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在新民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锚定“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市、冲刺全国百强县”目标,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全市经济运行保持了连年增长的良好态势,发展质效持续提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发展预期持续好转,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振兴发展呈现新气象新局面,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一、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0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6.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1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70.8亿元,增长7.5%;第三产业增加值147.2亿元,增长6.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9.5:22.9:47.6。
二、农林牧渔业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7.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5.2%。其中,农业产值99.7亿元,林业产值1.8亿元,畜牧业产值63.0亿元,渔业产值7.9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5.2亿元。
农作物播种面积20.5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16.1万公顷,以水稻、玉米为主,分别为3.7万公顷、11.9万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4.5万公顷,其中,油料作物0.3万公顷、蔬菜2.95万公顷、瓜果1.2万公顷。完成造林面积1587公顷,育种育苗面积15公顷。畜禽养殖以猪、牛、羊、禽养殖为主,饲养量分别为208.9万头、25.9万头、65.5万只、1268.6万只。
粮食总产量115.3万吨,其中,水稻23.7万吨,玉米90.2万吨,马铃薯0.6万吨;油料总产量1.1万吨,其中,花生1.1万吨;蔬菜总产量178.3万吨;瓜果总产量90.1万吨,其中西瓜88.9万吨;园林水果总产量3.1万吨,其中,苹果1.9万吨。生猪出栏127.5万头,牛出栏8.97万头,羊出栏29.6万只,家禽出栏821.96万只;肉类总产量14.7万吨,其中,猪、牛、羊、禽肉产量分别为10.8万吨、1.8万吨、0.5万吨、1.5万吨;鸡蛋产量4.4万吨;牛奶产量1.5万吨;水产品产量6.4 万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7户,实现总产值162.9亿元,同比增长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营业收入192.8亿元,同比增长6.0%;营业利润3.5亿元,同比下降14.0%;利润总额3.5亿元,同比下降14.0%。全市工业用电量8534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7%。
全年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29.0亿元,同比增长10.3%。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9.1%,占投资比重为5.2%;第二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8.0%,占投资比重为42.5%,在第二产业中制造业投资同比下降51.9%;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32.5%,占投资比重为52.3%,在第三产业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84.7%。商品房销售面积1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2%。
五、交通运输业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全市公路运输完成周转量5125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8%,旅客周转量363万人公里,同比增长8%。辽滨街道城乡公交场站(城区)和胡台镇公交场站建设已开工。实现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编制完成胡台新城核心板块“1+3”规划方案以及高铁新城发展规划。230国道新民段中修工程、131公里“四好农村路”维修改造工程、167公里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全面竣工。柳河大桥、马虎山大桥、分水岭大桥、客运站转盘等改扩建工程顺利完工。京沈客专新民北站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实现通车,完成沈山铁路兴隆镇公铁桥路面及排水改造工程,南北高速口及辽河大街景观提升工程顺利完工。行政村公共交通连通率达到100%。新民市获批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
六、国内贸易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6.2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8亿元,同比增长30.0%。限上网上零售额70.8万元,同比增长148.4%。
七、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8.5亿元,同比下降29.4%。实际利用外资5915万美元,同比增长69.0%。
八、文化、旅游、体育业
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文化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市共有市级文化馆、图书馆各一座,城市书房2处、城市书屋4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活动中心28个,乡镇综合文化示范点6个,村级综合文化示范点6个,全市335个行政村文化广场全覆盖。全市现有文物遗迹、遗址119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个,非遗保护名录增38项。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项,分别是“贺发哥”酸菜、新民传统花灯、小何扎刻、“高友记”老味熟食、新民评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成功举办第二十二届荷花旅游文化节、首届溪溪湖观鸟节等节庆活动及“花开有声”沈阳青春歌会总决赛、铁人三项赛等区域赛事活动,全年接待游客135万人次,同比增长28.6%。沈阳三农博览园新设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创意性文创产品展览馆正式对外开放。张家屯镇后大河泡村获评辽宁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在辽宁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田径比赛中新民市取得团体总分全省第二名的佳绩。
九、财政与税收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税收收入10.5亿元,同比增长25.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4.7%。全年财政支出57.3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5亿元,同比增长7.4%。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8亿元,同比下降18.0%。
十、城市建设
城乡建设高品质发展。2023年,新民市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建设项目为2000年6月底前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小区,第一、二、三批次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3个街道20个社区,共改造10个小区、245栋楼房、建筑面积87.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1130户。完成京沈客专新民北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新建道路的建设工作和付家窝堡排干水生态恢复工程建设工作。完成新民市南北高速口及辽河大街景观提升工程和南郊路东段(一高中南侧)新建道路工程。完成城南明渠整治工程污水管线的铺设工作。完成14437户清洁取暖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65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城乡扫保“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科学技术
全年,新增4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雏鹰企业3家、独角兽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3家。规上企业有R&D投入32家。全年青年农民上大学报名60人。共下派科技特派团17个,涉及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稻渔综合养殖、大田玉米、西瓜、油料作物、乳酸菌、村屯整治等12个领域。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51场次,下派专家65人次,直接培训农民230人次。累计推广新技术32个,引进新品种23个。
十二、教育和卫生
全面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红色育苗工程”,选拔优秀年轻干部103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部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全年培训干部教师8750人次。2名教师获沈阳市职工技能竞赛暨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第一名,1名教师获“ 2023年辽宁省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招聘新教师77人,交流教师70人。坚持五育并举,加强劳动教育,在全国青少年劳动技能与智能设计大赛(AILD)中,全市多名中小学生分获全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新民市城南小学获评辽宁省第二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积极推进学前普及普惠发展。完成大喇嘛乡中心幼儿园四星级幼儿园创建工作,推进君安▪阳光城小区配套幼儿园等6所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回收工作。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所,新增学位100个。全市35个社区幸福教育课堂100%覆盖,建成市级示范点6个。组织开学“安全第一课”、中小学安全活动月、防震减灾宣传、法治副校长讲座、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等活动1290余场,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00场次。建设思政名师工作室6个,打造沈阳市思政创新改革基地校3所,评选新民市中小学思政课“十佳”教师10名,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团队46支。2023年,体育美育活动学生覆盖率达到100%,实验小学获得2023年沈阳市“市长杯”足球联赛女子组第一名。2023年,市高中、二高中高考成绩创造历史最好水平。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强2家乡镇卫生院及102家村卫生室,各村卫生室基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推动“健康新民”进社区、村屯,筑牢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基本形成“15分钟医疗服务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281个,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新民市人民医院等2家医院接受沈阳市8家市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26家乡镇卫生院完成中医馆建设工作,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大民屯、城郊等5家卫生院开展中医馆内涵建设。65岁老人免费流感疫苗接种率112.16% 。“两癌”筛查完成率均为100%,孕优人数600对。 “一老一幼”健康服务全面优化,11家医疗机构成功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3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96元,增长8.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5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8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89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4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49万人。城乡低保共有5792户、8884人。其中,农村低保4822户、7641人;城镇低保970户、1243人。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由原来的2个扩面到17个。培养品质养老社区14个、村屯100个。建成助餐点6个,月均助餐服务4500人次。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217名、家庭照护者1040名,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0%。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新招录22名社区工作者经培训后正式上岗,全市29个社工站招聘专职社工58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3人次。
十四、人口与就业
2023年,全市户籍人口63.4万人。在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16.1万人,乡村人口47.3万人。男性人口31.7万人,女性人口31.7万人。0-17岁人口7.1万人、18-34岁人口11.1万人、35-59岁人口27.6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7.6万人。
城镇新增就业4355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控制在2393人以内,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28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25人,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8198人,扶持创业带头人214人,带动就业660人。全年完成就业技能培训70人,经办职业技能补贴18人。开展招才引智系列招聘活动22场,其中线下招聘会6场,线上招聘活动16场。参会用人单位累计达到416家,提供岗位数累计共7132个,收取高校毕业生简历2358份,线下招聘会达成初步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有765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各类服务1万余人次。组织企业到沈阳市药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开展“五送进校园”系列活动3场,提供岗位数累计共710余个,服务高校毕业生约153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愿329人。开展进企业政策宣传活动13次,开展人才政策进社区宣传活动10场。
注:
1.本报告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 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问题,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户籍人口为公安局2023年年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