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建平县统计局
建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全县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人口[2]为455826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05437人相比,10年共减少49611人,减少9.81%。年平均增长率为-1.03%。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74903户,集体户3353户,家庭户人口为443374人,集体户人口为124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3人减少0.4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0582人,占50.59%;女性人口为225244人,占49.4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01下降为102.37。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3479人,占13.93%;15—59岁人口为282045人,占61.8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0302人,占24.1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9882人,占15.3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8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35个百分点。
图 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注:常住人口总计455826人。
六、人口受教育情况
1.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4178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43887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76239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5814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9167人;拥有高中程度的人口为9628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8664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为34694人。
2.平均受教育年限[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28年提高至8.82年。
图 2 受教育程度人口
3.文盲人口。全县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707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793人,文盲率[5]由5.99%下降为2.73%,下降3.26个百分点。
图 3 3岁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
七、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
1.城乡[6]人口。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6344人,占43.0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9482人,占56.9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5453人,乡村人口减少8506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24个百分点。
2.流动人口。全县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7](流动人口)为95271人。省外流入人口为11387人,省内流动人口为83884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8807人,增长95.2%;流动人口增加48807人,增长95.2%。
202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基本情况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是指全县30个乡镇场街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场街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