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郓城县统计局
郓城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112085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69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0164人,增长7.70%,年平均增长率为0.74%。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364408户,集体户15211户,家庭户人口为1035948人,集体户人口为849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0人,减少0.06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74750人,占51.28%;女性人口为546104人,占48.7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82相比提高3.43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66506人,占23.78%;15-59岁人口为636581人,占56.79%;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7767人,占19.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3009人,占15.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7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4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7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40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727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71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030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031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81人上升为600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961人下降为955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180人上升为383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905 人上升为3214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2010年7.19年上升至8.37年。
六、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163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下降12342人,文盲率[5]由7.11%下降为5.50 %,下降1.61个百分点。
七、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36351人,占47.85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84503人,52.1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55504人,乡村人口减少7534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26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 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