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快速发展。2017年,全县生产总值(GDP)2580379万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4319万元,增长3.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1.7%;第二产业增加值866236万元,增长9.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1%;第三产业增加值1079824万元,增长10.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1.2%。三次产业分别拉动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0、3.1、4.3个百分点。全县人均(GDP)22554元,比上年增长8.2%。
三次产业占比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26.0:39.5:34.5调整为24.6:33.6:41.8,第三产业比重上升7.3个百分点。
民营经济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1617058万元,比上年增长9.0%;民营经济占GDP比重为62.6%,对GDP的贡献率为66.22%,拉动全县经济增长5.56个百分点。
居民物价总体平稳。全县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5%。其中,居住类价格上涨3.4%;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上涨0.2%。
粮食产量稳步增长。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11299公顷,总产量561500吨,比上年增产8653吨,增长1.6%。其中,稻谷产量252467吨,增长1.0%;小麦产量55937吨,下降5.4 %;玉米产量108518吨,增产2348吨,增长2.2%。
畜牧生产平稳发展。出栏生猪914694头,比上年下降3.8%;肉牛59820头,下降0.7%;肉羊191311只,下降0.04%;家禽11456510只,下降2.7%;肉类总产量93868吨,下降2.1%;禽蛋产量19482吨,下降1.1%;奶类产量390吨。
经济作物生产良好。全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51479公顷。其中,油菜籽产量40149吨,增长5.5%;花生产量20214吨,增长3.7%;甘蔗产量11734吨,下降0.3%;中药材产量8642吨,增长0.1%;茶叶产量280吨。
林业发展态势良好。完成营造林6.8万亩,绿化覆盖率39.2%。
水产养殖稳步发展。全年水产品产量20060吨。
规上工业快速增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0.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0%。
建筑业稳步发展。全县建筑企业11个,实现总产值630935万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71.85万平方米。
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80118万元,同比增长15.6%。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123411万元,增长9.5%;更新改造投资640256万元,增长16.0%;房地产开发投资272451万元,同比增长141.1%。
消费市场繁荣兴旺。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0073.2万元,比上年增长13.3%。
招商引资成效突出。招商引资签约资金16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57.87亿元,引进国内省际间直接投资117.57亿元,引进省内市外直接投资40.3亿元。。
客货运量市场放缓。全县货运量402.97万吨,货运周转量37327.64万吨公里,同比下降13.6%,客运量897.68万人,旅客周转量38747.9万人公里,同比下降5.1%。
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累计接待游客329.8万人次,同比增长15.0%,实现旅游总收入24.96亿元,同比增长21.0%。
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公共财政收入156913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04652万元,增长8.1%。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67216万元,比上年增长5.1%。
金融存贷稳步运行。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691579万元,比年初增加398117万元,比上年增长12.0%;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583703万元,比年初增加294813万元,比上年增长22.8%。
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县城建成区面积达22.5平方公里,较上年末增加2平方公里。全县城镇化率为37.3%,比上年提高1.46个百分点。
人口结构保持平衡。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363308人(公安年报数),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计生年报数);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43:100。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35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03元,比上年增长9.5%。
就业形势充分。城镇新增就业595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1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3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0%;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参合人数111.8万人,参合率100 %;共受益276.7万人次,支出补偿金额54142.2万元。
环境保护力度增强。全社会能耗143.14万吨, GDP综合能耗0.607吨标煤/万元,比上年下降4.72%;规上工业能耗61.30万吨,工业增加值能耗2.123吨标煤/万元,比上年下降5.5%。渠江出境断面团堡岭水质保持在Ⅱ类至Ⅲ类之间,达标率为100%。县空气环境质量指数达标率82.7%。(审核:刘忠 撰稿:叶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