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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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散发多发的疫情冲击,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全县经济运行总体保持稳定恢复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54.4亿元,比上年增长2.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3亿元,比上年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18.2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30.8亿元,增长1.3%[3]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9.7:33.5:56.8调整为9.8:33.5:56.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2013元,比上年增加4829元。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90876人,比去年减少912人。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79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3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48人,帮扶就业率达100%。

年末实有市场主体11264户,增长3.2%,其中企业2318户,个体工商户867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72户。本年登记企业446户,增长18.6%;本年登记个体户843户,下降44.8%。

二、农业

2022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完成90730万元,比上年增长4.0%。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5亿元,增长4.0%。全县粮食播种面积4936.73公顷,增长1.3%,全年粮食总产量2.96万吨,增长1.1%;油料3680.71吨,增长3.2%;茶叶3044.62吨,增长5.3%;蔬菜18893.57吨,增长4.4%;水果产量2396.77吨,下降0.8%;肉类总产量4748.21吨,增长3.6%;水产品产量789吨,增长7.9%。

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9.2万千瓦,比上年增长0.6%。机耕作业面积7.1千公顷,机播作业面积2.9千公顷,机收作业面积5.5千公顷。2022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2954.93吨,下降0.10%;农药使用量152.83吨,下降0.1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9.7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全县27户规上工业企业(含供电公司)完成工业总产值17.1亿元,增长6.2%,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7.3个百分点;实现现价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3%,实现销售产值15.7亿元,增长5.0%。产品销售率91.6%,下降1.1%。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下降15.6%,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12.2%,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下降4.5%。

规模以上工业中,2022年股份制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8%;国有企业完成增加值增长25.1%;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完成增加值增长22.9%。全县13个行业大类中:有9个行业总产值同比增长,增幅居前三位的分别是: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888.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46.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1.1%。农副食品加工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降幅最大,下降43.9%。

全县规模工业实现营业收入14.6亿元,比上年增长6.7%;实现利润总额6.6万元,增长13.1%;完成利税总额9.8万元,增长11.3%。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8.5亿元,比上年增长5.0%。年末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5家,比上年增加1家。资质内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4.0亿元,增长7.8%。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5.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10.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6万平方米。

四、服务业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5.8亿元,比上年下降2.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7亿元,下降1.2%;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2.2亿元,下降5.0%;金融业增加值3.3亿元,增长8.6%;房地产业增加值2.5亿元,下降3.1%;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8.6亿元,增长5.5%;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6.6亿元,增长0.6%。

全年各类运输方式完成货运总量483.1万吨,比上年增长10.0%。完成旅客运输总量426.3万人,增长5.0%。

年末全县机动车保有量22260辆,比上年增长13.1%,其中,大型汽车181辆,下降3.7%;小型汽车12345辆,增长5.9%;普通摩托车6270辆,增长11.8%;轻便摩托车3363辆,增长58.3%;低速车101辆,增长5.2%。

五、固定资产投资

2022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3.5%。其中,项目投资增长18.0%,拉动全县投资增长12.8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完成11.5亿元,增长2.2%,拉动全县投资增长0.6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25.6%。房地产销售面积6.5万平方米,下降15.7%,其中住宅3.8万平方米,下降37.7%。商品房销售额4.2亿元,下降24.7%,其中住宅2.7亿元,下降35.3%。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15.8万平方米,增长62.8%,其中住宅9.7万平方米,增长162.8%。全县工业投资增长4.8%,占全部投资的比重由上年14.2%下降到13.1%。民间投资下降2.6%,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1.1%。工业技改投资下降13.9%,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7.7%。基础设施投资增长91.8%。全县项目投资增长18.0%,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74.4%,拉动全县投资增长12.8个百分点。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3个(不包括房地产),比去年同期增加5个。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43.0%,第二产业投资增长4.8%,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4.0%。

全县33个省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4.5亿元,比上年增长18.2%;32个市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5亿元,增长29.3%;129个县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6.9亿元,增长11.7%。

六、国内贸易

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3.9亿元,比上年下降2.8%,按地域分:城镇15.4亿元,下降3.1%,乡村8.5亿元,下降2.4%。按行业分:批发业3.1亿元,下降0.2%,零售业完成15.0亿元,下降2.6%,住宿业完成2.5亿元,下降9.5%,餐饮业完成3.3亿元,下降0.8%。全年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4.1亿元,增长2.4%。

2022年底共新增限额以上单位4户,其中法人单位1户,个体户3户。

七、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9984.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出口9859.5万美元,增长16.4%;进口124.6万美元,下降4.7%。

全年新签项目83个,新签亿元项目21个。全年实际到位内资228875万元,比上年增长39.0%,外商直接投资140 万美元,下降15.2%。

八、财政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亿元,比上年增长6.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亿元,增长3.3%。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107.2亿元,增长9.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85.5亿元,增长16.7%。存贷款余额192.7亿元,增长12.7%。

全年保险业保费收入8385.9万元,比上年增长5.1%。赔款和给付2847.8万元,下降1.8%。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黟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38元,比上年增长6.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62元,增长4.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10元,增长7.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862元,其中:工资性收入22032元,对收入的贡献率为50.7%;经营净收入6381元,贡献率为8.4%;财产净收入3347元,贡献率为18.3%;转移净收入7102元,贡献率为22.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91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9079元,对收入的贡献率为40.1%;经营净收入9026元,贡献率为38.8%;财产净收入321元,贡献率为2.4%;转移净收入3484元,贡献率为18.6%。

基本养老保险6.82万人,参保率99.55%,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6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成缴费2.57万人。完成筹资16246.56万元。失业保险6562人,工伤保险10971人(包含项目工伤参保人数),社保三险基金累计征缴12515.3万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率、征缴率100%。征收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参保73个项目3018人185.22万元。累计发放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7353人25669万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130人783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507人128.7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1.78万人3210.64万元。维护特殊群体19926人,完成特殊群体代缴1531人15.31万元。发放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共64.26万元。多途径开展领取待遇资格常态化认证工作,我县企业退休及遗属已认证5682人,完成率100%。

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557户197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090.9万元;城镇低保265户33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63.3万元,发放城乡低保一次性生活补贴52.1万元,发放城乡低保物价补贴27.6万元,新增城乡低保101人。农村特困593人,累计发放生活保障金563.7万元;城市特困50人,发放生活保障金27.2万元;定期救济16 人,累计发放15.4万元。特困护理补贴 637人,累计发放33.2万元。截至12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23.6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1.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5.4万元。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169.1万元,低收入老人养老补贴25.6万元。

全县共发放抚恤补助金477.7万元。其中:享受残疾抚恤补助46人、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10人、享受定期补助的575人。投入资金15.5万元,为500名重点优抚对象代缴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现有普高1所,职业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独立初中2所,完小以上小学9所,教学点6个,公办幼儿园5所。全县现有教职工757人,专任教师678人。全县在校普通高中学生741人,中职生497人,初中生1388人,小学生3178人,在园班适龄幼儿1798人。2022年,全县小学、初中适龄学生入学率100%,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0 %;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0%;幼儿学前一年入园(班)率100%,学前三年入园(班)率98.3%;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留守儿童674人;初中毕业生综合升学人数占毕业生总数比重达96.34%。

县职业学校对口升学35人报名,28人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有388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文化课最高分635分。

2022年末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3家,其中当年新认定3家。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完成2家企业的市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新推荐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3个,组建“链式”复合型科技特派团2个,即黟县生态农业科技特派团、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特派团。2022年全县发明专利授权11件,创新引进0件,有效发明专利累计达58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7.63件。年末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0个。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2022年末全县拥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2个,剧场、影剧院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个。拥有西递、宏村世界文化遗产、4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6个全国历史文化名村、44个中国传统村落、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88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完成“送戏进万村”演出83场、戏曲进校园演出40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858场,组织村晚、建党百年文艺汇演、庆中秋国庆等乡村活动100余场,组织线上线下公益培训200余场。建成“15分钟阅读圈”建设点1个,“15分钟健身圈”建设点20个,完成12个居民住宅小区、26个行政村健身设施的新配建或维修升级。开展各类体育培训8次,举办各类赛事活动60余场。实施安徽省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徽州系列丛书《底气》第一册完成出版,孵化项目徽剧小戏《亲人》完成初稿创作。完成应急广播建设,建成县级应急广播平台1 套,县直部门前置平台2套、乡镇大喇叭系统8套、行政村大喇叭系统66套、应急广播终端接收系统607处。

 2022年全县共接待游客1201.1万人次,比上年下降5.7%,旅游总收入92.6亿元,下降8.9%。其中入境游客0.328万人次,下降64.1%,旅游创汇68.0万美元,下降49.8,过夜游客80.9万人次。全年全县收费景区接待游客202.9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6.1%,门票收入7224.3万元,下降41.0%;其中西递接待游客28.5万人次,下降22.0%,门票收入1226.3万元,下降46.1 %;宏村接待游客112.3万人,下降13.2%,门票收入5249.6万元,下降36.0%。

2022年末共有卫生机构13个,其中:公立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8家,村卫生室55个。卫生机构床位数249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170张、卫生院床位79张。卫生机构人员数539人,比上年增加123人(本年统计包含村卫生室诊所类),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64人,比上年增加66人; 医生221人, 比上年增加32人; 执业(助理)医师195人,比上年增加19人; 注册护士185人,与上年持平;卫生防疫人员51人,比上年增加17人。全年婴儿死亡率3.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3‰,产妇住院分娩比率100%。

十二、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

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18.6微克/立方米,优良率99.6%。地表水质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出境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县内共有4个自然保护地,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各1处,县级自然保护区1处,保护地面积13300公顷。全县河流、库塘等湿地保有面积956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47.57%。完成人工造林500亩,完成封山育林13万亩、退化林修复0.75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年末林地面积74158公顷,森林覆盖率84.78%,活立木总蓄积量628万立方米。

全年年降水量1472.2毫米,全年年平均气温16.9℃。

全年日照时数1815.0小时,增加81.2小时。

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31起,死亡7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6万元。

注:[1]本公报中数据为2022年度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问题,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8年及以前年份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对历史年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