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快报统计,现将2023年彰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全力以赴抓经济,千方百计促发展,经济运行保持了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效速兼具的良好态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跑赢全市,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坚强支撑。
一、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34.4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9.9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23.5亿元,增长15.8%;第三产业增加值50.9亿元,增长6.3%。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4.6:17.5:37.9。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9.9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农业产值51.4亿元,增长10.4%;林业产值3.7亿元,增长15.8%;牧业产值82.0亿元,增长3.3%;渔业产值0.2亿元,下降1.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5亿元,增长0.5%。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76.1千公顷。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40.9千公顷,比上年增加1.6千公顷。全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35.2千公顷。其中,油料播种面积21.4千公顷,比上年减少0.2千公顷;蔬菜播种面积8.5千公顷,比上年增加0.3千公顷。
全年粮食总产量107.4万吨,增长13.7%。其中,玉米产量100.0万吨,增长13.9%;大豆产量1.3万吨,增长8.3%。全年经济作物中,油料产量8.4万吨,增长6.3%;蔬菜产量33.7万吨,增长6.3%;水果产量26.4万吨,增长0.8%。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2.7%。分门类看,规模以上采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0.1%,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2.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28.6%。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9.4亿元,比上年增加17.1%;实现营业利润1.9亿元,比上年下降16.7%。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100.1%,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共有18家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2亿元,同比下降12.6%。
四、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3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5亿元,增长11.7%。
分经营地看,全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2亿元,比上年下降0.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0亿元,比上年增长13.6%。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20.3%。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4.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55.6%。
分投资渠道看,建设项目投资增长23.4%;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3%。
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0.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0.4%;商品房销售额3.5亿元,比上年下降30.9%。
六、财政和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各项税收收入4.8亿元,增长7.8%。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亿元,比上年增长20.5%。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35.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8%。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19.4亿元,增长10.9%。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8.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9.9%。
七、教育、文化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9所,其中幼儿园63所,小学4所,普通中学31所,中等职业教育1所。全年普通高中招生1614人,在校学生5040人,毕业学生1754人。初中学校招生2472人,在校学生8089人,毕业学生2891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04人,在校生696人,毕业学生286人。小学招生2288人,在校学生14957人,毕业学生2464人。幼儿园在园幼儿5856人。
年末有文化馆、文化站25个(县级文化馆1个、文化站24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物管理所1个。
八、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8.2万人。其中,男性19.1万人,占49.98%;女性19.1万人,占50.02%。全县城镇人口4.9万人,占12.9%。全县登记新出生人口1562人,死亡人口3966人。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56元,比上年增长8.8%。
注释
1.本公报中2023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不作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产值总产值绝对数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和国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