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统计局
2022年4月13日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328.2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14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164.91亿元,增长9.6%;第三产业增加值101.22亿元,增长9.5%。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8.9 :50.2 :30.8。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8583元,增长13.2%。
2021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16.99万户,户籍人口68.40万人。全县常住人口56.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8.2%,比上年末提高2.4个百分点;出生率8.2‰,死亡率6.55‰,自然增长率1.65‰。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427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82人,城镇困难群体再就业253人,登记失业率2.97%。全年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2人。
新登记市场主体中企业714户,个体4247户。年末企业总数达4331户,个体总数达30201户。
二、农 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4.16亿元,增长4.6%。其中,农业产值38.19亿元,增长4.8%;林业产值2.39亿元,增长6.4%;牧业产值14.14亿元,增长13.2%;渔业产值55.44亿元,增长2.8%。粮食播种面积15.62万亩,比上年增加0.06万亩,其中稻谷面积13.08万亩,减少0.17万亩;油料种植面积2.02万亩,减少0.07万亩;蔬菜种植面积15.76万亩,增加0.16万亩。
全年粮食产量7.24万吨,比上年增加0.14万吨,增长2%。其中,稻谷产量6.08万吨,增产0.04万吨,增长0.6%。蔬菜产量29.8,增长2.3%;茶叶产量1.6万吨,增长14.6%;园林水果产量24.7万吨,增长6.3%。
全年肉蛋奶总产量5.13万吨,比上年增长11.8%。肉类总产量2.68万吨,比上年增长11.7 %,其中,猪肉产量1.35万吨,比上年增长28.6%;牛肉产量0.04万吨,增长11.1%。年末生猪存栏12.54万头,增长70%;生猪出栏17.17万头,增长30.6%。禽蛋产量0.57万吨,增长5.8%。能繁母猪2.23万头,比上年增加1.04万头。牛奶产量1.9万吨,增长13.9%。
全年水产品产量44.92万吨,增长2.1 %。其中,淡水产品产量2.01万吨,增长1.8%;海水产品产量42.91万吨,增长2.1%。
全年木材产量28.40万立方米,增长6.9%。商品材产量18.49万立方米,增长29.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9.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3%。全部工业税收完成3.37亿元,下降7.2%。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3.6%。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413.1亿元,增长9.7%;实现利润总额49.5亿元,增长25%。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6.31亿元,增长6.7%。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87亿元,增长22.5%。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7.14亿元,下降5.5%。其中,项目投资40.70亿元,增长66.6%;房地产开发投资为26.44亿元,下降43.3%;工业投资18.43亿元,增长94.8%;商品房销售面积27.44万平方米,增长0.4%;商品房销售额20.2亿元,增长2.6%。
五、国内贸易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50亿元,增长9.0%。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48.19亿元,增长6.0%;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60.31亿元,增长11.5%。在限额以上主要消费品零售情况中,肉禽蛋类、水产品类、蔬菜类、汽车类、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较快,分别增长27.3%、30.5%、756.8%、49.6%、46.4%。
六、对外经济
批准新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个,下降50%。合同利用外资金额0.39亿元,增长152.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0.40亿元,同上年度持平。
七、服务业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2.93亿元,增长15.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6.7亿元,增长8.1%;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5.85亿元,增长16.7%;金融业增加值7.19亿元,增长6.2%;房地产业增加值16.46亿元,增长2.1%。
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6.70亿元,比上年增长8.1%。
公路货运周转量4044万吨公里,增长11.9%;公路旅客周转量3906.82万人公里。
年末全县电话用户总数52.87万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7.5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5.32万户。全县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为15.55万户。
八、财政、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44亿元,增长4.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3.68亿元,下降8.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6亿元,增长1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7亿元,增长21.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亿元,下降11.0%;公共安全支出1.41亿元,下降18.6%;教育支出6.90亿元,增长3.3%;科学技术支出0.12亿元,增长2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亿元,下降19.9%;卫生健康支出2.53亿元,增长4.3%;节能环保支出0.42亿元,下降28.1%;城乡社区支出1.84亿元,增长6.7%。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66.35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165.91亿元,增长8.0%。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37.87亿元,增长18.0%,其中,本外币短期贷款余额56.85亿元,增长15.2%;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80.83亿元,增长20.0%.
九、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
拥有各级各类学校290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所,普通高中6所,普通初中1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03所,幼儿园16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年招生19663人,年末在校生101901人,其中: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946人,在校生2094人,毕业生273人;普通高中招生2553人,在校生7563人,毕业生2151人;普通初中招生6906人,在校生20813 人,毕业生6388人;普通小学招生9221人,在校生49107人,毕业生7355人;特殊教育招生37人,在校生231人,毕业生21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2093人。投入14468万元建设中小学工程项目20个。
全年批准授权专利463件,增长14.6%。
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图书馆2个,专业艺术团体1个。文化系统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演出72场,观众1.85万人次;各级公共图书馆组织各类讲座2次,举办展览2次,举办培训1次,举办各类读者活动7次,书刊文献外借77707册,总流通人数52406人次;各级文化馆组织举办展览3个,组织文艺活动、培训班和公益性讲座120次,共有5000人次参加;新增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十、卫生、社会服务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76个,其中县级医院8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年末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364人,其中医生896人,注册护士913人。年末共有卫生机构床位2600张。乡村医生和卫生员410人。
2021年末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271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4892人,“五保”供养对象937人。
年末全县养老机构床位数增至145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14张。全县有社会福利院1家,社区服务设施33个。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1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23元,增长10.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43元,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16元,增长12.9%。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149元,增长14.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972元,增长11.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300元,增长19.6%。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3000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7568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83175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22542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34008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20931人。
十二、资源、环境、应急管理
初步核算,全年规模工业能源消费总量5.6万吨标准煤,下降3.1%。全社会用电量14.03亿千瓦时,增长12.6%。
全县森林覆盖率65.16%。2021年木材产量28.4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8%。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17万亩,占任务的103.13%,其中,完成人工造林更新总面积1.88万亩,比上年增长51%。全年共完成(人工)荒山荒地造林面积0.29万亩(含非规划林地造林51亩),其中:用材林面积2.13万亩;完成幼林抚育实际面积4.8万亩;成林抚育面积8.44万亩。人工迹地更新面积1.88万亩。截至年底,自然保护区(县级)1个。
2021年平均气温为 22.7℃, 对我县有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共有3个。
东溪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年未污水厂日处理能力达5.2万立方米。
2021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起,下降31.3%;死亡人数6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50%;受伤7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0.31万元,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2021年快报数。
2、本公报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含外贸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