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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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南浔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力推进数字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各项工作落实见效,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1. 综合

初步核算,2021年,南浔区地区生产总值(GDP)为528.95亿元,比上年增长8.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8.28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309.69亿元,增长9.4%;第三产业增加值190.98亿元,增长8.2%。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比例为5.4:58.5:36.1,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2021年各行业增加值情况(亿元、%)

总量(亿元) 可比价增幅(%)
地区生产总值 528.95 8.5
#第一产业 28.28 2.6
第二产业 309.69 9.4
#工业 287.99 9.3
建筑业 21.73 10.3
第三产业 190.98 8.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78 9.5
批发和零售业 41.87 13.2
住宿和餐饮业 8.70 6.5
金融业 49.01 9.6
房地产业 22.17 1.1
营利性服务业 27.98 7.6
非营利性服务业 32.89 6.0

二、农业和农村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2.32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农业产值11.48亿元,下降1.1%;林业产值0.03亿元,与去年持平;牧业产值7.26亿元,增长1.7%;渔业产值28.25亿元,增长6.8%。 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4.32万亩,其中蔬菜面积8.74万亩,果用瓜0.90万亩;油菜籽产量0.66万吨;生猪出栏6.94万头,下降2.3%;蚕茧产量0.19万吨,下降11.6%;家禽出栏1678.54万羽,增长13.7%;禽蛋产量0.44万吨,下降33.7%;水产品产量19.76万吨,增长6.05%。

全年引进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75个,创建市级农业“大好高”项目15个,数量居全市第一;竣工投产重点项目16个;累计建成池塘内循环养殖跑道496条,发展稻渔综合种养6.5万亩;已发展“红美人”柑橘4180亩,新流转500亩土地;新增家庭农场注册1789家,累计达2976家,创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

三、工业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78.0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9.0%,其中轻工业46.64亿元,重工业131.36亿元,分别增长12.2%和7.9%。31个大类行业中,有27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6个行业超过10亿元。其中,通用设备制造业28.77亿元,增长2.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8.52亿元,增长17.2%;金属制品业21.40亿元,增长11.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1.88亿元,增长4.0%。从重点产业看,高新技术产业96.74亿元,增长8.5%,占比为54.3%;战略性新兴产业61.81亿元,增长7.8%,占比为34.7%;装备制造业83.42亿元,增长12.9%,占比46.9%。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1275.38 亿元,比上年增长28.4 %;利税78.91 亿元,其中利润50.14 亿元,分别增长8.9 %和4.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达到了“营业收入超100亿元”,共实现营业收入781.03 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61.2%。6个行业利税超过5亿元,其中,金属制品业12.80亿元,增长13.9%,通用设备制造业16.46亿元,增长14.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1.31亿元,增长1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8.55亿元,增长22.5%;纺织业7.78亿元,增长37.3%。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上年增长29.8%,分产业看,工业投资增长40.1%,服务业投资增长24.5%。从结构性看,民间投资增长18.3%;交通投资增长571.1%;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50.0%;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下降7.0%。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8.65亿元,比上年下降2.7%。全年房屋施工面积483.48万平方米,下降1.6%,其中新开工面积100.02万平方米,下降37.3%;商品房销售面积112.12万平方米,下降13.1%,其中住宅89.28万平方米,下降20.9%;商品房销售额120.76亿元,下降9%,其中住宅102.16亿元,下降15.7%。

全区年末拥有建筑企业52家,其中在库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6家。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1.73亿元,占GDP比重4.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19.5万平方米,增长39.1%;竣工面积174.6万平方米,增长27.1%。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9.1%。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261.38亿元,增长36.7%;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12.38亿元,增长17.5%;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1.30亿元,增长12.6%;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1.98亿元,增长3.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销售额273.76亿元,增长35.7%。其中,金属材料类123.34亿元,增长21.6%;食品、饮料、烟酒类15.39亿元,增长126.9%;石油及制品类7.28亿元,增长52.7%;化工材料及制品类15.69亿元,增长57.0%。

六、对外经济

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47.37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其中,出口126.95亿元,增长16.0%;进口20.421亿元,增长41.3%。按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出口111.76亿元,增长12.7%;加工贸易出口5.40亿元,下降43.2%。按企业性质分,内资企业出口88.51亿元,增长15.8%;外资企业出口16.54亿元,增长15.6%;流通企业出口21.9亿元,增长17.1%。按主要产品分, 木及木制品出口13.87亿元,增长60.3%;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出口16.65亿元,增长51.9%。按主要市场分,拉丁美洲出口增长较快,达到70.3%,大洋洲、非洲、欧洲、亚洲、北美洲分别增长31.9%、20.0%、16.2%、13.2%、7.7%

全年合同外资5.30亿美元;全年实到外资0.26亿美元。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73.3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0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2%和6.4%。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3.9%。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38.98亿元,增长4.2%,占比为90.6%。从主要税种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为17.82亿元、5.58亿元和1.83亿元,分别增长15.6 %、16.6 %和-18.0 %。全年财政支出66.18亿元,增长19.8%,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节能环保等民生领域共支出39.5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59.8%。

全区金融机构年末本外币存款余额828.73亿元,比上年增长14.3%,人民币存款余额819.76亿元,其中个人储蓄存款522.66亿元,增长13.2%;本外币贷款余额782.29亿元,增长29.3%;年末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47亿元,比年初增加0.0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19%。

八、教育和科技

全区年末共有小学20所,在校学生总数2.82万人;全年新招生4591人,毕业4014人,小升初比率保持100%。共有初中17所,在校学生总数1.08万人;全年新招生3828人,毕业3334人,初升高比率为99.4%。

全年专利授权量2279项,其中发明专利154项。全区年末拥有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191家,比上年增加22家;拥有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78家;省级企业研究院29家,科学技术支出1.77亿元。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区年末拥有剧场、影剧院9个,文化馆、艺术馆3个,全年举办展览353个,组织文艺活动900次;公共图书馆11个,总藏量68.28万册、件;举办训练班结业人数44135人次;省、市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休闲公园)3个。

文体活动精彩纷呈。成功承办浙江省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音乐作品巡演南浔音乐会、第二十届群众音乐大赛决赛加工会,举办南浔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水晶晶南浔”第五届文化艺术节等大型线下活动4场和“运河情”等线上活动254期,受众7万余人次。全年开展文化走亲、送戏下乡242场,送书下乡2万册。连续举办南浔古镇桨板公开赛等大型品牌体育赛事,承办健步大运河、省射箭锦标赛等省级以上赛事活动10场,举办群众性赛事300场。

阵地建设提质扩面。建成4个文旅空间、10个文旅公共服务融合示范点,区图书新馆完成工程量的90%,区博物馆完成项建、可研和立项申报,区图书馆成为全省首批“满意图书馆”达标单位,区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馆,3家场馆被列入省级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拓展先行先试单位。全区公共体育场地面积增量达50万平米

全区年末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80个,其中医院8家、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13家、门诊部17家、诊所9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44个;拥有医疗床位1641张,其中医院实有床位1474张;卫生技术人员3060人,其中执业医师932人、执业助理医师246人、乡村医生104人、注册护士1139人。

十、人口、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区年末户籍人口48.64万人,其中男性23.78万人、女性24.87万人;城镇人口18.29万人;60岁以上人口15.78万人,占总人口的32.4%,占比提高0.8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755人,出生率为5.66‰;死亡人口4202人,死亡率为8.6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93‰。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75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356人,困难人员再就业60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2%。

据10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573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8%。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1.1%,经营净收入增长6.4%,财产净收入增长13.0%,转移净收入增长14.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886元,增长16.7%。据1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14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1%。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1.7%,经营净收入增长8.9%,财产净收入增长17.4%,转移净收入增长18.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017元,增长18.6%。

全面实施“万名创业主体培育”项目,今年以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354万元,涉及42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72.35万元。培训万名技能人才,筑牢共富根基。聚力高质量发展,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已打造产业人才培养服务中心1个,建立产教融合联盟3个,举办技能比武29场,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923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5080人。

以“六有六无”综合救助体系为抓手,全方位、系统化保障困难群众的教、住、行、医、用等方面需求。免除困难家庭学生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费用2846人次、314.65万元;补助低收入群众免费出行费用3.82万元;减免低收入家庭水电、燃气费406.49万元;补助重大疾病专项医疗救助费1072.77万元;开展低收入家庭生活标配“3+1”慈善捐赠行动,补助资金450万元;着力帮扶困难群众就业和创业,提升增收致富能力。2021年,“六无六有”综合救助支出8440.36万元,惠及群众22.97万人次。实现全区低收入群众人均年收入达到2.2万元,确保“共富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与社会治安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完成修编《南浔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启动城市内涝和海绵城市2个专项规划,全年完成给排水管网建设46公里,管网排查40.9公里,提标改造11公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升,累计完成专项债投资5亿元,新建完成新城污水厂,扩建完成和孚、善琏污水处理厂,启动练市、双林、菱湖、和孚、善琏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日处理规模达到26万吨。高质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节水宣传教育、节水潜力挖掘,秀水华庭、金象湾、公园一号、香墅湾、逸龙湾等5个小区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小区,获评数量取得历史新突破。

城市绿化再提升。全年新增城市绿地42公顷,公园绿地约4.6公顷,绿道11.4公里。和孚镇、菱湖镇获评省级园林镇,水晶晶公园获得省级优质综合公园,振浔污水处理厂获评省级园林式单位。南浔大道(适园路—年丰路)、南林路(年丰路-湖浔大道)获评省级绿化美化路,绿化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全年PM2.5平均浓度27μg/m3,同比下降6.9%;空气质量优良率83.5%。7个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及4个行政交界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保持在Ⅲ类以上,达标率100%。出台《南浔区喷水织机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及《南浔区印染行业深化整治指导意见》,喷水织机行业已完成整治提升100家、搬迁入园70家、关停淘汰153家;33家印染企业已明确整治提升目标规划,形成6个集聚点22家企业,推动涉水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021年除火灾事故外,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10人。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05次,比去年下降8.7%,经济损失22.76万元,比去年下降7.3%;刑事案件立案数1868件,较去年下降10.2%。火灾累计发生事故34起,比去年下降15.0%,直接经济损失180.77万元,较去年下降13.8%;本年度无较大以上伤亡事故发生。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执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农林牧渔业是指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

5、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数据采用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结果;

6、主要行业统计范围:①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②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③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⑤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包括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