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 计 公 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4月15日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亲临石柱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有效应对各种困难挑战,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6.54亿元,比上年增长7.8%,两年平均增长5.1%。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增加值33.86亿元,增长8.7%;第二产业增加值43.25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109.43亿元,增长8.8%。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8.1:23.2:58.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48004元,比上年增长7.7%。民营经济增加值101.45亿元,增长7.6%,占全县经济总量的54.4%。 “大康养”经济占GDP比重达到51.0%。
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19.23万户,总人口54.61万人,其中男性28.20万人,女性26.41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6.79(以女性为100)。年末常住人口38.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83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84%,比上年提高0.95个百分点。公安户籍口径出生人口4013人,出生率7.34‰,死亡人口3505人,死亡率6.4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3‰。年末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
招商工作全面推进,全年招商引资签约项目18个,合同引资157.2亿元,含续建项目在内的实际到位资金3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