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选择区域:>>

会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泽县统计局

2021年10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通力合作,全体普查对象密切配合,通过全县6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共794279人。

2020年会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平台汇总的全县常住人口乡(镇)、街道分布如下:

乡(镇)、街道 2020年总人口(人口) 2010年总人口(人口) 2010-2020年增长率(%)
会泽县 794279 908292 -12.55
金钟镇 154328 -100
古城街道 71963
宝云街道 53621
金钟街道 41077
以礼街道 31379
钟屏街道 31599
娜姑镇 47316 61124 -22.59
迤车镇 65034 81784 -20.48
乐业镇 50363 70209 -28.27
矿山镇 15066 23559 -36.05
者海镇 73218 92108 -20.51
大井镇 28961 38243 -24.27
待补镇 31916 40779 -21.73
大海乡 13665 24106 -43.31
老厂乡 14152 19925 -28.97
五星乡 21703 29498 -26.43
大桥乡 22827 30816 -25.92
纸厂乡 15585 16729 -6.84
马路乡 18773 26128 -28.15
火红乡 21205 32223 -34.19
新街回族乡 20179 26948 -25.12
雨碌乡 23752 34478 -31.11
鲁纳乡 14070 18065 -22.11
上村乡 22271 33721 -33.96
驾车乡 19939 22373 -10.88
田坝乡 24645 31148 -20.88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292805户,集体户3792户,家庭户人口为764540人,集体户人口为2973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4人减少了 1.13人。

、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总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16641人,占52.46%;女性人口为377638 人,占47.5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5.41:100下降到110.33:100。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总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83357人,占总人口的23.09%;15-59岁人口为474588人,占总人口的59.75 %;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6334人,占总人口的17.16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8269人,占总人口的12.3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0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189人;高中(含中专、中技、职高)文化程度的58755人;初中文化程度的210278人;小学文化程度的35438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2892人上升到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204人上升到7397人;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3455人上升到26474人;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4348人下降到44617人;未上过学的由13099人下降到12766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27年提高至7.58年。

六、城乡人口

全县总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8987人,占总人口的38.90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85292人,占总人口的61.10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5364人,乡村人口减少18696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11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197786人,16-59岁人口为460159人。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