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疫情蔓延全国,对全国经济、社会等领域带来了很大影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县严格按照各级防控要求,坚持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经济发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总方针,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企业复工复产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双胜利。
一、综合
经济总量稳步增长 2020年,初步核算,经市统计局反馈,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36.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47.0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207.0亿元,下降3.2%,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82.5亿元,增长6.6%。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0.8:47.4:41.8。
二、农业
农业生产稳中有增 农业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农业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2020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49.45万亩,比上年增长0.02%;粮食平均亩产895.9斤,比上年增长0.69%;粮食总产达到22.35亿斤,比上年增长0.72%。连续十年突破20亿斤,保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荣誉称号。
附表1:主要农产品产量
农产品名称 | 总产量(万吨) | 比上年±% |
粮食 | 111.74 | 0.7 |
其中:夏粮 | 63.15 | 5.0 |
秋粮 | 48.60 | -4.4 |
棉花 | 0.20 | —— |
油料 | 2.81 | -0.4 |
蔬菜、瓜类 | 157.76 | 3.0 |
水果 | 4.72 | 3.9 |
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 全县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82.2亿元,剔除价格因素,可比增长4.6%;林牧渔业实现产值31.72亿元,同比增长10.0%,占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8.59%。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48.92亿元,增长7.6%。
截止2020年底,全县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19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32个,绿色食品5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83320亩。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90万亩。
林业生产稳步发展 2020年,全县新增造林面积1.6万亩,新增路域水系重点工程造林面积1.1万亩,其中高铁、铁路绿化面积1527.84亩,高速绿化面积1946.97亩,国省县乡道绿化面积8176.82亩,水系绿化面积340.07亩;路域水系重点工程以外的造林面积4465.6亩。新增村镇绿化覆盖面积1269.9亩。
畜牧业生产稳定 畜牧业生产向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肉蛋奶产品产量增加。
附表2:主要畜产品产量和牲畜存栏情况
畜产品或牲畜名称 | 单位 | 总产量 | 比上年±% |
肉类总产量 | 万吨 | 11.68 | -20.5 |
其中:猪肉 | 万吨 | 3.95 | -27.0 |
羊肉 | 万吨 | 0.64 | -48.8 |
禽蛋总产量 | 万吨 | 5.08 | -59.2 |
奶类产量 | 万吨 | 1.87 | 315.6 |
牛年末存栏 | 万头 | 6.68 | 22.1 |
猪年末存栏 | 万头 | 40.1 | -2.0 |
羊年末存栏 | 万只 | 31.28 | -48.8 |
渔业生产规模回落 全县2020年水产养殖面积2236公顷,水产品产量12485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7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6%。
2020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34.0亿元,同比增长28.3%。
2020年供电量完成4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工业用电量3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
附表3: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工业品名称 | 单位 | 产品产量 | 比上年±% |
小麦粉 | 吨 | 43791 | -41.6 |
饲料 | 吨 | 337564 | 0.9 |
其中:配合饲料 | 吨 | 159814 | 7.9 |
精制食用植物油 | 吨 | 4561 | 16.1 |
鲜、冷藏肉 | 吨 | 57726 | -12.0 |
冻肉 | 吨 | 48095 | 7.8 |
熟肉制品 | 吨 | 5307 | 0.5 |
饮料酒 | 千升 | 2815 | -26.5 |
其中:白酒(折65度,商品量) | 千升 | 2815 | -26.5 |
纱 | 吨 | 441656 | -22.6 |
棉纱 | 吨 | 432069 | -21.9 |
棉混纺纱 | 吨 | 9587 | -44.8 |
布 | 万米 | 24722 | 257.8 |
其中:棉布 | 万米 | 24722 | 257.8 |
非织造布(无纺布) | 吨 | 38284 | 9.8 |
人造板 | 立方米 | 2474429 | 18.7 |
其中:胶合板 | 立方米 | 2251511 | 22.9 |
家具 | 件 | 25133 | —— |
其中:木质家具 | 件 | 25133 | —— |
纸浆(原生浆及废纸浆) | 吨 | 33196 | 14.7 |
表面活性剂 | 吨 | 1941 | -0.6 |
化学纤维 | 吨 | 10952 | -31.6 |
合成纤维 | 吨 | 10952 | -31.6 |
涤纶纤维 | 吨 | 10952 | -31.6 |
商品混凝土 | 立方米 | 441481 | 63.0 |
砖 | 万块 | 6686 | -8.9 |
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平方米 | 8563651 | —— |
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 | 吨 | 2669 | -35.3 |
日用玻璃制品 | 吨 | 4077 | 1.1 |
玻璃包装容器 | 吨 | 195754 | -4.0 |
锻件 | 吨 | 4106 | -63.1 |
液压元件 | 件 | 503050 | -68.2 |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步增长 全县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比上年增长8.0%。第一产业同比下降32.5%;第二产业同比增长31.9%;第三产业同比增长64.8%,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5.2%。
五、内外贸易
消费市场趋于稳定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2.5亿元,同比下降0.1%。
2020年全县拥有淘宝村34个,淘宝镇4个,千万级店铺27个,亿级店铺5个,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547亿元,同比增长30%。
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并做了典型发言。本地电商平台“壹品好郓”微信小程序依托全县电商服务站(点)优势,面向农户征集优质农特产品,整合全县优选产品,全力推动农产品上行。电子商务成为郓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外贸出口健康发展 2020年,全县进出口完成83534万元,同比增长42.4%;出口完成71442万元,同比增长52.7%;进口完成12091万元,同比增长1.9%。实际利用外资5023万美元。
全县进出口的产业和产品结构,肠衣、玻璃瓶及酒类包装、车轮及挂车、汽车配件是出口的支柱产业,此外木制品、裘皮制品、钢球等也有部分出口。进口产品主要为原木、板材等。
六、交通运输、邮电、旅游
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 2020年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快速发展,客运车辆总数432辆,全年累计客运量1036万人次,比去年下降18.6%;旅客周转量39827万人公里,比去年下降42.3%。货运车辆总数14820辆,全年累计货运量2658万吨,比去年下降18.1%;货运周转量493857万吨公里,比去年下降29.3%。
2020年我县境内公路通车里程3290.6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1.7公里,国道46.2公里,省道157.4公里,县道267.0公里,乡道442.6公里,村道2345.7公里。
全面实施了“户户通”工程。全县共完成通户道路建设3540公里,实现了自然村全覆盖,并通过全市验收。
邮政电讯通信业发展迅速 2020年完成邮政业务收入17327万元,增长16.3%。年末移动用户96.6万户,宽带用户28.3万户,固话有效用户3.3万户。
全域旅游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0年,好汉城景区成功获评山东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郓城水浒故里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入选全省2020年精品旅游产业优选项目。“郓城水浒好汉城四期”入选“好客山东”十大文旅招商项目。2020年,实现旅游人次188.99万,旅游消费总额14.99亿元。
七、财政、金融、保险
财政实力不断增强,重点支出得到保障 2020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3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5.5亿元,下降4.7%;地方财政支出65.2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亿元,下降11.0%;公共安全支出2.3亿元,增长13.3%;教育支出16.5亿元,增长16.3%;科学技术支出0.2亿元,增长1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亿元,增长7.2%;卫生健康支出4.6亿元,增长4.6%;节能环保支出1.7亿元,增长183.7%;城乡社区支出2.8亿元,增长25.6%。
金融运行平稳 2020年12月末,郓城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640.28亿元,较年初增加83.60亿元,增速15.02%,其中,个人存款余额563.42亿元,较年初增加84.54亿元,增速17.65%。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73.55亿元,较年初增加26.90亿元,增速10.90%,其中,个人贷款138.66亿元,较年初增加23.12亿元,增速20.01%,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34.89亿元,较年初增加3.78亿元,增速2.88%。
八、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
科技事业快速发展 2020年,全县现有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院士工作站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引智成果示范基地1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获批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5家、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3家。我县10家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数量创历年新高。截至2020年底,全县通过认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23家,比2019年底增长43.75%。通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26项,获市级科技进步奖共5项,获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共9项,积极争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9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2项,市级6项,获批国家、省、市财政扶持资金688.51 万元。2020年度全年专利授权总计944件;其中,发明专利21件,实用新型专利770件,外观设计专利153件。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020年,郓城县有各级各类学校226处,在校生23.6万人,其中:定点小学185处,在校生12.1万人;初级中学41处,在校生6.0万人;普通高中7处,在校生2.1万人。全县现有教职工13767人,其中专任教师12978人。
2020年,累计投入资金4.3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学校26所、城区学校10所,极大地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
卫生事业平稳发展 2019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含卫生室)777所,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155人,其中执业医师2706人,注册护士2702人;拥有医疗床位7159张。
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2020年,全县共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691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图书馆分馆6个,文体小广场759个,农家书屋593个,文艺队伍1000多支。今年共开展送戏下乡活动499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2211场次。全县共有国家二级图书馆一个,文化馆一个,图书藏量23万册。
九、城乡建设
2020年1月被住建部授予“国家园林县城”称号。2020年4月纳入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2020年8月纳入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
2020年度城区自来水供水总量1282万吨,供水总户数71031户。
村镇建设持续推进 2020年全县累计完成危房改造2099户,户厕改厕任务12655户,超额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完成农村公厕建设任务418座。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 2020年,新建忠义路、义和西街等9条道路,约19.5公里;续建临城路、郓邑路、水浒路等10条道路,约15.6公里。新建崇文路跨跃进河桥、杨店沙河桥等桥梁。铺设污水管网79公里,雨水管网36公里,开展了北沙河提升、跃进河河道治理、宋金河河道治理等工程,均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成效。
推进公园广场建设和道路配套绿化工程,建设了廪丘路北段林荫停车场、“花好月圆”游园、天书广场建设工程等公园广场。开展 S338省道等绿道建设工程,建成绿道约26公里,提升人行道约6000余平方米。全年郓城县新增绿地60余万平方米,新栽植花灌木100万余株。
十、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增强,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0年,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5μg/m3,同比改善11.2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108μg/m3,同比增加3.85%;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4μg/m3。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06天。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 2020年底,全县户籍45.7万户,总人口128.14万人;其中,女性人口60.88万人。2020年全县合法生育率为73.5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16,人口出生率为9.32‰,自然增长率为6.75‰。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2020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00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49元,比上年增长6.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74元,比上年增长3.6%。
劳动就业稳定 2020年全县就业人员57.3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 。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2020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4.2万人,其中城乡居民64.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3.3万人、企业单位6.2万人。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万人、6.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达到2030元/月,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42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1395元/月。
20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983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65132人。
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2020年全县共有公办养老机构22家,养老床位总数6712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3795人。其中,享受城市低保1051户、1683人;农村低保12871户、22112人。
注:(1)本文所列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文所列数据部分为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请以《2020年郓城统计年鉴》为准。
(3)规模以上工业指标数据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统计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含农户。
(5)常住人口是指居住半年以上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