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二年新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选择区域:>>

2022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艰巨繁重的振兴发展任务和疫情汛情叠加冲击,在新民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持续向上向好,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95.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0.7亿元,增长0.9%;第二产业增加值69.8亿元,增长1.9%;第三产业增加值135.2亿元,增长6.3%。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0.7:23.6:45.7。

二、农林牧渔业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7.62亿元。其中,农业产值98.66亿元,林业产值2.01亿元,畜牧业产值64.34亿元,渔业产值7.44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5.17亿元。

农作物播种面积20.51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16.06万公顷,以水稻、玉米为主,分别为4.05万公顷、11.43万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4.45万公顷,其中,油料作物0.29万公顷、蔬菜2.9万公顷、瓜果1.16万公顷。完成造林总面积7361公顷。畜禽养殖以猪、牛、羊、禽养殖为主,饲养量分别为225万头、25.57万头、75.71万只、1194.72万只。

粮食总产量102.55万吨,其中,水稻25.85万吨,玉米75.06万吨,马铃薯0.77万吨;油料总产量1.0万吨,其中,花生0.99万吨;蔬菜总产量172.32万吨;瓜果总产量83.88万吨,其中,西瓜82.12万吨;园林水果总产量3.07万吨,其中,苹果2.17万吨。生猪出栏138.01万头,牛出栏8.0万头,羊出栏36.45万只,家禽出栏749.1万只;肉类总产量14.61万吨,其中,猪、牛、羊、禽肉产量分别为10.94万吨、1.59万吨、0.66万吨、1.42万吨;鸡蛋产量4.73万吨;牛奶产量2.76万吨;水产品产量6.6 万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户,实现总产值137.8亿元,同比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3%;

营业收入139亿元,同比下降2.7%;营业利润1.7亿元,同比下降8.4%;利润总额1.99亿元,同比下降54%。全市工业用电量79240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0%。

全年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26.3亿元,同比增长12.5%。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74.3%,占投资比重为2.5%;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5.7%,占投资比重为55.3%,在第二产业中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64.6%;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1.6%,占投资比重为42.1%,在第三产业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60.6%。商品房销售面积1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9%。

五、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行业积极发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被上级评为AAAA级;现代快递物流体系建设方面有新突破,交邮合作有新发展,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新运客运有限公司全年更新新能源出租车33台。全年道路客运完成班线旅客运送20万人次,站售票额142.3万元。全市现有货运车辆3895台,全年完成货运量305万吨公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国省干线完成公路修复养护工程73.7公里,完成干线公路桥梁改建工程9座。农网改造102.7公里全部完工,涉及15个乡镇街,32条线路,桥梁3座,涵洞1道。一事一议村内水泥路工程151.2公里全部完工,涉及13个乡镇26个行政村。国道通武线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程已完工。

六、国内贸易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2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2.4亿元,同比增长21.9%。限上网上零售额23.2亿元,限上单位网上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20.3%。

七、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10.55亿元,同比增长0.17%。实际利用外资3500万美元,同比下降62.6%。

八、文化、旅游、体育业

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市共有市级文化馆、图书馆各一座,城市书房2处、城市书屋4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活动中心28个,乡镇综合文化示范点6个,村级综合文化示范点6个,全市335个行政村文化广场全覆盖;全市现有文物遗迹、遗址119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个。新建乡村文化广场3个,乡村舞台4个。开展惠民文艺演出30余场,送文化下乡30余次,艺术展览20余次,公益艺术培训近2000课时,年指导服务20000人次。2022年全市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2个。成功举办第二十一届线上荷花节,新民美誉度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普通健身路径25套、智能健身路径2套、室外篮球架12副,室外乒乓球桌12台、室外笼式足球场2套、室内智能划船机15台,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运行。全年共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800余次。

九、金融业

截至12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含外资)各项存款余额434.9亿元,比年初增长11.81%;金融机构本外币(含外资)各项贷款余额285.34亿元,比年初增长33.13%。  

十、财政与税收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亿元,同比增长3.3%(可比口径增长8.4%)。其中,税收收入8.36亿元,同比下降4.7%,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3.6%。全年财政支出54.7亿元,同比下降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8亿元,同比增长0.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9亿元,同比下降27.6%。

十一、城市建设

城乡建设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道路工程已开工45个村,共完成路床开槽379公里,石渣垫层337公里,水稳基层218公里,沥青面层114公里。亮化工程94个村,工程总量7330盏路灯全部安装完工。老旧小区计划改造13个小区,共178栋住宅建筑,涉及9738户居民,改造面积约61万平方米。城乡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京沈客专新民北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新建高铁二路东段延伸至高铁一路并与高铁街连接,长约1100米,宽22米;新建高铁街道路,全长约1095米,宽28米;吉隆街750米的道路建设。巷道改造工程,维修改造新柳街道东郊社区工惠路、工长路、盐长路、工发路、胡新路、陵园路六条巷道,总计道路长度3800米,总面积15200平方米。市府路西段(环卫路)部分改建车行道4427.09平方米。胡台镇(中心镇)道路建设工程已完工,完成胡台镇产业园区亮化改造工程,更新太阳能路灯,共466基。通武线(胡台至瓦房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全部完工,新安装护栏23.096公里。新建雨、污合建泵站南郊、铁北排水泵站两座。

十二、科学技术

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企业R&D投入的增量、占比、增幅等在县域组排名第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获批38家;高新技术企业已获批19家;已获批瞪羚企业2家、雏鹰企业2家,潜在独角兽企业1家。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完成0.89亿元。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场次8次,服务企业80家,完成本级众创空间载体1家。

十三、教育和卫生

幸福教育深入开展。稳慎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成38所学校党组织换届。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评选出沈阳市师德先进个人4名、师德标兵2人、骨干班主任5人。加强安全教育力度,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等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双减”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校园阳光体育运动持续开展,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学生艺术素养明显提升,课后服务开展率和达标率均达100%。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2022年招聘新教师115人,全年共有4000人次参加教师培训,评选市县先进教师100人,交流校长11人、交流教师61人。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幼儿园总数达到110所,其中公办园44所,民办园66所。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对22所中小学的防水和管网进行了维修改造。全市2406名高中毕业生、5538名初中毕业生顺利参加高考和中考,圆满完成招生考试任务。

健康新民加快建设,26家乡镇卫生院完成医共体内网合并,142个村卫生室实现高品质一体化管理。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中医院实现盘活升级,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部建设完成。新疾控中心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启动搬迁,辽西北传染病慢性病治疗中心项目开工建设。整合医疗资源,与央(国)企进行“央地”合作的新模式。加强孕产妇管理,提高早孕建册率、访视率;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倡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继续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并完成农村及城镇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和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指标要求; 0-6岁儿童眼保健覆盖率95%以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全市开展春夏季、秋冬季灭蚊、灭蝇、灭鼠消杀活动。落实《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继续推进党政机关无烟环境建设,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完成卡介苗接种及适龄儿童十二周阳转调查工作。

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34元,增长2.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9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1.9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15万人。城乡低保共有5868户、9129人。其中,农村低保4823户、7884人;城市低保1045户、1346人。全年共发放临时救助金106.44万元,救助1575人次。特困2709户2879人,其中城市三无人员87户88人,分散供养2212户2374人,集中供养410户417人,全年生活补贴发放3474.64万元。加快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7436人,全年发放1358.1万元。全市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3人,全年发放178万元。90岁以上高龄老人共计1490人, 90-99岁1469人;100岁及以上的21人,全年发放高龄补贴资金380万元。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全市建立1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4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村。8家中心敬老院和7家民办养老院,共接收养员719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8人次,其中站外救助人131次,站内救助人67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招录社区工作者216名。

十五、人口与就业

2022年,全市户籍人口64.1万人。在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16.2万人,乡村人口47.9万人。男性人口32.2万人,女性人口31.9万人。0-17岁人口7.6万人、18-34岁人口11.5万人、35-59岁人口28.2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6.8万人。

城镇新增就业4125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控制在2568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43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64人;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7098人;扶持创业带头人95人,带动就业52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221万元。截止年末,来新留新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1321人,征集大学生岗位信息1024个,离校未就业率达到92.1%以上,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达到60人。招录大学生基层岗位60人,“三支一扶”工作人员7人。收发档案1100人次。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发放援企稳岗资金781万元,惠及企业832家、职工1.6万人。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各级投诉48件次,涉及农民工1237人,涉及资金3477.45万元。

注:

1.本报告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 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问题,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户籍人口为公安局2022年年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