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8

选择区域:>>

二0一八年高青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4月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积极应对艰难复杂的经济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工作,开拓奋进,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县域经济总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优化,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一、综合

初步核算并经市统计局审定反馈,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251.84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32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17.78亿元,增长5.5%;第三产业增加值100.75亿元,增长6.4%。人均GDP达到70203元,比上年增长5.1%。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全县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3.46:47.24:39.30调整为13.23:46.77:40,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3%、49.2%和42.5%,分别拉动GDP增长0.5、2.7和2.4个百分点。

2018年分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及速度

2017年、2018年三次产业比例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09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913人,其中,困难群体再就业17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5%,低于4%的年度控制目标。

2018年末,全县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1088户,比上年净增10%;注册资本391.38亿元,净增29.1%。其中,年末实有各类企业5127户,净增14.3%;注册资本349.86亿元,净增20.14%;个体工商户14584户,比上年净增9.97%;注册资本13.65亿元,净增13.75%。

全县通过产业招商、以商招商、亲情招商等多种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功引进宝乘电子、美生热能、北大燕园教育等一批重点项目。实施年度计划投资117亿元的重点项目119个,其中,过亿元项目57个,36个项目列入市重大项目,7个项目入选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重大产业项目占比达81%,项目质量明显提升。引进国家级“万人计划”人才1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名。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新建省、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7家。县内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4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市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0家。

二、农林牧渔业

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5.1亿元,增长3.9%。粮食播种面积120.5万亩,单产455.5公斤/亩,总产54.9万吨。我县被认定为山东省“新六产”示范县。累计建成粮食、瓜菜、果品、水产等标准化基地617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主体73家、绿色食品认证主体28家、地理标志商标认证19个;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5家、家庭农场7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369家。

2018年主要农牧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 比上年增长(%)

粮食作物 万吨 54.9 -5.9

夏粮 万吨 24.8 -8.9

秋粮 万吨 30.0 -3.3

棉花 万吨 0.1 9.6

蔬菜 万吨 34.0 -2.2

瓜类 万吨 6.9 0.7

水果 万吨 1.7 4.7

禽蛋 万吨 1.1 4.9

奶类 万吨 6.7 14.5

全县完成造林面积427公顷,年末实有经济林面积1114公顷,中、幼林抚育面积2600公顷,四旁(即:路旁、沟旁、渠旁、宅旁)植树120万株。

农业机械总动力62.8万千瓦,增长12%。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5.2%,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18年,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89.34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分行业看,纳入统计的24个行业大类中有17个行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增长面70.8%;从产品看,重点调度的22种主要产品中有12种产量同比增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2.7%;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6.7%,对利润增长贡献较大的行业主要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表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 比上年增长(%)
棉纱 25222 16.0
白酒 千升 19856 6.3
纸制品 2718 -59.3
服装 万件 170 2.4
塑料制品 13500 -11.7
印染布 万米 6244 -17.4
鲜、冷藏肉 1946 178.1
万米 1353 -5.9
机制纸及纸板 100014 28.9
发电量 万千瓦时 49459 14.4

全县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80.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建筑工程产值79.4亿元,安装工程产值0.4亿元,其他建筑业产值0.4亿元。建筑业企业完成省外产值3.3亿元,下降27.4%。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8年,全县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41.6%;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9%;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0.4%。从重点领域看,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同比增长84.7%;工业投资增长4.5%;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29.3%;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5.5%。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8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其中,住宅投资7.2亿元,增长0.6%;房屋施工面积139.5万平方米,增长4.5%,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06.6万平方米,增长4.5%;房屋竣工面积19.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5%。商品房销售面积26.3万平方米,下降15.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3.7万平方米,下降13.4%。

五、内外贸易

2018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2%。从季度增速看,一季度增长8.1%,上半年增长7.7%,前三季度增长7.4%,全年增长7.2%。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7.1%;乡村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7.9%。城镇市场零售额占比84.3%,主导地位明显,但乡村消费潜力加速释放,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比城镇快0.8个百分点。

全县进出口总值17.3亿元,同比增长76.5%。其中出口总值11.2亿元,增长38.1%;进口总值6.1亿元,增长263.3%。

六、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

2018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746.8公里,其中,国道38.6公里,省道78.5公里,县、乡、村级公路1539.3公里,专用公路90.4公里。据交通部门统计,全年公路客运量434万人,同比增长119.2%;客运周转量64385万人公里,同比增长890.5%。公路货运量962.5万吨,同比增长85.1%;货运周转量125125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3.2%。

年末全县完成邮政业务总量4031.5万元,同比增长13.3%;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共实现电信业务总量1.5亿元,同比增长4.4%,宽带网用户数10.4万户;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年末拥有固定电话用户2.1万户;移动、电信、联通公司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31.8万户。

安澜湾、天鹅湖温泉慢城、翡骊汤泉三个重点项目建成投入运营,高青文旅产业发展再添新生力量。全县举办了山东首届富锶温泉发布会、安澜湾“首届风车艺术节”、山东首届锶水文化旅游节、山东·高青首届黄河旅游节四场大型节庆活动,“温泉慢城、魅力高青”的地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天鹅湖温泉慢城、黄河安澜湾成功创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年共接待游客2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亿元,分别实现同比增长43.3%和31.1%。

七、财税、金融

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亿元,增长7.7%,占GDP的比重为6.2%。其中入库税收收入12.9亿元,增长15.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比重为82.4%。2018年,全县税收总收入23.0亿元,同比增长24.2%。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增速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亿元,增长7.0%。其中,财政八项支出20.5亿元,同比增长9.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8.6%。

2018年末,全县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70.52亿元,较年初增加10.42亿元。全县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5.99亿元,较年初增加16.12亿元。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比79.75%。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9.79亿元,较年初增加9.99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20.81亿元,较年初增加7.18亿元。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35.99亿元,较年初增加16.12亿元。

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全年签订技术合同18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4.3亿元。截止2018年末,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132件,增加31件,发明专利授权量51件,增加11件。

年末,全县拥有幼儿园53所,在园人数8380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37所,招生2813人,毕业3085人;普通初中7所,招生2998人,毕业3768人;普通高中2所,招生2072人,毕业2507人。全县小学和普通初中入学率均达到100%。初中升入高中(包括职业学校)升学率为97%。教育质量实现新提升。高青一中2018年高考再获佳绩。自主招生上线542人,上线率28.72%,文理本科上线1108人,比2017年增加70人,增幅6.8%,高考取得“六连增”。

全县拥有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文物藏品110件,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个,放映场次7825场。广播人口覆盖率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99.0%。全县举办文化活动1000余场次,开展各类专题、订单培训600余场次,举办书画展览、交流活动70余场次。高青民间剧团戏曲展演获评全省冬春文化惠民品牌。

年末全县拥有各类卫生机构81个,其中,医院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个,门诊部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57个,妇幼保健院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2个。各类卫生机构实有病床位1202张,卫生技术人员1300人,其中医生539人,注册护士538人。实施县域医共体试点,建成“互联网+智慧健康”信息平台,开展派驻“第一村医”行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村级全覆盖,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成功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花沟中心卫生院被评为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

全县拥有竞技学校1所,在校学生数240人。2018年输送运动员20人,其中向省级输送4人、市级输送16人。高青籍运动员在参加全省比赛中获得金牌19枚、银牌4枚、铜牌14枚,市级比赛中获得金牌35.5枚、银牌36枚、铜牌43枚。

九、城乡建设

2018年,全县城区市政道路及雨污水管道完成投资2.2亿元。年内南部城区新建城市道路5.4公里,县城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分别新增10.8公里和15公里。居民使用天然气总户数达4.2万户,增加0.5万户;集中供热面积341.6万平方米,增加43.7万平方米。

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1.7%。“三改三建”顺利推进,完成棚户区改造1550套、老旧小区改造969户、背街小巷整治19条,新建城区便民市场2处、公共停车场11处、城市公厕7处。开展“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示范路建设,31条主次干道实现机扫洒水降尘全覆盖,市容市貌进一步提升。

全年共分配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10套,新增住房租赁补贴33户,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家庭16户。新增货币补贴家庭33户,为154户保障家庭发放货币补贴资金41.88万元。

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土地面积124.6万亩。其中,农用地99.7万亩,建设用地21.7万亩,未利用土地3.2万亩。农用地中,耕地面积78.6万亩。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3万亩,交通运输及水利设施用地6.4万亩。

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量3.7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1.471亿立方米。全社会用水量1.77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0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12亿立方米,农业用水1.06亿立方米,生态用水0.06亿立方米。城市平均每天供水量5.326万吨,增加0.488万吨。

全年空气质量良好天数260天,良好率达75.1%,列全市第一;大气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比上年改善41.1%、0%、7.3%、6.5%。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

全年平均气温14℃,与上年持平。平均降水量942.5毫米,增多485.5毫米。现有1个国家气象观测站,8个区域气象观测站。全年发布各类预警信号76次,重要天气预报19份,累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次。

2018年,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4人,分别比上年上升37.5%和33.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1.59%。

十一、人口、民生保障

2018年末,全县总人口369902人,比上年增加74人。其中乡村人口239920人,城镇人口129982人。全年出生人口4048人,出生率10.94‰;死亡人口2994人,死亡率8.09‰;人口自然增长率2.85‰。总人口中男女性别比为100.7:100。

2018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10元,比上年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69元,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9元,增长8.4%。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819元,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675元,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343元,增长7.2%。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08万人、0.73万人、2.99万人、8.30万人,参保率均达到100%,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92万人,参保率96%,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1万人,参保率100%。开展各类救助活动,共实施各类救助15000余人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400余万元。开展特困供养人员专项治理,全年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718.2万余元。农村低保标准4200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526元/人/月。

深入开展部门包村、干部联户扶贫活动,整合财政资金用于产业扶贫,61个产业扶贫项目全部达产达效,116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达标退出,9480名市定现行标准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注:1.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或初步核算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2016-2017年第一产业增加值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全县2017年三次产业构成比由之前的11.5:48.3:40.2调整为13.5:47.2:39.3。

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

5.资质内建筑企业是指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建筑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