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全市经济稳步发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我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2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2.6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116.2 亿元,下降16.1%;第三产业增加值303.8亿元,增长4.0%。三次产业结构为32.5:18.7:48.8。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4157元,比上年增长0.7%。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7%。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类、教育文化娱乐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衣着类、医疗保健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5.0、4.1%、2.5%、1.8%、0.6%、0.4%;食品烟酒类、交通通信类价格分别下降0.7%、1.3%。
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7万人。
二、农业
初步核算,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2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5%。其中,种植业产值247.5亿元,增长2.1%;林业产值8.9亿元,增长13.6%;畜牧业产值43.3亿元,增长2.2%;渔业产值12.4亿元,增长5.9%;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8.1亿元,增长5.3%。
全年肉类总产量7.7万吨,同比增长1.3%;禽蛋产量2.8万吨,同比增长0.3%;生牛奶产量21.4万吨,同比增长10.6%;水产品产量5.3万吨,增长5.0%。
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452.7万亩,绿色食品种植基地面积335万亩(不含农垦),获得国家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分别为276个、45个、6个。
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7.2万人(不含农垦),实现劳务收入34.1亿元。年末全市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50万千瓦(不含农垦),拥有农用拖拉机6.5万台。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下降2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2%,利润总额下降71.3%,税金总额下降15.5%。在我市规模以上工业现有23个行业大类中,有9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占全部行业的39.1%;14个行业增加值同比下降,占全部行业的60.9%。其中:四大主导产业(煤炭及相关产业、石墨、绿色食品、医药)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77.3%,同比下降31.2%,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7.3个百分点。
列入统计目录的19种主要工业产品中8种产品增长,占全部产品的42.1%;11种产品下降,占全部产品的57.9%。
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3%。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共124个,增长0.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4.3万平方米,增长21.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8.2%。在建项目451个,在建项目中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项目117个。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05.7%;第二产业投资下降35.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9.3%。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下降32.7%,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28.4%。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0亿元,比上年下降14.2%。商品房销售面积32.9万平方米,增长8.1%;商品房销售额14.4亿元,增长13.8%。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3亿元,比上年增长2.5%。从地域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6.8亿元,增长2.6%;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4.5亿元,增长1.9%。从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65.2亿元,下降1.8%;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51.5亿元,增长4.5%;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9亿元,增长3.2%;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3.7亿元,增长1.3%。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20个类值中有6个比上年增长,14个比上年下降。其中汽车类增长9.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8.7%;粮油、食品类增长6.9%;石油及制品类增长6.9%;饮料类增长5.0%;烟酒类增长1.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23.4%;书报杂志类下降23.2%;日用品类下降25.1%;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25.8%;体育、娱乐用品类下降42.2%。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公路、铁路、航空完成货物运输量2383.5万吨,比上年下降25.7%。其中,公路货物运输量2100万吨,增长4.4%;铁路货物运输量922.6万吨,下降22.9%;航空货物运输量522.3吨,增长25.3%。
公路、铁路、航空完成客运量4677.5万人,其中,公路4373.9万人;铁路261.4万人,增长0.6%;航空42.2万人,增长22.1%。
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29.8万辆,比上年增长3.5%。
全市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累计完成4691.12万件,同比增长14.19%。其中,快递业务量(不包含邮政公司包裹业务)累计完成2982.67万件,同比增长22.9%;邮政普遍服务业务量累计完成1708.45万件,同比增长1.62%。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7.11亿元,同比下降5.8%。其中,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3.56亿元,同比增长7.65%;邮政普遍服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0.1亿元,同比增长7.56%。
全市电信业务总量10.3亿元,同比增长0.20%。局用交换机总容量392.6万门。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3.27万户,增长2.2%。互联网用户130.2万户,下降8.7%。移动电话用户174.11万户。
全年共接待游客1386.46万人次,同比增长39.64%,旅游花费80.41亿元,同比增长32.78%。境外游客2.19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约833.04万美元,同比增长100%。
七、财政和金融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4亿元,比上年增长3.4%。其中,税收收入23.5亿元,下降13.6%,在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8.0亿元,下降15.0%;企业所得税2.3亿元,下降34.2 %;个人所得税1.2亿元,增长24.6%;印花税0.5亿元,下降6.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6亿元,比上年增长9.7%。
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933.2亿元,比年初增加114.5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存款71.6亿元,比年初减少6.0亿元;住户存款余额1688.6亿元,比年初增加115.5亿元。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075.5亿元,比年初增加39.6亿元。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825.3亿元,比年初增加15.4亿元;住户贷款243.8亿元,比年初增加23.8亿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有普通高校1所,招生3128人,在校生10716人,毕业生2633人。全市有技工学校1所,招生1252人,在校生2346人,毕业生743 人。职业学校7所,招生756人,在校生3265人,毕业生1362人。普通高中20所,招生8405人,在校生26129人,毕业生8735人。普通初中73所,招生7931人,在校生30779人,毕业生10083人。普通小学36所,招生6624人,在校生42561人,毕业生7999人。特殊教育学校4所,招生120人,在校生805人,毕业生205人。幼儿园254所,在园幼儿14102人。
年末共取得科技成果96项。专利授权563件。
年末全市共有检验检测机构55个。检验检测中心6个。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1个。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4个,博物馆11个,乡镇文化站48个。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98%;有线数字电视覆盖户数13万户。全市共有档案馆10个。
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1143个(含村卫生室475个),其中,医院62个、卫生院 46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3276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2429张。卫生技术人员1262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949人,注册护士5659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0个,卫生技术人员279人。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46个,床位1032张,卫生技术人员749人。
在体育竞技比赛方面,参加省以上各项比赛共获得奖牌180枚,金牌81枚、银牌46枚、铜牌53枚,其中,国家级奖牌30枚,金牌18枚,银牌5枚,铜牌7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159.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0.06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2.78‰,死亡率6.93‰,人口自然增长率-4.15‰。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730元,比上年增长2.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91元,比上年增长5.1%。
全市各类养老机构107个,设置床位9248张,收养儿童50人,特困供养对象820人。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5525万元。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市辖区内有自然保护区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6.66万公顷。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48天。
全市共接报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10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65.6%;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161。
注释: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部分指标数据因统计口径调整,较上年不具可比性。
3.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和国防项目。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7.民用汽车保有量:指报告期末,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注册登记领有民用车辆牌照的全部汽车数量。汽车保有量统计的主要分类:根据汽车所有者分为个人(私人)汽车、单位汽车。
8.移动电话用户:指报告期末通过移动电话交换机进入移动电话网的全部电话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