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选择区域:>>

梨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县人口情况
 
梨树县统计局
梨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县在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了梨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3300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建筑物标绘和区域划分、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普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比对复查和行职业编码等阶段性工作任务,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为53714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245485人,10年间减少31.37%,年均减少3.69%。
二、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3030人,女性人口为264115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38。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205486户,集体户4855户,家庭户人口为517768人,集体户人口为1937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1人。
四、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28331人,占98.3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814人,占1.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47031人,十年间减少31.8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546人,十年间增加21.27%。
五、城乡[4]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3144人,占全县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35.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44001人,占全县人口的比重为64.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61698人,乡村人口减少18378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40个百分点。
六、流动人口
全县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0413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56793人,增长119.98%。
 
注 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梨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乡镇(街道)人口情况

梨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乡镇(街道)人口情况
 
梨树县统计局
梨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分乡镇(街道)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人口
24个乡镇(街道)中,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2个,在2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8个,在2万人以下的有14个。其中,三个街道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为17.39%。
表2-1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图片

图片

二、乡镇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21个乡镇中,常住人口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注 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比重:指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4]梨树镇:因行政区划调整,新成立三个街道,梨树镇2020年所辖区域与2010年所辖区域不一致。
[5]2010年孤家子镇人口含国营梨树农场数据。

梨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梨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梨树县统计局
梨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2]的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70036人,占13.04%;15-59岁人口为329079人,占61.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8030人,占25.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6665人,占1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6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43个百分点。
 
表3-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图片

二、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24个乡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有1个,在60%~65%之间的有10个。
全县各乡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在13%~22%之间,其中比重最低的是富强街道,为13.18%,比重最高的是白山乡,为21.15%。
 
表3-2  各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图片

图片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不等于总计。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0-15岁人口为76299人,16-59岁人口为3228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