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勠力同心、精诚协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务求实效,全年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趋好的发展态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0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04.8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7.12亿元,同比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65.7亿元,同比增长0.3%;第三产业增加值112.02亿元,同比增长5.6%。三次产业增加值占比为13.2:32.1:54.7。
一、农林牧渔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实现产值52.1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分别完成产值19.2亿元、7.2亿元、20.8亿元、1.6亿元、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7%、-5.1%、1.5%、3.1%。
全县实现粮食总产量31.58万吨、同比增长3.6%,花生总产量16.07万吨、同比下降3.2%,水果总产量3.74万吨、同比增长22.9%,蔬菜总产量16.42万吨、同比增长2.8%,烤烟产量430吨、同比下降7.2%。
全县年末生猪存栏25万头、同比增长22.5%,家禽存栏844.1万只、同比下降7.3%。全年生猪出栏27.4万头、同比下降31.7%,家禽出栏2551万只、同比下降22.5%。肉类总产量6.2万吨、同比下降31.4%,禽蛋产量4.3万吨、同比增长42.7%,奶类产量1.6万吨、同比增长22%。
二、工业、建筑业
全县13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完成工业总产值281.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8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1亿元。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分别达到43家、44家,利润过千万元企业22家。全县工业行业大类22个,其中总产值、营业收入增长的行业分别为20个、16个。全县工业用电量13.2亿千万时,同比增长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8.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4%。
全县化工化肥、钢管加工、食品加工、杞柳编织、高端装备等五大重点行业分别完成工业总产值103.5亿元、56.9亿元、40.2亿元、10.6亿元、2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1%、13.0%、8.6%、9.7%、19.2%。
全县在库统计的资质等级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29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4.3亿元、同比增长25.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11.4万平方米、建筑竣工面积52万平方米。
三、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含房地产)同比增长6.3%。全县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1%,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36.3%;民间投资同比增长0.3%,占全部投资的80.1%;“四新”投资占全部投资的60.3%,同比提高9.4个百分点。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23.8亿元、同比下降15.8%,新开工面积29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8%。商品房销售面积10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3%。
全县签约项目46个,到位县外资金80.5亿元。
四、国内市场、外经外贸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5亿元,同比下降1.8%。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39家、住宿餐饮企业3家,分别实现销售额110.9亿元、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12.4%。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8%。
全县实现进出口总额76.7亿元,同比增长92.6%;其中出口65.7亿元、同比增长96.3%,进口11亿元、同比增长72.8%。实际利用外资8000万美元。
五、交通、电信、旅游
全县年末公路通车里程1858.17公里,其中农村通车里程1788.1公里,国道及省道通车里程70.07公里。
全县实现邮政业务量1.17亿元,邮路总长度205公里。电讯业务收入2.9亿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46万门,其中城市用户0.92万门,农村用户1.54万门;移动电话用户54.18万户,互联网用户17万户。
全县旅游景区(点)共接待游客702.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6.9亿元。年末2A级旅游区5家、3A级旅游区2家、4A级旅游区1家;旅行社3家、分社1家、旅行社服务网点18家。
六、财税、金融、保险
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1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农林水、卫生健康、教育分别支出5.8亿元、3.9亿元、1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6%、19.9%、7.9%。全县税务部门国内税收收入20.8亿元,同比下降3.4%。
全县年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58.7亿元,较年初增长12.5%,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45.6亿元,比年初增长13.4%;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07.5亿元,较年初增长15.6%,其中居民贷款余额162.5亿元,较年初增长18.3%。
全县保费收入9.75亿元、同比增长3.3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16亿元、同比增长8.33%;人身险保费收入6.59亿元、同比增长1.13%。支付各项赔款和给付2.96亿元、同比增长0.68%,其中财产险业务赔付1.81亿元、同比下降0.09%,人身险业务赔付1.15亿元、同比增长1.93%。
七、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240所,在校学生115163人,教职工6508人;1582个大班额班级全面清零;招聘教师257名,引进高学历人才38名,安排公费师范生28名;通过中级、高级和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认定教师487名。全县2784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无一例辍学失学,“上学有保障”无死角落实到位;全县1319名困难学生发放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526.12万元。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夺得1金4银3铜,连续10年在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全县国家一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各1个。县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5.64万册,中外报纸期刊210种,办理读者卡4681张;接待读者59.42万人次,流动图书23万册次。全县已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64处、乡村记忆馆58处、文化广场282处、县图书馆文化馆分馆15处。放映公益电影2832场次。无线广播电台1座,广播覆盖率100%,电视转播台1座,电视覆盖率98%。
全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8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5处,市级11处,县级61处。“临沭柳编”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现临沭县国家级非遗项目“零”的突破。省级非遗项目3项,市级9项,县级102项。
全县举办县级以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37项,镇级赛事活动56次,日常活动12次。公共体育场1个(总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座位4600个)。成立县级体育运动协会13个,俱乐部29个,县、乡、村体育总会组织实现全覆盖。
全县年末医疗卫生机构385家。临沭县人民医院通过省级评审,参照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管理。创建省级示范村卫生室1个,市级示范村卫生室29个,县级示范村卫生室71个。3名医疗救援队员驰援武汉。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全县共配备核酸检测设备7台,核酸日检测能力达5200份。
八、科学技术、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全县有17项科技成果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其中获省科技进步奖4项,省金桥奖2项。13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建设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1家,市级15家,市级众创空间1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1家,省7家,市级25家。新建企业研发中心12家,建成市级农业示范园2个,获批省级农科驿站3个。
全县山东知名品牌产品3个,省服务名牌2个,山东优质品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总数10件。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起,其中交通运输和仓储事故1起,商贸制造事故2起。
九、人口与就业
全县户籍人口68.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23万人,农村人口37.03万人。全年出生6604人,其中二孩2921人,占全县出生人口的44.2%。出生性别比114.9:100。人口出生率9.6‰,死亡率4.4‰,自然增长率5.2‰。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31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全年组织职业技能培训8890人,创业培训510人。
十、居民生活、社会保障、生态环境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59元、同比增长4.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429元、同比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23元、同比增长6.2%。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446元、同比下降5.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93元、同比下降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561元、同比增长2.2%。
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58万人、4.12万人、4.7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5万人。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13万人、5.35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21万人。
全县共有养老服务设施80处,养老床位2262张。救助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各58人、199人、14人。全年共为8695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655.2万元,为1992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210.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85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5万元。
全县环境优良天数269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9,PM2.5平均浓度46微克每立方米,获市大气考核奖励400万元,获大气生态补偿资金372万元。国控、省控重点河流断面和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启动总投资2.6亿元的水城建设工程,对城区28公里长的“四河三湖两渠”水系实施全方位生态治理。
注:①电信部门数据为联通、移动、电信的合计数。
②本资料所列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农林牧渔业及其服务业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按不变价格计算。
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④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⑤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在库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⑥本公报全县人口数采用户籍人口数据,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采用县卫健局数据。
⑦本公报统计数据采用月报数据,其他数据采用部门数据。
⑧保险数据为市保险行业协会业务报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