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区常住人口情况
汉滨区统计局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汉滨辖区常住人口为89485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7012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4727人,增长2.84%,年平均增长率为0.28%。
汉滨区常住人口为674834人。
二、户别人口
汉滨辖区共有家庭户323539户,集体户10958户,家庭户人口为846102人,集体户人口为4875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8人。
汉滨区共有家庭户247647户,集体户8424户,家庭户人口为637217人,集体户人口为3761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7人。
三、民族人口
汉滨辖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82172人,占98.5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681人,占1.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5872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升高0.17%;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145人,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17%。
汉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63927人,占98.3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907人,占1.6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汉滨辖区、汉滨区及各镇(办事处)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汉滨辖区包含汉滨区、恒口示范区、高新区。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全区人口情况
汉滨区统计局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各镇(办事处)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汉滨辖区包含汉滨区、恒口示范区、高新区。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汉滨区统计局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汉滨辖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56271人,占50.99%;女性人口为438582人,占49.0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60下降为104.03。
汉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3515人,占50.90%;女性人口为331319人,占49.1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68。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汉滨辖区包含汉滨区、恒口示范区、高新区。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汉滨区统计局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汉滨辖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0325 人,占19.04%;15-59岁人口为560564人,占62.6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3964人,占18.3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5149人,占12.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4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5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8个百分点。
汉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1880人,占18.06%;15-59岁人口为427899人,占63.4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5055人,占18.5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065人,占13.05%。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汉滨区0-15岁人口为129463人,16-59岁人口为420316人。
[3]汉滨辖区包含汉滨区、恒口示范区、高新区。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汉滨区统计局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汉滨辖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249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550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942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9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157人增为1257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540人增为1402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399人减为3457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175人减为25687人。
汉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822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809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031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949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为1455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453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为3264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为25116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滨辖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64年增至9.35年。
汉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9年。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汉滨辖区包含汉滨区、恒口示范区、高新区。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汉滨区统计局
汉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人口
汉滨辖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14068人,占57.4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80785人,占42.5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34361人,乡村人口减少10963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81个百分点。
汉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22225人,占62.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2609人,占37.43 %。
二、流动人口
汉滨辖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253749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78590人,流动人口为75159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9551人,省内流入人口为5560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78417人,增长2.37倍。
汉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21108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6]汉滨辖区包含汉滨区、恒口示范区、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