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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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公    报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二○二三年五月四日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奋勇拼搏,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综 合

202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27147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6789万元,同比增长5.2 %;第二产业增加值294239万元,同比增长6.8 %,第三产业增加值316119万元,同比增长3.3%。一、二、三产增加值分别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6.1%、40.4%和43.5%,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7%、62.3%和30%,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9、2.6和1.5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7779元,同比增长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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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8227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5.8%,其中:农业产值100278万元,同比增长6.7%;林业产值45528万元,同比增长4.5%;畜牧业产值35491万元,同比增长5.5%;渔业产值1654万元,同比增长2.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5276万元,同比增长6.4%。

全年粮食作物面积276763亩,同比增长0.2%,粮食总产量63656吨,同比增长0.3%;经济作物面积318083亩,同比增长1.8%。

年末生猪存栏89706头,同比下降2.5%,肥猪累计出栏95430头,同比增长4.1%。肉类总产量12566吨,同比增长9.3%,其中猪肉产量9762吨,同比增长11.7%。

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22711万元,同比增长20.7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2%。在规模以上工业中,按轻重工业看,重工业增加值增长13.5%,轻工业增加值增长3.2%。按产业看,采矿业实现增加值增长44%,制造业实现增加值增长9.8%,电力行业增加值增长10.8%。

从主要行业增加值看,8个行业中呈现“6增2降”。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增长44%,农副食品加工业同比增长177.6%,木材加工业同比增长33.7%,化学原料制造业同比增长16.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同比下降11.6%,电力行业同比增长10.8%,医药制造业同比下降9.8%,饮料制造业同比下降17.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242757万元,比上年增长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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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1户,完成总产值246034万元,同比增长25.1%。

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8.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0.8%;第二产业投资下降72.3%,其中,工业投资下降72.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3.1%。三次产业投资分别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5%、1.3%和83.7%。

分行业看,教育投资增长394.4%;卫生投资增长178.9%;水利投资增长179.6%;交通运输投资增长67.8%;农林牧渔业投资增长30.8%;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9%;旅游业投资增长26.9%;制造业投资下降59.6%;房地产投资下降61.5%;工业投资下降72.3%。

分投资领域来看,民间投资总量占全县投资的10.9%,同比增长12.5%;产业投资总量占全县投资的23.7%,同比增长8.8%。

国内贸易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786万元,同比增长2.5%。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2119万元,同比增长15.1%;乡村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3130万元,同比增长55.1%。按消费类型分,全年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14215万元,同比增长24.3%;限额以上餐饮收入1034万元,同比下降7.2%。

对外经济及旅游业

2022年,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84个,(其中:结转项目25个),协议总投资58.64亿元。累计完成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9.4亿元。

2022年,全县累计接待游客1519005人次,同比增长44.91%。实现旅游总收入164857.01万元,同比增长37.42%。

财政和金融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1351万元,同比增长14.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676万元,同比增长3.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093万元,同比下降1.9%,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7%,占比较上年(51.1%)下降2.4个百分点。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490万元,同比增长4.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25万元,同比增长6.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864万元,同比增长8.7%;城乡社区支出4889万元,同比下降79.6%;农林水支出48124万元,同比增长19.5%。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465652万元,增长6.3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61873万元,增长9.96%;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89438万元,增长7.67%。

交通运输、邮电业

2022年,全县境内共有公路589条,里程达2863.044公里,其中:高速省道1条24.825公里,国道2条共132.35公里,县道15 条485.695 公里,乡道 70条674.813公里,村道131条397.575公里,通组道路370条1147.786公里。

2022年,全县快递行业业务量完成175.99万件,同比增长30.96%;移动电话用户116820户,互联网宽带用户31321户,有线电视用户5858户。

教育和科学技术

2022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96所,其中:幼儿园(含学前班)49所(社会力量办学14所),小学37所,初级中学6所,完中1所,州属民族高级中学1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全县专任教师1726人,其中:高中专任教师172人,初中专任教师406人,小学专任教师877人,幼儿园专任教师233人,职业中学26人,进修学校12人。全县共有各类在校学生25601人,其中:幼儿园在园幼儿6644人,同比增长7.25%;小学在校学生11356人,同比下降1.76%,小学净入学率为99.6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3.53%;初中在校学生5271人,同比增长3.35%,初中毛入学率为99.64%;高中在校学生2330人,同比增长29.0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2.43%。

文化和卫生

2022年,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7个,村级、社区文艺演出队128支,农村文化活动室80个,农家书屋80个。全县广播覆盖率99.76%;电视覆盖率99.69%。

2022年,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1个,其中,政府及事业单位举办医疗卫生机构98个(县人民医院1个、县中医医院1个、县妇幼保健院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1个、7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83所、卫生所1个、门诊1个、急救中心1个),民营医院3家,诊所10家(个体私营10家)。

2022年,全县共有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0人(县级615人、乡级275人),乡村医生127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执业或者助理医师合计231人,注册护士412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2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或者助理医师1.9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3.3人;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技术资格 5人,副高技术资格41人,中级技术资格139人;实有病床850张(县级611张、乡级239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6.8张。

十一
资源、环境

2022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热值)为166626.02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4.2%;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为每万元2.49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1.8%;单位GDP能耗同比增长13.7%。

2022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8.3%;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5%;县域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74.19%,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重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十二
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

2022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30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140405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506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1262人。参加失业保险5365人,参加工伤保险8916人,参加生育保险9300人;全县累计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7371人次714.83万元;累计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12415人次3242.67万元。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县共有城市低保1038户1385人,农村低保6931户9320人。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16人,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124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4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6%。

十三
人口与人民生活

2022年,屏边县常住人口12.4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29万人。按性别分:男性6.6万人,女性5.84万人。按年龄结构分:0-15岁2.76万人,16-59岁7.67万人,60岁以上2.0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2.51%。

2022年,全县户籍人口16.0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4万人。按性别分:男性8.44万人,女性7.6万人。按民族分:汉族4.88万人,苗族7.62万人,其他少数民族3.5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9.56%。苗族占总人口的47.49%,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2.06%。户籍城镇化率14.65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651元,同比增长2.6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87元,同比增长7.4%。

注:

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农林牧渔业产值绝对数为现价数,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年快报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及相关部门正式年报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