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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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梨树县经济社会发展亮点频出的一年。梨树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梨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县上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三季度以来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由负转正,经济运行加快恢复,成效显著。

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4.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8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3.9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55亿元,增长0.4%。

农 业

全县耕地面积26.2万公顷,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4.8万公顷,粮食总产量200万吨,位居全省第四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0.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分行业看:农业产值62亿元,比上年增长3.3%;林业产值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7;牧业产值101.8亿元,比上年增长8.1%;渔业产值0.2亿元,比上年增长33.9%。

  蔬菜产量44.3万吨。生猪出栏110.7万头,比上年下降15.4%;牛出栏12.2万头,比上年增长0.2%;羊出栏17.6万只,比上年增长28.1%。

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7户,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9.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1%。分行业看:规模以上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9%,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4%,规模以上电、热、燃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4%。

建筑业总产值8.5亿元,同比增长4.9%,有资质建筑业企业23个。房地产开发企业13户,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70%。

规上服务业

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4户,营业收入4953万元,同比下降7.1%,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收入同比增长96.9%。

贸 易

全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17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2户。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2亿元,同比下降5.1%,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亿元,同比增长15.5%。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4.2%。其中:5000万以上投资同比增长24.2%,项目54个,项目数较去年同期增加9个,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82.4%;500-5000万投资项目43个,项目数较去年同期减少1个,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16.9%。房地产项目6个,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0.7%。

财政、金融

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7.9亿元,同比下降8.0%。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4.7亿元,同比下降3.5%。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64.3亿元,同比下降2.4%。其中,教育支出7.9亿元,同比增长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亿元,增长3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亿元,下降3.1%;公共安全支出1.8亿元,增长0.2%;科学技术支出337万元,增长23%;医疗健康支出6.0亿元,下降11.4%;节能环保支出1.9亿元,下降56.9%;城乡社区支出3.8亿元,增长12.8%。

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81.3亿元,同比增长 15.7%,比年初增加38.2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90.8亿元,同比增长2.4%,比年初增加2.1亿元。

交 通

客运总周转量18177万人公里,同比下降5%;货运总周转量1251010万吨公里,同比增长3%。总周转量1264680万吨公里,同比增长3.08%。

医疗、卫生事业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数439个。其中:医院9家,卫生院29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10家,村卫生室286家,妇幼保健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卫生监督所1家和其他卫生机构2家。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数2368张。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数4755人,卫生技术人员2939人。

教育、文化和体育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4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163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422人。普通中学46所,普通中学专任教师2370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7633人。小学207所,小学专任教师2556人,小学在校学生31561人。

剧院、影剧院2个,体育场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总人口734614人,其中城镇人口194343人;男性、女性人口分别375755人和358859人。

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10元,同比增长3.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59元,同比增长7.7%。

   全县社会收养性单位7个,收养性单位床位数913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666 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358人。

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956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145人,全县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560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908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3502人。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6240元、4200元,全年发放低保金、救助金1.05亿元。

注: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相关部门提供。其中人口数据取自县公安局户籍人口(含十家堡镇、孟家岭镇、郭家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