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沂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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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全力以赴拼经济,铆足干劲促发展,奋勇争先挑大梁,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巩固向好,现代产业、金融信贷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年我市生产总值为610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6.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30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374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201亿元、增长5.4%。

一、农林牧渔业

全市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实现总产值1004.3亿元、增长5.4%。其中,农、林、牧、渔和服务业产值分别为548.5亿元、51.3亿元、306.7亿元、38.7亿元和59.1亿元,分别增长4.0%、10.6%、6.7%、4.4%和7.8%。粮食面积970.5万亩、增长0.1%;总产量426.5万吨、增长2%。生猪出栏549.4万头、增长1.9%;肉禽出栏47195.8万只、增长19.9%。猪牛羊禽肉产量120.7万吨、增长9.4%;禽蛋产量38.4万吨、增长0.7%;牛奶产量13.9万吨、增长2.2%。

二、工业、建筑业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2%。分产业看,采矿业产值增长8.1%,制造业产值增长1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值下降3.1%。八大传统优势产业完成产值6339.1亿元、增长11.4%,拉动全市工业产值增长8.9个百分点。分企业看,全市累计产值超过亿元企业达1486家,完成产值增长13%。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增长44.9%;股份制企业产值增长9.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产值下降7.4%;民营企业产值增长8%。

全市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864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10.5亿元、增长3.4%。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309.3万平方米、建筑竣工面积2332.8万平方米。

三、固定资产投资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5.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3.6%,第三产业投资下降5.3%,三次产业投资结构为1.9:44.8:53.3。全市工业投资增长22.9%,工业技改投资增长9.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95.7%,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7.9%。

四、国内市场、外经外贸和物价

全市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3226.7亿元,增长10.6%。从城乡看,城镇和乡村市场零售额分别增长10.3%和11.2%。从消费类型看,商品零售额2929.3亿元,增长9.6%,餐饮收入297.4亿元,增长20.8%。从商品看,限额以上服装鞋帽和针纺织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分别增长29.5%和26.2%;消费升级类商品中,化妆品类和通讯器材类等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1.7%和10.7%。

全市实现网络零售额738.8亿元、增长34.9%。

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1682.7亿元、下降4.8%;其中,出口1534.9亿元、下降4.6%,进口147.8亿元、下降7.2%。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下降0.7%。

五、财税、金融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8亿元、增长6.1%。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328.9亿元、增长2.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3.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0.1亿元、增长5.2%。

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849.8亿元、比年初增加1052.7亿元,其中,住户存款7724.2亿元、比年初增加932.2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0028.1亿元、比年初增加1014.5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4824.8亿元、比年初增加712.8亿元。

六、科学技术

全市累计联合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145项;共建设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1家;院士工作站17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1家、市级5家;省级众创空间4家、市级3家,孵化面积6.2万平方米。

七、居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36元、增长6.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05元、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09元、增长7.9%。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507元、增长7.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168元、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854元、增长9.6%。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0.5万人。全年共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其中创业培训1万人。

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全市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1.5万人、91.1万人、125.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6.8万人。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