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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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石柱县人口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石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38900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5050人相比,减少26049人,降低6.28%,年平均增长率为-0.65%。

图1-1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单位:万人、%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56162户,集体户2304户,家庭户人口为371024人,集体户人口为1797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5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3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3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石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常住人口为195461人,占50.25%;女性常住人口为193540人,占49.75%。总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99,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2.28。

图2-1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3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3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石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70408人,占18.10%;15-59岁人口为228225人,占58.67%;60岁及以上人口为90368人,占23.2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238人,占19.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5.7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1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58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72个百分点。

表3-1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计

389001

100.00

0-14岁

70408

18.10

15-59岁

228225

58.67

60岁及以上

90368

23.23

其中:65岁及以上

74238

19.0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3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3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77099人,16-59岁人口为221534人。

 

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石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11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52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88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13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19人增加为851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589人增加为132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0317人减少为2799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743人减少为38895人。

表4-1石柱县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8513

13244

27992

38895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77年增加至8.53年。

表4-2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 区

2020年

2010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8.53

7.77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21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505人,文盲率[4]由6.44%减少为3.14%,减少3.3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3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3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33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石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5190人,占57.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3811人,占42.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0990人,乡村人口减少117089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25.56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县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1830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0人,流动人口为118301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5284人,市内流动人口为113017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3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3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分乡镇(街道)人口情况

 

根据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33个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33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10000人的乡镇有6个,在5000人至10000人之间的乡镇有15个,在1000人至5000人之间的乡镇有11个,少于1000人的乡镇有1个。其中,南宾、万安两个街道共172708人。3个街道共194697人,占50.05%;17个建制镇共149677人,占38.48%;13个建制乡共44627人,占11.47%。

二、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33个乡镇中,南宾街道、万安街道(原南宾镇)常住人口增加,其余乡镇常住人口均减少(见附表1)。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3636人,占18.9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15365人,占81.07%,其中土家族人口312128人,占 80.24%,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2.31个百分点。

四、 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各乡镇中,总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乡镇有3个,在100至110之间的乡镇有19个,在110至120之间的乡镇有5个,在120以上的乡镇有6个(见附表2)。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各乡镇中常住人口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乡镇有1个,在60%-65%之间的乡镇有4个,在60%以下的乡镇有28个。

31个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其中,28个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1%(见附表3)。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11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52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88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13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见附表4)。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77年增加至8.53年。

全县各乡镇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乡镇有0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乡镇有2个,在9年以下的乡镇有31个(见附表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指全县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5]指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南宾镇的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