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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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
2023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全县经济保持稳定恢复、回稳向上的良好态势,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145.2亿元,比上年增长5.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7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36.9亿元,增长3.6%;第三产业增加值66.7亿元,增长6.2%。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28.7:2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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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56.6千公顷。其中,玉米播种面积102.3千公顷。全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9.6千公顷。其中,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1千公顷,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5.9千公顷。全年果园面积1.6千公顷。
全年粮食总产量108.3万吨。其中,玉米产量87.2万吨。全年油料产量0.4万吨。蔬菜及食用菌产量35.9万吨。全年水果产量6.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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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造林作业面积16.6万亩,育苗面积1800亩,义务植树48万株。全年林木采伐蓄积量3.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4.1%。
全年猪、牛、羊、禽肉类总产量19.5万吨。其中,猪肉产量13.2万吨,牛肉产量1.3万吨,羊肉产量1万吨,禽肉产量4万吨。全年禽蛋产量4.2万吨。全年牛奶产量1.6万吨。全年猪出栏153.5万头,年末存栏63.9万头。
全年水产品产量102吨。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91.7万千瓦,比上年末增加10.6万千瓦。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2%。
分门类看,全年规模以上采矿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5.2%,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8.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18.4%。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为75.1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工业销售产值为65.4亿元,比上年下降2.0%,出口交货值为0.7亿元,比上年下降24.4%。
分行业看,全年规模以上铁矿采选业产值17.4亿元,比上年下降17%;化学矿开采业产值1.4亿元,比上年增长22.3%;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业产值5.6亿元,比上年增长426%;其他传动部件制造业产值0.6亿元,比上年增长14.9%;水泥制造业产值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6%;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业工业产值3.1亿元,比上年下降4.7%;风力发电业产值3.9亿元,比上年增长20.9%;胶合板制造业产值0.5亿元,比上年下降76.4%;杂粮加工业产值1.9亿元,比上年增长15.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中,铁矿石原矿1060万吨,比上年下降21.9%;铁精粉202万吨,比上年下降23%;胶合板2.6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76.2%;水泥9.6万吨,比上年下降34.78%。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87.1%。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6.1亿元,比上年下降2.7%;实现利税12.2亿元, 增长12%,其中,实现利润7.8亿元, 增长27.9%。
全县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41户,共签订工程合同额22.5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5亿元。实际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39.3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30.6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17.3%。
分领域看,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41.6%,建设项目投资增长41.4%。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63.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87.1%,其中,工业投资增长87.1%;第三产业投资下降43.5%。
全年建设项目200个,比上年增加6个。其中,计划总投资超1亿元以上项目56个,与上年增加6个;计划总投资超10亿元以上项目11个,比上年增加9个。
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29.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5.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8.6万平方米,增长76.2%;商品房销售额13.1亿元,增长77.5%,其中,住宅销售额12.7亿元,增长81.2%。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亿元,比上年增长9%。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零售额5.1亿元,比上年增长14.1%。
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汽车类比上年下降31.6%,粮油食品类增长86.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5.3%,石油及其制品类增长64%,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增长0.3%。

六、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1.5亿元,比上年下降17.8%。其中,出口总额1.3亿元,比上年下降12.5%;进口总额0.2亿元,比上年下降17.8%。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746万美元。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

年末公路总里程4256.96公里。其中,等级公路3793.7公里。年末机动车保有量8.9万辆。其中,载客汽车6.8万辆,载货汽车0.95万辆。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8442万元,比上年下降0.1%。全年邮政业完成函件2.2万件,比上年下降12%,全年邮政业务收入9294万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快递业务收入663万元,比上年下降29.6%。全年订销报纸317万份,订销杂志32万份。

八、市场价格

全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1%。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1.2%,衣着类价格上涨0.3%,居住类价格上涨0.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2.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0.8%,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1%,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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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单位:%
指  标 全  县
居民消费价格 0.1
  其中:食品烟酒 1.2
     衣 着 0.3
     居 住 0.2
     生活用品及服务 -0.1
     交通通信 -2.7
     教育文化娱乐 0.8
     医疗保健 0.1
     其他用品及服务 2.9

九、财政和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税收收入9.6亿元,下降4%。在各项税收中,增值税3.7亿元,增长13.4%;企业所得税0.8亿元,增长0.8%;个人所得税0.2亿元,增长18.5%;资源税2亿元,下降6%;房产税0.2亿元,增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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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亿元,比上年下降8.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亿元,教育支出6.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8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4亿元,农林水支出8.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3亿元。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58.9亿元,比年初增加38.2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430.7亿元,比年初增加37.4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65.1亿元,比年初增加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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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有效发明专利38件。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35项,技术合同成交额2.03亿元。
全年职业教育招生1117人,在校生2802人,毕业生771人;普通高中招生3007人,在校生9127人,毕业生2941人;初中招生2711人,在校生9755人,毕业生3556人;普通小学招生3745人,在校生24490人,毕业生3489人;特殊教育招生54人,在校生176人,毕业生12人;幼儿教育招生2175人,在校生6800人,毕业生3966人。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博物馆1个。年末全县国家A级以上景区共有15个,其中,4A 级景区1个,3A级景区6个,2A级景区8个。
年末有各类卫生机构733个。其中,医院19个,卫生院2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个。年末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3587张,卫生技术人员4483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069人,注册护士2055人。
全年举办10项全民健身品牌系列活动,健身徒步走、半程马拉松、篮球(2次)、乒乓球(3次)、羽毛球、拔河、田径。2023年新增农民健身工程10处。辽宁省第十四届省运会射箭比赛获得1金1银。培训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4人。培训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4人(农村)。培训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0元,增长8.1%。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退休)9.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2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6万人。全县城乡低保人数达7680人,其中城镇低保户1038人,农村低保户6642人,城乡特困供养在册人员1727人。
年末共有养老机构11家。其中,公办社会福利机构8家(县级8家);民办养老机构3家。

十三、能源、环境和公共事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7.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0.1%。
2023年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8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1.18%。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项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分别为:99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25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1.8毫克/立方米、156微克/立方米,除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指标外,其余四项污染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年末县城区道路总长84.5公里,实有铺装道路面积90万平方米。维修城市道路2.1公里。排水管道104.6公里,桥梁5座,路灯5553基杆。公共绿地面积14.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6%。城区燃气管道总长度83.7公里,燃气用户3.5万户。
城区污水处理率100%,污水集中处理率100%,供水普及率100%,燃气普及率85%,生活垃圾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十四、人口和就业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66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44.69%;农村人口24.34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55.31%。城镇化率44.69%。
全年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员2252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7%。

注:

1.本公报中2023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及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划分执行新标准,将“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以及“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三个大类一并调入第三产业。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和国防项目。

6.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2023年数据以修订后数据为计算依据。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9.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

1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由于政策调整,自2019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1.可吸入颗粒物: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12.资料来源:本公报中粮食产量、播种面积、畜牧业数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物价数据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建平调查队;林业数据来自县林业和草原局、农业机械总动力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对外经济等数据来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等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县邮政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建平县支行;科学技术数据来自县科学和技术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文化体育数据来自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健康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县民政局;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公用事业等数据来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等数据来自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