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鸡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鸡西市统计局
鸡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按照国务院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和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在全市7687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历时三年,我市圆满完成普查准备、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质量验收等各项工作,摸清了我市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情况,取得重大成果。
根据普查数据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市人口[1]为1502060人,其中:
地 区 | 人口数 |
鸡西市 | 1502060 |
鸡冠区 | 402345 |
恒山区 | 87822 |
滴道区 | 65980 |
梨树区 | 39833 |
城子河区 | 69951 |
麻山区 | 17301 |
鸡东县 | 211855 |
虎林市 | 267870 |
密山市 | 339103 |
全市9个县(市)、区的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862165人[2]相比,减少360105人,下降 19.34%,年平均增长率为-2.13 %。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633302户,集体户37090户;家庭户人口1361805人,集体户人口14025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1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9个县(市)、区的人口中,男性757067人,占50.40 %;女性744993人,占49.60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5降为101.62 。
四、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137811人,占9.17 %;15-59岁人口985463人,占65.61 %;60岁及以上人口378786人,占25.22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60011人,占17.31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73 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33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18 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9个县(市)、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17599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21806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73730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29840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825人上升至1171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958人下降至1451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0203人下降至4908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1655人下降至19866人。
全市9个县(市)、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19884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417人,文盲率[4]由2.11%下降至1.32%,下降0.79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市9个县(市)、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091691人,占72.68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410369人,占27.32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131449人,乡村人口减少22865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00 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5]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484368人,其中,省内流动人口333730人,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1172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85149人,增长61.88%,其中,省内流动人口增加135866人,增长68.6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0522人,增长75.68%。
注释:
[1] 全市人口是指全市9个县(市)、区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数据、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机器汇总数据。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文盲率是指全市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5]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6] 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