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县各级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县经济社会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质量趋优、活力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综合
经市统计局统一核算反馈,全年完成生产总值300.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68亿元,同比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122.85亿元,同比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141.41亿元,同比增长5.6%。三次产业比例为12.2:40.8:47.0,第三产业比重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
民营经济规模发展壮大。全年新增民营企业1738家、个体户44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92家。目前市场主体数量36714户,注册资本(金)达到431.33亿元,分别增长12.8%、22.7%。其中企业、个体户数量分别为8612户、28102户,分别增长15.4%、12.5%。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增加值39.1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农业增加值17.81亿元,增长3.5%;林业增加值3.91亿元,增长7.7%;牧业增加值12.22亿元,增长1.7%;渔业增加值2.73亿元,同去年持平;服务业增加值2.43亿元,增长10.9%。
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提升。提升扩建新建优质农产品基地31处,面积3.6万亩,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总面积达到62.5万亩。全县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3.47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40.8%。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71家,全县总数达到211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19家、市级87家;新发展家庭农场31家,全县总数达到391家,其中省级示范场4家、市级26家;新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家,全县总数达到7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8家、市级65家;申报种粮大户51户。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稳中有进。全县30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476.6亿元,同比增长12.2%;实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高于去年同期1.4个百分点;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8.0%。
主导产业、骨干企业支撑作用明显。冶金、机械、化工、食品四大主导产业企业达150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数的49.2%,完成工业总产值314.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6%。全县有86家企业产值过亿元,完成总产值292.7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61.4%,拉动全县产值同比增长17.9个百分点。
经济效益提高较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68.3亿元,同比增长12.9%;实现利税31.6亿元,同比增长19.1%;其中利润20.6亿元,同比增长23.9%。全县有62家企业实现利税过1000万元,其中7家企业利税过5000万元,2家企业过亿元。
建筑业生产增长平稳。全县30家资质以内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总产值51.3亿元,增长9.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回升。全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6%。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4.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4.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0.1%。工业投资增长14.2%,技改投资增长41.2%。
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3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21.74亿元,增长60.8%。全县商品房施工面积171.6万平方米,增长20.1%;销售面积58.1万平方米,增长41%。
五、国内市场、外经外贸
消费市场平稳运行。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8.5亿元,同比增长8.2%。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实现零售额62.94亿元,乡村实现零售额15.51亿元,均增长8.2%。从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28.83亿元,增长8.3%;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0.07亿元,增长8.1%;住宿业实现零售额2.13亿元,增长8.2%;餐饮业实现零售额7.42亿元,增长8.3%。
对外贸易缓中向稳。全县完成进出口总额52.7亿元,同比下降2.7%;完成出口41.7亿元,增长6.2%;完成进口11亿元,同比下降26.7%。
六、交通、邮电、旅游
年末县内公路通车里程2414.58公里,其中,国、省道164.08公里,县以下道路2250.5公里。年末公交车28路,实有公交汽车237辆,出租汽车259辆。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收入7372.56万元,增长15.9%。完成电信业务总收入3.94亿元,同比下降9.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1万户,比年初减少1.7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72.57万户,比年初增加3.49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19.88万户,比年初增加3.43万户。
旅游业持续发展。“全域旅游突破年”活动不断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营销方式、服务水平等方面不断优化提升,“全域旅游、全景莒南”不断改进完善。全县共有4A级景区2处、3A级景区5处、2A级景区8处,其中,2018年新增国家3A级景区1处。全县接待游客761.6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9.2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3.2%、21.4%。
七、财税、金融、保险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10.4%。从收入项目看,实现税收收入13.47亿元,同比增长20.9%。其中,增值税(50%部分)5.6亿元,增长15%;企业所得税1.64亿元,增长47.8%。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为91%,同比提高7.9个百分点。财政支出36.75亿元,增长6.2%。其中,民生支出32.60亿元,增长6.3%,占全县财政支出的88.7%。全县实现国地税收入25.2亿元,同比增长19.4%。
金融保障有效提升。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49.85亿元,比年初增加50.18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15.98亿元,比年初增加26.02亿元。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74.67亿元,比年初增加32.41亿元。其中,住户贷款96.42亿元,比年初增加20.68亿元;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贷款178.25亿元,比年初增加11.73亿元。
金融市场逐步完善。全县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家,农商行1家,城商行2家,村镇银行1家。全县有地方金融组织9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2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4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全年全社会融资总量达到50.85亿元。
保险业发展较快。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达29家。其中,财产保险16家,人寿保险13家。全年保费收入12.80亿元元,增长29.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4.61亿元,增长45.8%,人寿险保费收入8.19亿元,增长22.3%。财险赔付2.03亿元,寿险赔付1.25亿元。
八、科技、教育、卫生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全年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29项,其中,省级8项,市级21项,目前共获批15项,获科技经费562万元。从获奖情况看,全年申报市科学技术奖18项,推荐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1项,目前已获批14项临沂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利申请持续攀升。全年发明专利申请101件,专利授权量18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37件。积极联合高校院所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年内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认定为68项,技术合同交易额为3.20亿元。
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公办学校211处(幼儿园81处、小学104处、初中20处、高中4处、特教中心1处、中等专业学校1处);在校学生94988人,住宿生28691人,进城随迁学生1154人,留守儿童498人;教职工7186人,专任教师6779人,代课教师373人。现有省级示范幼儿园18所,市级十佳幼儿园2所。教育精准扶贫成效明显。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11名,资助困难学生7851人次,资助金额1109.52万元。留守儿童建档率达到100%。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00余人。
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年末全县共有医院、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27处,民营医院10处,农村卫生室514处。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拥有病床3702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610人,其中,医生944人,助理医师231人,注册护士1687人。
九、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全年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修订印发了莒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56家企业重污染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及时在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加强督导。全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66天,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2天,PM2.5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9%。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强化流域水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对各镇街(园区)的57个考核断面每月进行取样监测并通报。县城绿化覆盖率达43.5%,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7.1%。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有效推进。2018年度,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新增临沂市标准化创新贡献奖2个;新增1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大力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联系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完成了我县首个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工作;获得山东名牌1个,全县名牌数量(2013年以来)达到15个;市长质量奖13个(5个正式奖、8个提名奖),基本完成骨干企业全覆盖。
十、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居民生活
年末全县人口总户数304489户,总人口861342人。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新增城镇就业1107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5%。全年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2829人、创业培训455人。
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县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1.4亿元,按时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基金15.8亿元。城镇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84万人、8.26万人、3.70万人、4.93万人、3.1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55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8.7万人。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12元,增长8.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30元,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24元,增长8.4%。
注: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年末总人口是公安部门户籍人口。
4、本公报所列数字是年、快报数字,如有变动,以《统计年鉴》为准。
5、本公报所列数字中邮政、保险等部分仍包括临港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