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竹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竹山县统计局
2023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三个更好统筹”的重要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七大行动”,加快构建“做优县城、做强三区、振兴全域”区域布局和“56513”产业体系,持之以恒抓好基础提升、产业提质、城乡统筹、生态建设、改革创新、民生改善和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全县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经济质态向上向好、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量质齐升。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23749.3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6842.0万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548781.0万元,增长10.2%;第三产业增加值588126.3万元,增长6.8%。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348292.9万元,增长10.2%,占GDP比重22.9%。制造业增加值337775.2万元,增长13.2%,占GDP比重22.2%。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6%、10.5%、7.6%、7.9%、5.3%、4.9%。三次产业结构由2022年的24.9:38.1:37调整为25.4:36.0:38.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44205元。
年末公安户籍总户数147825户,总人口441343人,其中,男性240678人,女性200665人。全县常住人口34.47万人,城镇化率44.01%,比上年末提高0.8个百分点。全年全县出生人口2202人,二孩及以上孩次占比59.05%,人口出生率为5‰,出生人口性别比108.92%,人口死亡率为7.08‰,人口自然增长率-2.13‰。
二、农业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总产值673810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61%。
粮食总产量15.01万吨,增幅1.91%,粮食种植面积59.52万亩,增长0.43%。夏粮产量3.49万吨,增长1.59%;秋粮产量11.52万吨,增长2%。分品种看,稻谷产量4.14万吨,增幅1.2%;小麦产量1.76万吨,同期持平;玉米产量5.45万吨,增幅2.25%;大豆产量1吨,增幅148%。
全年全县油料产量5.75万吨,增长1.05%。蔬菜及食用菌产量27.33万吨,增长3.8%。
全年全县猪牛羊禽肉产量2.14万吨,增长7.53%。其中,猪肉产量1.44万吨,增长7.46%;牛肉产量0.13万吨,增长8.3%;羊肉产量0.11万吨,同期持平;禽肉产量0.45万吨,增长7.1%。禽蛋产量0.92万吨,增长0.14%。
全年全县水产品产量0.95万吨,增长14.45%。
全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13.81万人,增幅4.38%,实现全年劳务经济总收入47.25亿元,增长6.6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00家,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21927.9万元,增长11.1%。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2%。分行业门类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10.7%,纺织服装、服饰业增长40.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41.4%,金属制品业业增长49.5%,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48.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4.7%。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0.5亿元,增长22.6%。
全县资质以上建筑企业21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3.8亿元,增长6.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年末全县在库投资项目251个,亿元及以上项目76个,当年新入库项目175个。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上年增长13.5%,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增长22.7%。建安工程投资增长21.7%,民间投资增长3.8%,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1%,工业投资下降11%,工业技改投资下降28.8%。
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6.6%。房屋施工面积51.6万平方米,增长1.2%;房屋竣工面积7.7万平方米,增长22.2%;商品房销售面积12.0万平方米,增长7.7%;商品房待售面积8.4万平方米,下降33.9%。
五、国内贸易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6432万元,增长7.7%。按城乡分,城镇实现零售额665656万元,增长7.8%;乡村实现零售额400776万元,增长7.6%。按行业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销售总额562016.6万元,增长70%;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额33395.7万元,增长18.9%。限额以上单位按照零售类值分,粮油、食品类增长39.5%,饮料类增长33.5%,烟酒类下降1.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13.3%,化妆品类下降3.4%,日用品类增长17.5%。
六、交通运输
年末全县公路里程4887.5公里,其中,国道227.5公里,省道277.8公里,县道424.6公里,乡道1381.6公里,村道2576公里。农村通公路的行政村比重达到100%。长途客车36辆,城市公交88辆,城乡公交174辆,出租汽车150辆。客运量193.5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0985.8万人公里。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664.9万元,比上年增长22.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2.1万元,增长13.5%;税收收入77328.8万元,增长19.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395万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83万元,增长3.0%;公共安全支出12803万元,增长6.2%;教育支出74051万元,增长2.6%;科学技术支出7423万元,增长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20万元,增长14.5%;卫生健康支出31104万元,增长2.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674万元,增长113.6%。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619392万元,比年初增加171618万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139939万元,比年初增加21707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715180万元,比年初增加236125万元。其中,住户贷款500369万元,比年初增加68911万元。
八、教育
全县各类学校共219所,在校学生58850人。其中,特校1所,在校学生80人;普通高中3所,招生2459人,在校学生7253人,毕业生2436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招生917人,在校学生2381人,毕业生689人;初中23所,招生4592人,在校学生13946人,毕业生4768人;小学136所,招生4369人,在校学生25688人,毕业生4885人;幼儿园55所,学前教育在园幼儿9502人。全县各类专任教师4333人。其中,普通高中477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86人,初中教师1208人,小学教师1887人,幼儿园教师551人,特校教师24人。
九、文化旅游、卫生和体育
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33万册,乡镇综合文化站17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博物馆10个。文物机构拥有文物藏品5万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1个。
全县A级旅游景区10个。全年全县旅游接待总人数1539.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49.9亿元。全县星级饭店8家,星级饭店客房635间。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306个,其中:医院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90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村卫生室237个,诊所3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各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年末有卫生技术人员272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27人,注册护士1234人,药师112人,技师164人,乡村医生265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25人。卫生机构床位3713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0.7张。
全县共有体育场馆1261个,教练员35人,等级以上裁判员30人,等级以上运动员8人。全年获得省级以上运动会奖牌15枚,其中:金牌5枚,银牌10枚。
十、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34元,增长6.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71元,增长5.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20元,增长8.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063元,增长9.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253元,增长9.7%。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35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0964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7695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21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248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4869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8071人,领取生育保险金43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620人。年末全县共有18236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居民低保资金7531.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5647人,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6575.4万元;全年临时救助4739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982.2万元。
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7个,床位1977张。享受高龄补贴老人8756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1551人。
十一、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生态环境总体安全,全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26,位居全市第1位、全省第7,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7.5%。全县无黑臭水体,无劣五类水体,地表水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以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备用水源及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顺利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县已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村69个、省级绿色示范村18个。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统计月报或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根据现行统计数据公开发布要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只发布增速,不发布总量数据。
4.本公报中涉及到的数据由县统计局统筹发布,共来自县直10多家单位,相关数据最终解释权在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