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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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全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一体两翼”东翼建设,统筹灾后重建、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全县经济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一、综  合

国民经济。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初步结果,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5.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2.3亿元,比上年增长4.2%;第二产业265.2亿元,比上年增长5.1%;第三产业137.6亿元,比上年增长4.3%。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4.2%、58.1%、27.7%,分别拉动GDP增长0.7、2.7、1.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5.2:54.7:30.1调整为15.2:55.8:29.0。

民营经济。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293.1亿元,比上年增长2.6%,占GDP比重为61.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34.6%。其中,第一产业19.4亿元,比上年增长3.6%;第二产业185.1亿元,比上年增长2.8%;第三产业88.6亿元,比上年增长2.0%。

二、农  业

农业经济。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1.4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农业总产值60.8亿元,比上年增长4.0%;林业总产值3.2亿元,比上年增长7.5%;牧业总产值46.0亿元,比上年增长4.2%;渔业总产值9.9亿元,比上年增长6.2%;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6%。

粮食产量。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达到182.1万亩,比上年增长3.7%。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9.3万亩,比上年增长3.0%;油菜籽播种面积24.5万亩,比上年增长8.2%,产量5.1万吨,比上年增长8.9%;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19.8万亩,比上年增长5.0%,产量70.6万吨,比上年增长2.3%。全年粮食总产量54.1万吨,比上年下降2.0%。其中,水稻播种面积56.1万亩,比上年增长0.2%,产量32.6万吨,比上年下降2.5%;玉米播种面积21.7万亩,比上年下降1.5%,产量8.5万吨,比上年下降5.5%;高粱播种面积7.7万亩,比上年增长1.2%,产量2.5万吨,比上年下降2.2%。

畜牧渔业。全年出栏生猪102.1万头,比上年增长2.7%;出栏羊8.6万只,比上年增长2.1%;出栏家禽1620.5万只,比上年下降0.3%。总水产养殖面积14.3万亩,水产品产量5.0万吨,比上年增长5.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全年工业增加值154.6亿元,比上年增长5.6%。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4户,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其中战略新兴产业19户,增加值增长9.4%。分行业看,酒类制造业比上年增长6.9%,化工产业下降6.1%,医药制造业下降1.4%,计算机设备制造业增长3.1%。

工业经济效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7.3亿元,比上年增长8.5%。盈亏相抵后的利润总额71.3亿元,比上年增长15.9%。税金总额25.8亿元,比上年增长41.0%。

主要产品产量。统计监测的10种重点工业产品产量增长前三位的分别是:化学药品原药增长414.3%、手提包(袋)、背包增长54.8%、布增长28.6%。

表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白酒

万千升

89.6

6.4

玻璃包装容器

万吨

135.7

9.1

服装

万件

775.5

11.1

手提包(袋)、背包

万个

410.2

54.8

纸制品

万吨

11.0

7.8

水泥

万吨

36.9

-7.5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176.9

8.3

万米

0.9

28.6

化学药品原药

万吨

3.6

414.3

兽用药品

万吨

9.5

17.3

建筑业。建筑业实现总产值568.2亿元,比上年增长9.8%。完成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95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7%;房屋建筑竣工面积63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0.8%。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投资总量。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21.2%,第二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10.7%,第三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7.3%。

房地产。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6.0亿元,比上年下降25.1%。房屋施工面积200.6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3.7%;房屋竣工面积36.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72.4%;房屋销售面积39.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8.8%。

五、市场贸易和对外经济

消费品市场。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7亿元,比上年增长3.2%。分地区看,城镇123.5亿元,比上年增长3.1%;乡村40.2亿元,比上年增长3.5%。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实现商品零售148.0亿元,比上年增长3.3%,住宿餐饮业实现餐饮收入15.7亿元,比上年增长3.0%。

出口和招商。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6.6亿元。招商引资签约项目37个,项目总投资219.32亿元。

六、交  通

交通。境内公路总里程5385公里,其中等级以上公路3724公里、高速公路119公里。全年客运车辆拥有量为693辆,公共汽车客运总量为272辆,货运车辆3755辆。全年共完成旅客周转量28446.998万人公里,比上年下降46.21%;货物周转量391535.524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4.15%。

七、财政与金融

财政。全年财政总收入42.6亿元,比上年下降12.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亿元,自然增幅-9.2%,同口径增幅6.6%,其中:税收收入7.3亿元,自然增幅-12.8%,同口径增幅15.7%。全年财政总支出98.5亿元,增长13.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7.4亿元,增长8.3%,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70.4%。

金融。全社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875.4亿元。其中,贷款余额3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存款余额538.6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46.9亿元,增长7.8%。

八、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现有学校85所,其中普通高中6所、职业中学3所、初中48所、小学27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人数11.5万人,其中小学生4.2万人,初中学生3.4万人,普通高中学生2.6万人,职高生(含中专生)1.3万人。教职工人数10456人,其中专任教师9194人。共有幼儿园80所,在园儿童数1.8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100%。

体育。现有体育场馆37个,全年举办运动会78次,参加运动员1.9万人。

科学技术。2022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认定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1家,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新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

九、文化和卫生

文化。年末拥有文物保护单位112处,拥有电视发射机4部,电视覆盖率100%、广播覆盖率达100%。年末图书馆藏书量148.3千册。

卫生。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177个(包括村卫生室),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58人,其中执业医师1272人、注册护士1795人。产妇住院分娩率99.93%,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1.66和3.79

十、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

环境保护。全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04天,优良天数率为83.3%。

应急管理。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0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危化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实现零死亡。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04.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8万人,农村人口77.8万人。按性别分,男性53.7万人,女性人口51.0万人,性别比为105.3:100。当年出生人口0.5万人,死亡人口1.1万人。年末常住人口76.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2.9万人,乡村人口43.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3.01 %,比上年末提高0.58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329元,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50元,增长6.5%。

十二、就业和社会保障

就业。城镇新增就业677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99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71人,职业技能培训5561人,促进成功创业2074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64万元,失业保险参保4万人,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43.5万人。

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69.2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5.9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2.1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参保51.22万人。政府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1.3万人。工伤保险覆盖5.8万人。

社会救助。年末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24个,床位数3697张。年末城镇低保人数1441人,农村低保人数26899人,城乡特困人员8538人。年末社会工作机构和设施475个。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泸县统计年鉴(2022)》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除特别说明外,文中所述增长为同比上年增长。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单位)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含农户投资。2018年起,计划总投资500万—5000万元投资项目由形象进度法更改为按财务支出法进行统计。

4.公报中出口、招商引资、交通运输、财政、金融、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5.“全年财政总收入”包含中央、省、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含上级补助收入和债券转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