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溆浦县统计局
溆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县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全县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75779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41014人相比,增加16783人,增长2.26%。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273686户,集体户3208户,家庭户人口为737345人,集体户人口为204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3人。
三、分乡镇常住人口
25个乡镇中,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有卢峰镇、低庄镇、龙潭镇、大江口镇。这四个人口居前四位的乡镇合计355028人,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5]为46.85%。
注 释:
[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溆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溆浦县统计局
溆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溆浦县25个乡镇的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0170人,占51.49%;女性人口为367627人,占48.5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13,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1.16个百分点。
二、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25个乡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主要集中在100至110之间。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溆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溆浦县统计局
溆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溆浦县25个乡镇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1878人,占22.68%;15-59岁人口为417603人,占55.1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8316人,占22.2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5847人,占16.6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7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5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3个百分点,其中 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2个百分点。
二、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分乡镇看,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有1个,在50%-60%之间的有22个,在50%以下的有2个。
注 释:
[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溆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溆浦县统计局
溆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25个乡镇的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95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334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896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421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30人上升为514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16人上升为123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949人上升为3945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159人下降为32227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4年上升至8.74年。
25个乡镇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1个,在7年至10年之间的有24个。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113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757人,文盲率[3]由4.84%下降为2.79%,下降2.0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