;林业产值5.2亿元,同比增长13.4%;畜牧业产值30.62亿元,同比增长1.3%;渔业产值2.06亿元,同比增长4.6%;农业服务业产值2.35亿元,同比增长8.5%。
全县粮食播种面积81.7万亩,产量36.41万吨,同比增长0.67%;全县油料播种面积35.8万亩,产量4.15万吨,与去年增长5.4%。全年生猪出栏98.4万头,同比下降0.4%;牛出栏2.24万头,同比增长2.8%;羊出栏6.15万只,同比下降14.6%;家禽出笼457.1万羽,同比下降15.6%。全年水产品产量11539吨,产量同比增长4.5%。
全县年末拥有各类农用机械总动力84.63万千瓦,拥有各类拖拉机1105台。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9家,全年总产值与增加值比上年分别增长8.23% 和10.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81亿元,同比增长3.2%;实现利润7.6亿元,同比增长10.6%;上缴税金11.8亿元,同比上升21.5%。
年末县内有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4家,实现总产值40.31亿元,同比增长19.9%。
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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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单 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减% |
花岗石建筑板材 |
万平方米 |
6401.51 |
14 |
服装 |
万件 |
72.65 |
-65.82 |
水泥 |
万吨 |
90.84 |
36.2 |
罐头 |
万吨 |
2.42 |
36.5 |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增长14.5%,比上年上升了4.9个百分点。按经济类型分,国有投资下降21.3%,非国有投资增长23.1%,民间投资增长19.2%。按投资方向分,工业投资完成额增长22.8%,基础设施完成额增长了33.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了12.9%。全年在库项目165个,其中,本年新入库项目100个,本年投产项目106个。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7.3亿元,下降14.1%;其中,住宅投资完成16.15亿元,下降5.1%。商品房销售面积45.12万平方米,下降6.45%,其中住宅45.12万平方米,下降6.45%;商品房销售额19.65亿元,下降11.39 %,其中住宅19.65亿元,下降11.39%。房屋施工面积185.95平方米,下降9.1%。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34亿元,同比增长6.03%。全年批零住餐完成增加值23.49亿元,其中,批发业完成6.34亿元,增长7.1%,零售业完成14.3亿元,增长8.8%,住宿业完成0.66亿元,增长13.9%,餐饮业完成2.2亿元,增长7.4%。比增长24.39%。
全年亿元以上集市贸易成交额完成10035万元,同比增长0.14%。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商贸企业59家,同比增长15.69%。
六、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202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3.76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88亿元,同比下降21.07%;全年各项税收收入8.04亿元,同比下降24.7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39亿元,同比增长7.38%。财政总支出72.5亿元,同比增长1.9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5亿元,同比增长4.85%。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为14.82亿元,同比增长2.62%,而农林水事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四大民生支出分别为13.16亿元、4.38亿元和12.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71、13.0%、13.31%。
2024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32.72亿元,比年初增加39.33亿元,增长10.0%;居民储蓄余额403.43亿元,比年初增加39.37亿元,增长10.81%;年末各项贷款余额238.81亿元,比年初增加12.41亿元,增长5.48%。
全县保险业务总收入6.5亿元,同比增长19.49%;保险业务总支出2.99亿元,同比增长24.57%。
七、交通、邮电
全县境内拥有公路总里程为3288.27公里。其中国道189.55公里、省道275.16公里、县道338.18公里、乡道583.04公里、专用公路67.89公里、村道1834.46公里。
截至2024年底县内注册拥有各类机动车129499辆,其中:大小型汽车37369辆,大型汽车341辆,摩托车91002辆,小型新能源车918辆。
邮电通讯业稳定发展。年末移动电话用户71.81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23.38万户。全年邮电业务总收入完成8313万元。
八、教育
全县共有基础和中职教育校(园)数212所,在校生137129人,其中:小学30所,在校生60066人;初中52所、在校生35678人;高中10所、在校生15979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295人;幼儿园118所,在校生17408人,职业中专1所,在校生7703人。全县专任教师8569人,其中:小学教师3882人,初中教师2411人,高中教师1051人,职中教师351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6人,幼儿园教师848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有图书馆1所,艺术表演团体5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2个,博物馆、纪念馆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6个,电视转播、发射台1个,电视覆盖率达100%。
2024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为778个,其中综合医院13个、专科医院5个、中医医院1个,公共卫生机构3个,分别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个,乡镇卫生院43个。实有床位5263张,其中:县人民医院1000张、中医医院690张、乡镇卫生院1186张,其他医疗机构2387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863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219人、主任及副主任医师222名、主治医师473名。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2024年末我县总户数29.45万户,户籍人口为93.04万人,其中:男性人口49.04万人,女性人口44.0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7%和47.3 %。2024年度全县出生人口5527人,出生率为5.94‰;死亡人口4999人,死亡率为5.37‰;全年净增人口528人,按户籍登记计算的自然增长率为0.57‰。按人口年龄段分:18岁以下19.70万人、18—60岁52.64万人、60岁以上20.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1.17%、56.58%和22.2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64元,同比增加1676元,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70元,同比增加1027元,增长5.9%。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22771元和15843元。
十一、社会保障和救助
截至2024年末,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699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8人;下岗再就业337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04人。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53.67万人,缴费收入13506万元。年末企保参保总人数5.96万人,缴费收入27213万元。年末机关社保参保总人数2.67万人,缴费收入29607万元。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2.4万人,参保金额2.92亿元。
2024年,全县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机构16个,其中养老机构16个,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机构床位1137个,其中养老机构床位1137个,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87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7824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有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3个。年末林地面积361.6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03.86万亩,天然林101.06万亩,森林覆盖率61.71%,活立木总蓄积量860万立方米。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1.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
2024年末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9.2%,地表水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
2024年,全县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9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28.6%,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其中,道路运输事故7起,死亡8人,事故数增加一起,死亡数增加2人;铁路运输事故0起,死亡0人,减少1起、1人;工贸事故1起,死亡1人。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数为0.034起,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38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GDP)及相关产业的核算数据进行了修订,2023年溆浦县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223.37亿元。
(3)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指标范围为销售产值2000万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指标范围为500万以上项目。
(5)本公报中非统计部门口径的数据均来自县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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