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统计局
(2024年5月)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踔厉奋发,迎难而上,奋力拼经济、破困局、开新篇,全县经济运行遏止下行,回升向好。
一、综合
国民经济: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初步结果,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399353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以下简称同比)增长3.1%,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270143万元,同比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613072万元,同比增长1.4%,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561059万元,同比增长3.5%;第三产业增加值516138万元,同比增长4.3%。三次产业结构为19.3:43.8:36.9。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8040元,比上年增长3.1%。
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666982万元,同比增长3.0%,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47.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2591万元,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137249万元,增长2.5%;第三产业增加值277142万元,增长3.6%。
二、农业
2023年,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42646万元,同比增长3.0%(现价),其中:种植业产值249793万元,同比增长26.9%;林业产值14836万元,同比下降8.9%;畜牧业产值237315万元,同比下降15.2%;渔业产值9778万元,同比增长8.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0924万元,同比增长23.1%。
2023年,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525005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400845亩,粮食总产量145295吨,同比增长0.81%;油料产量701.35吨,同比增长22.59%;烤烟产量3718.6吨,同比增长0.75%;蔬菜产量81011.17吨,同比增长5.31%;园林水果产量165273.25吨,同比增长20.04%。
2023年,全县肉类总产量53829.8吨,同比增长3.65%;奶类产量60336吨,同比增长28.60%;禽蛋产量2226吨,同比增长6.3%;奶牛年末存栏14321头, 同比增长32.55%;生猪年末存栏276900头, 同比下降9.83%;生猪出栏507200头, 同比增长2.2%。
2023年,全县化肥施用量(折纯)8276.04吨,同比下降0.31%;农药使用量151.24吨,同比下降2.66%;农膜使用量325.5吨,同比下降3.21%。
表一:2023年鹤庆县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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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2023年实际 |
比上年增长(%) |
粮食 |
吨 |
145295 |
0.81 |
油料 |
吨 |
701.35 |
22.59 |
糖料 |
吨 |
10561.7 |
0.55 |
烤烟 |
吨 |
3718.6 |
0.75 |
蔬菜 |
吨 |
81011.17 |
5.31 |
水果 |
吨 |
165273.25 |
20.04 |
核桃(干果) |
吨 |
15500 |
30.25 |
肉类 |
吨 |
53829.8 |
3.65 |
牛奶 |
吨 |
60300 |
28.63 |
水产品 |
吨 |
5746 |
0.08 |
三、工业
2023年,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2041624万元,同比增长6.3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25户,完成总产值1965224万元,同比增长6.35%。
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561059万元,同比增长3.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11681万元,同比增长4.0%。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轻工业增长81.6%,重工业增长2.9%。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3.1%,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0.6%。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25891万元,同比增长9.8%。
从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看,生产电解铝576651吨,增长0.34%;水泥1449618吨,增长14.48%;铁精粉831776吨,下降8.62%;球团矿236634吨,下降8.06%;蚕丝83.15吨,下降29.75%;太阳能真空管320.18万支,下降13.82%;白酒2049千升,下降14.08%;乳制品74150吨,增长163.48%;锰矿石28114吨,下降27.0%;商品混凝土122142立方米,下降9.8%;铝材6676吨;铝合金59032吨。
表二:2023年鹤庆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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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比上年增长% |
水泥 |
吨 |
1449618 |
14.48 |
原铝(电解铝) |
吨 |
576651 |
0.34 |
铁精粉 |
吨 |
831776 |
-8.62 |
球团矿 |
吨 |
236634 |
-8.06 |
白酒 |
千升 |
2049 |
-14.08 |
蚕丝 |
吨 |
83.15 |
-29.75 |
太阳能真空管 |
万支 |
320.18 |
-13.82 |
熟料 |
吨 |
1227937 |
21.98 |
乳制品 |
吨 |
74150 |
163.48 |
锰矿石 |
吨 |
28114 |
-27.0 |
铝材 |
吨 |
6676 |
—— |
铝合金 |
吨 |
59032 |
—— |
商品混凝土 |
立方米 |
122142 |
-9.8 |
四、服务业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47178.5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其中,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增长11.8%,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增长58.2%,道路运输业增长47.2%,卫生和社会工作增长8.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0.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0.5%。
表三 :2023年鹤庆县规模以上服务业重点行业营业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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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名称 |
2023年营业收入:万元 |
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 |
增速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4244.2 |
3916.8 |
8.4 |
道路运输业 |
11632.5 |
7905.1 |
47.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249.2 |
7194.7 |
0.8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700.6 |
1691.8 |
0.5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2551.4 |
1612.9 |
58.2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19800.6 |
17703.1 |
11.8 |
五、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41.5%。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42.0%,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同比下降30.3%,工业项目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14.6%,能源以外工业投资完成额同比下降71.3%,能源工业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10.0%。
2023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0390万元,同比下降30.3%。房屋施工面积657748平方米,同比增长9.17%;房屋竣工面积103580平方米;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43362平方米,同比增长-52.88%;销售额28141万元,同比增长-38.89%。
2023年,全县具备资质等级的14个建筑企业 ,全年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4232.1万元,同比增长53.0%;实现税金总额889.9万元,同比下降15.78%;实现利润569.91万元,同比增长66.83%。
2023年,全县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3633万元,同比下降13.3%。
六、国内贸易
2023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50595万元,同比增长15.4%。其中:限额以上法人个体完成44595.3万元,同比增长36.8%。
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31393万元,同比增长14.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9202万元,同比增长17.1%。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296408万元,同比增长13.9%;餐饮收入54187万元,同比增长24.1%。
2023年,全县批、零、住、餐四行业(全口径)的销售额(营业额)完成情况:批发业销售额完成460019.7万元,同比增长12.7%;零售业销售额完成277386.7万元,同比增长14.8%;住宿业营业额完成16955.1万元,同比增长20.6%;餐饮业营业额完成79092.0万元,同比增长20.1%。
七、交通和邮电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121451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2%。
2023年,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3226万元,其中:完成邮政业务总量3587万元,同比增长6.91%。年末固定电话用户4078户,同比下降3.18%。年末移动电话用户266098户,同比下降0.89%。年末因特网上网用户31098户,同比下降8.34%。其中:电信上网用户25092户,同比增长0.79%。
八、财政、金融保险
2023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04万元,同比增长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231万元,同比增长0.1%。
2023年,全县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2799790万元,同比增长10.2%,其中: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80932万元,同比增长8.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232924万元,同比增长11.8%;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218858万元,同比增长12.9%。
2023年,全县保险事业保费收入16327万元,同比增长1.29%;已决赔款6243万元,同比下降5.15%。
九、对外经济和旅游
2023年,全县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1.03亿元,同比增长232.3%。
2023年,全县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9个,协议总投资7.64亿元。当年实际引进州外到位资金18.86亿元,同比下降41.3%;其中:省外到位资金17.76亿元,同比增长44.2%。
2023年,全县共接待海内外游客340.34万人次,同比增长111.3%。其中:国内旅游人数340.3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68047万元,同比增长118.7%,其中:国内旅游收入468047万元。
十、教育、文化、卫生
2023年末,全县拥有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初级中学11所,小学119所,幼儿园118所,全县普通高中在校学生4320人,职业高中在校学生1678人,初中在校学生8978人,小学在校学生17627人,在园幼儿7028人。2023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99.72%。普通高中专任教师342人,初级中学专任教师680人,职业中学专任教师106人,小学专任教师1129人,幼儿园专任教师410人,教研室及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49人。
2023年末,全县拥有县级公共图书馆1个,县级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8.52万册,年末全县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为100%和99.9%。本年度播出8059条新闻,其中:被州级采用507条,省级采用258条,国家级采用89条。
2023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0个(含个体),其中:医院1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个,其他卫生机构(个体)36个。实有病床1237张,卫生机构从业人员1944人,卫生技术人员171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64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3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280423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93794人,占总人口的69.1%;白族人口167171人,占总人口的59.6%。总人口按性别分:男性140633人,女性139790人。按城乡划分:城镇人口80086人,乡村人口200337人。年内出生人口1958人,出生率为6.98‰;死亡人口2098人,死亡率为7.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49‰。(统计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4.14万人,其中:男性12.15万人,女性11.99万人;出生人口0.20万人,出生率8.30‰;死亡人口0.21万人,死亡率8.71‰,自然增长率-0.41‰,城镇人口8.69万人,城镇化率36.0%。(数据为州级下返数)。
表四 : 2023年鹤庆县常住人口数及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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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县常住人口 |
24.14 |
100 |
其中:城镇 |
8.69 |
36 |
乡村 |
15.45 |
64 |
其中:男性 |
12.15 |
50.3 |
女性 |
11.99 |
49.7 |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 |
4.22 |
17.5 |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
15.26 |
63.2 |
60岁及以上 |
4.66 |
19.3 |
其中:65岁及以上 |
3.4 |
14.1 |
2023年,全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797元,同比增长4.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308元,同比增长3.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642元,同比增长7.4%。
2023年末,全县159644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42840人,全年共发放基础养老金6155.8万元。369人享受55—59岁重度残疾养老补助,发放补助金额55.63万元。9736人参加失业保险。27287人参加工伤保险。10642人参加生育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8803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063人。357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保障金177.07万元;10327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保障金3893.4万元。全县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6365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能源消费280.61万吨标准煤(等价热值),同比下降2.28%,其中:原煤消费量14.33万吨(实物量),同比增长1.7%;电力消费量81.4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66%。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6%。
2023年,全县降水总量955.0毫米,平均气温15.2℃。
2023年,全县森林覆盖率47.25%。当年新增造林面积7590亩;义务植树461916株;封山育林面积5000亩;天然林管护面积249.95万亩。
2023年,全县水利工程蓄水总量3679.54万立方米。水利工程实际供水量12168万立方米。
2023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4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286人。
备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实际统计数据以《鹤庆统计年鉴(2023)》为准。
[2]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5]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7]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
[8]财政、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保险、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水利、林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