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围绕重特大项目攻坚,坚定走好“工业产值超千亿、绿色低碳高质量”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勇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和项目攻坚考核“双第一”,获评全省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交出了高分答卷。
一、综合
综合实力不断跃升。我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400亿大关,完成411.51亿元,不变价增速4.5%,高于全市平均增幅0.9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一。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95亿元,比上年增长6.0%;第二产业增加值174.62亿元,比上年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183.94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全县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2.9:42.4:44.7,二三产业占GDP比重87.1%,与上年基本持平。人均GDP突破14万元大关,达142811元。
全面实施“审核合一 、 一人通办、 一办到底 ”模式,即市场主体登记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发照,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全年新增私营企业1150家,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540户,全县拥有私营企业 10118家、个体工商户22553家。全年新增规模企业114家,其中工业53家、贸易32家、服务业18家、建筑业5家、房地产6家。2022年底,全县规模企业633家,其中工业357家、贸易138家、服务业68家、建筑业43家和房地产27家。
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2022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8.7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1.25%。全县户籍人口33.57万人;人口出生率3.72‰,人口死亡率9.42‰,人口自然增长率-5.7‰。
二、农林牧渔业
农业生产稳定增长。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91.54亿元、增加值55.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和6.2%。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13.64万亩,比上年增加0.13万亩,增长0.1%。粮食总产量57.33万吨,较上年增长0.3%。其中,夏粮总产21.27万吨,比上年增长0.1%;秋粮总产36.06万吨,比上年持平略减。蔬菜总产25.63万吨,增长4.9%。畜牧业增长势头迅猛,近年招引的畜牧业项目产能释放。全年生猪出栏16.92万头、同比增长18.4%;家禽出栏291.45万只、增长0.5%,猪牛羊禽肉产量1.85万吨、增长10.1%。全年水产品总产量5.69万吨,增长2.6%。
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新建高标准农田6.52万亩。入选新一轮国家制种大县,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5亿元。新发展高效设施农业3185亩,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达4568亩,建成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6个。生态化改造养殖池塘5500亩,新增稻(藕)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1个。塔集镇入选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
主要农副产品产量情况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产量 | 比上年增长(%) |
粮食 | 万吨 | 57.33 | 0.3 |
油料 | 万吨 | 0.52 | 6.1 |
#油菜籽 | 万吨 | 0.49 | 6.5 |
生猪存栏 | 万头 | 10.71 | 4.5 |
生猪出栏 | 万头 | 16.92 | 18.4 |
家禽存栏 | 万只 | 134.9 | -4.2 |
家禽出栏 | 万只 | 291.45 | 0.5 |
禽蛋 | 万吨 | 1.13 | 2.7 |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增势良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450.51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52.4%,较上年提高14.5个百分点。全部工业增加值153.97亿元,可比价增长6.1%。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5.2%,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全部工业实现应税开票486.24亿元,同比增长16.1%。工业用电量12.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
建筑业较快恢复。全年建筑业增加值20.7亿元,同比增长5.7%。在库42家总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123.49亿元,同比增长7.2%。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全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7.42亿元,增长20.1%,其中工业投资142.96亿元,增长28%。高技术占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7.2%,民间投资占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重88.8%。全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同比增长25.2%。通过市认定签约项目146个、开工项目73个、竣工项目51个,其中,10亿元以上开工项目比2021年翻了近一番,南高齿项目成为全市重特大项目招引建设工作成果的典型。
五、国内贸易和旅游业
2022年,全县实现贸易总额326.44亿元,同比增长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42亿元,同比下降1.0%。其中全县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57.65亿元,增长9.6%;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36.92亿元,增长4.8%,批发和零售业占贸易总额的90.2%。住宿餐饮业累计实现营业额31.87亿元,同比增长1.4%,占贸易总额的9.8%。
旅游项目质态提升。圆满完成首届江苏省荷产业高层论坛暨第22届中国•金湖荷花节。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实施白马湖南片区景观提升工程,湖畔旺屯入选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荷花荡景区入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水漾年华获批全国五星级休闲农业精品企业。尧想国文旅区创成国家4A级景区,水上森林景区创成省级水利风景区。
六、开放型经济
对外贸易小幅下滑。全年进出口总额6.03亿美元,同比下降3.4%。其中,出口5.84亿美元,同比下降5.4%,进口0.19亿美元,同比增长171.9%。注册到账外资1.20亿美元,同比下降13.5%。
进出口贸易、外商投资情况
指 标 | 总量(亿美元) | 比上年增长(%) |
进出口总值 | 6.03 | -3.4 |
出 口 | 5.84 | -5.4 |
进 口 | 0.19 | 171.9 |
外商直接投资 | 1.20 | -13.5 |
七、交通、邮政电信业
完成高铁客运枢纽用地预审、土地报批等工作,全力保障宁淮铁路金湖段开工建设。全力争取沿淮铁路设立金湖站。331省道改扩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40%以上,宝应湖大桥主体竣工。积极推进盐蚌高速金湖段、金天仪高速金湖段工程前期工作。实施金宝航线金湖段航道整治工程,加快石港船闸升级改造。争创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电子商务与邮政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
邮政电信业务快速发展。全县邮政业务网点25个,全年邮政业务收入达0.79亿元。固定电话用户1.99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1.42万户、互联网用户14.52万户。
八、财政、金融
我县实现财政总收入44.88亿元,增长5.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8亿元,增长7.8%。税收占比80.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429.84亿元,同比增长22.3%,比年初新增78.39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415.77亿元,同比增长25.5%,比年初新增84.42亿元。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比14.5%,全市第一。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创新步伐加快。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5家,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达131家,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2个、高层次人才40名,在苏州建设金湖离岸孵化器,创建省“科创飞地”1个。支持中重科技创建省院士工作站,建成省级企业研发中心4家。新增专利授权800件以上。
教育资源优质均衡。稳步推进教育领域“双减一规范”工作,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实现全覆盖,吴运铎实验学校小学部完成“民转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省级监测全市领先,金湖中学、金湖二中获市普通高中综合考评“优秀单位”。金湖中专教学楼、育才幼儿园投入使用。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积极推进全民阅读。建成看看书吧3个、阅读新空间7个、淮安书房8个。县智慧广电乡村平台获评省智慧广电示范项目。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入选省网络文明素养实践教育基地。县档案馆获评省示范档案馆。
扎实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建核酸检测基地1个,核酸检测能力达单管每日4.6万管,储备方舱医院1座。组织防控技能培训10场,开展应急处置演练5次。有序推进新冠疫苗自愿接种,累计接种72.05万剂次。县人民医院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启动建设县中医院发热门诊楼。年末全县拥有卫生机构13个,其中:综合医院2个、卫生院5个,社区服务中心3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全县卫生机构床位数1456张,卫生技术人员1846人,其中:执业医师592人,助理医师85人,注册护士827人。
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投入近 50 万元将人民公园改建成体育公园,添置了体育器材,划分了功能区域。承办全国蹦床青少年锦标赛,建成县蹦床训练馆、体验馆。女子手球队参加省运会获金牌6枚。
十一、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空气优良天数达293天,PM2.5平均浓度30.9微克/立方米。建立城区河道轮浚机制,实施常态化保洁,加快推进城区控源截污工程,新建水质净化站、污水调蓄池等,清理疏通雨污管网15公里。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52个。建成生态河道19条、幸福河湖11条。完成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49个,出让地块实现应查尽查。戴楼街道创成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街道。
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夏安行动”,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实现“双下降”,公众安全感测评2项指标全省第一。城市大脑联动指挥中心建成投用。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2.9%,获评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在全市率先完成国家和省交办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任务,获评省信访工作示范县。省双拥模范县实现八连冠。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增收稳定。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38.8元,增长5.8%;其中,工资性收入23948.5元,增长5.5%;经营净收入5864.3元,增长4.5%;财产净收入1826.7元,增长0.5%;转移净收入4899.3元,增长1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600.9元,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89.4元,比上年增长7.3%,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1:1,与上年持平。
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6.7平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65.1平米。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395元,比上年增长4.0%,恩格尔系数为29.9%。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情况
指 标 | 人均消费支出(元) | 比上年增减(%) |
人均消费支出 | 28395 | 4.0 |
食品 | 8486 | 3.6 |
衣着 | 1904 | -1.4 |
居住 | 7020 | 7.2 |
生活用品及服务 | 2331 | 2.0 |
交通和通信 | 2347 | 8.0 |
教育文化娱乐服务 | 3922 | 1.8 |
医疗保健 | 1994 | 0.9 |
其他商品与服务 | 391 | 14.0 |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895元,比上年增长6.0%;恩格尔系数31.2%。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情况
指 标 | 人均消费支出(元) | 比上年增减(%) |
人均消费支出 | 20895 | 6.0 |
食品 | 6514 | 6.6 |
衣着 | 1077 | 3.8 |
居住 | 4598 | 10.1 |
生活用品及服务 | 1591 | 5.9 |
交通和通信 | 2393 | 3.0 |
教育文化娱乐服务 | 2750 | 3.8 |
医疗保健 | 1699 | 1.2 |
其他商品与服务 | 273 | 18.7 |
城乡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十四连增”,社保综合覆盖率达98.6%。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9086.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40元,基本医保覆盖率达97.7%。发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1.39万人。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1660元、1020元。发放特殊群体各类救助金6162万元。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